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各类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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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X-c企业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各类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实施方案I单位:XXx编制:XXx时间:XXx目录一、人员密集场所4(一)安全疏散设施管理4(二)消防设施管理6(三)用电防火安全管理8(四)用火动火安全管理9(五)易燃易爆化学品管理11(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12(七)典型场所消防安全措施13二、汽车加油加气站20三、仓储场所21(一)储存管理21(二)装卸安全管理23(三)用电安全管理24(四)用火安全管理25(五)典型类别储存场所消防安全管理27四、文物建筑34(一)消防设施设置及管理34(二)火灾危险性控制与管理35一、人员密集场所(一)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安全疏散设施包括疏散
2、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以及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逃生缓降器等安全疏散辅助器材。(1)应建立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安全疏散设施的检查内容、要求。(2)举办展览、展销、演出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前,应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控制人数。(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和营业期间,不应锁闭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或采取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的措施,并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含有使用提示的标识。2)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或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3)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4)建筑每层外墙的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确需设置时,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5)在宾馆、商场、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场所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疏散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和疏散门、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6)在宾馆、商场、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场所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疏散引导箱,配备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瓶装水、毛巾、救援哨、发光指挥棒、疏散用手电筒等安全疏散辅助器材。(二)消防设施管理(1)应使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建立消防设施、器材的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部
4、位、检查及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2)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运行。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3)应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做好维护保养。(4)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每日应进行一次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巡查;其他单位,每周应至少进行一次。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的巡查部位和内容。(5)建筑消防设施的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均应指示正常运行位置,并正确标识开/关的状态;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应采取铅封
5、、标识等限位措施。(6)设置建筑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7)应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的登记制度。发生故障后,应及时组织修复。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系统的,应当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采取确保安全的有效措施,并在建筑入口等明显位置公告。(8)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三)用电防火安全管理(1)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2)更换或新增电气设备时,应根据实际负荷重新效核、布置电气线路
6、并设置保护措施。(3)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进行,留存施工图纸或线路改造记录。(4)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5)靠近可燃物的电器,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6)人员密集场所内严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7)应定期进行防雷检测;应定期检查、检测电气线路、设备,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8)电气线路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检查维修,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9)商场、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内的非必要电源。(10)涉及重大活动临时增加用电负荷时,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用电安全检测,检测报告应存档备查。(四)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工)应建
7、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等内容。动火审批应经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同意方可进行。(2)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人员密集场所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作业。2)需要动火作业的区域,应与使用、营业区域进行防火分隔,严格将动火作业限制在防火分隔区域内,并加强消防安全现场监管。3)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可燃、易燃物品,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4)人员密集场所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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