内审记录一定要手写吗?可以用电子版的记录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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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审记录一定要手写吗?可以用电子版的记录吗?有些实验室说实验室的内审检查表必须手写,不可以打印。在评审中甚至有些评审员一定要实验室将原始记录手写,不允许电子版的原始记录,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记录可以是手写的,也可以是电子版的,CNAS-C1Oi中证据非常多了,我们罗列出来供大家参考:4.1.5实验室应:c)有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政策和程序,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的程序;4.3.1总则实验室应建立和保持程序来控制构成其管理体系的所有文件(内部制订或来自外部的),诸如法规、标准、其他规范化文件、检测和/或校准方法,以及图纸、软件、规范、指导书和手册。注1:本文中的“文件”可以是方针声明、
2、程序、规范、校准表格、图表、教科书、张贴品、通知、备忘录、软件、图纸、计划等。这些文件可能承载在各种载体上,无论是硬拷贝或是电子媒体,并且可以是数字的、模拟的、摄影的或书面的形式。4.3.3.4应制订程序来描述如何更改和控制保存在计算机系统中的文件。4.13.1.2所有记录应清晰明了,并以便于存取的方式存放和保存在具有防止损坏、变质、丢失的适宜环境的设施中。应规定记录的保存期。注:记录可存于任何媒体上,例如硬拷贝或电子媒体。4.13.1.4实验室应有程序来保护和备份以电子形式存储的记录,并防止未经授权的侵入或修改。5.10.6从分包方获得的检测和校准结果当检测报告包含了由分包方所出具的检测结果
3、时,这些结果应予清晰标明。分包方应以书面或电子方式报告结果。5.10.7结果的电子传送当用电话、电传、传真或其他电子或电磁方式传送检测或校准结果时,应满足木准则的要求(见5.4.7)。从以上可见,一个标准那么多处讲到文件和记录可以是书面的也可是电子的。国家也颁布了电子签名法,无论是内审记录,还是原始记录,还是其它记录都可以是纸面的,也可以是电子的,实验室只要有文件规定并进行控制就可以用,评审员只有在评审时发现电子的文件记录没有受控、失控,你才能出具不符合,不能一口否定电子文件和电子记录。电子记录完全可以用,而且会成为一种趋势。我们在做实验室体系管理的时候,又不要说电子记录不行,给实验室增加额外的负担。实验室的电子化、无纸化是一个趋势,电子记录可以系统的运用11MS系统来解决,从全局来解决实验室信息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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