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若干措施(2023年).docx
《云南省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若干措施(2023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云南省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若干措施(2023年).docx(9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66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云南省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2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云南省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3)17号)精神,加快构建权责清晰、严密有力、安全规范、法治高效的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体系,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和挪用贪占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坚决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实现
2、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制定以下措施。一、加强监管制度体系建设(一)完善医保基金监管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从事医保行政执法、现场检查等基金监管关键岗位人员监督,制定领导干部干预医保领域行政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办法,防止出现内外勾结、权力寻租等腐败行为。建立健全医保经办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待遇认定、稽核审核、结算拨付、定点准入等关键岗位按不相容岗位分开设置,加强内部全流程管理和监督。(二)建立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机制。定点医药机构要加强医药服务管理,做好就诊患者和购药人员医保身份核验、医保目录适用认定、记录、检查检验报告存档、如实上传医保结算信息等
3、工作。医保部门要结合飞行检查、日常监管、智能监控发现的典型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梳理形成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负面清单并动态更新。对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主动退回医保基金,符合法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情形的,依法依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完善多层次监管制度机制。建立以上查下、交叉检查工作机制,破解同级监管难题。建立抽查复查、倒查追责等制度,压实监管责任。逐级建立医保基金监管综合评价制度,定期通报基金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建立基金监管问题处置机制,组建由临床、财务、法律、信息技术、质控等专业人员组成的医保专家库,参与重大疑难案件核查等工作,解决基金监管过程中
4、有争议的问题。(四)健全异地就医监管制度。落实参保地费用协查发起责任,压实就医地基金监管责任,探索建立异地就医跨区域查处协同机制。将异地就医作为飞行检查、日常监管等工作的重点,增加异地就医监管在全省医保基金综合评价中的指标权重,评价结果作为有关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防范异地就医过程中的欺诈骗保风险。(五)健全医保信用管理制度。推进定点医药机构、医药企业、人员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探索建立告知承诺制,将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与监督检查频次、处罚裁量等挂钩。根据信用评级,对失信定点医药机构,可通过协议管理在资金结算等方面采取惩戒措施;对失信医药企业,可按规定在医保目录准入、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医药集中
5、采购、挂网资格等方面采取处置措施;对失信参保人员,按规定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强化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开展信用修复、异议申诉。(六)健全重大事项应急处置机制。建立日常监管信息报送机制,做好预警监测和提前研判,完善风险处置及应对方案,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各级医保行政部门应对处置基金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对医保基金监管政策落实不到位、出现医保基金监管严重问题或存在重大欺诈骗保风险隐患的,省医保局可采取函询或者约谈等方式,督促指导有关医保行政部门、定点医药机构等严格履行相关责任并抓好整改落实。二、推进智能监控常态化(七)完善智能监控系统功能。加强智能监控系统建设,
6、对医保基金使用行为实时动态跟踪,推动事后监管向事前提醒、事中审核转变,实现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监管全过程智能监控。强化智能审核、智能监控、行政执法等模块应用,实现医保日常审核、行政检查和执法流程可调度可追溯。及时梳理完善智能监控知识库、规则库,加强动态维护升级。到2025年底,基本建立规范、科学的常态化智能审核和监控体系。(八)鼓励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事前提醒。鼓励定点医药机构对接智能监管子系统,或在系统中嵌入规则,对实名就医、规范诊疗、规范计费收费、预警超量开药、预警费用申报等行为实行事前提醒。通过身份识别、视频监控,严格落实实名就医制度,确保人证相符。对医务人员违规行为及时提醒预警,引导医
7、务人员规范诊疗行为和遵守医保政策,减少违规行为发生。(九)强化经办机构全面智能审核。医保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线上初审、复核、申诉、复审、反馈、处理等全流程审核的管理机制,合理设置各环节审核重点、办理时限,明确审核人员权限,确保审核过程和审核结果可追溯。进一步规范医保费用支付流程,实现从定点医药机构费用上传到医保部门费用拨付全流程线上办理。健全完善与定点医药机构沟通反馈、异议申诉、实地复核、专家论证等机制,确保违法违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十)强化智能监控场景应用。加强对频繁开药、频繁门诊、诊断与患者性别年龄不符、超量开药等门诊共济政策实施后的异常就医购药行为监控,锁定并查处高风险医保账号和人员。深
8、入开展国家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试点。加强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按病种分值付费(D1P)支付方式下的医保基金智能监控,加大对高靠分组、低标入院、分解住院、转嫁费用、服务不足等行为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大数据筛查分析比对,精准打击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三、推进日常监管常态化(十一)提高日常监管规范化水平。医保部门要对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履行、执行费用结算项目和标准等情况开展全面核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后的费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费用予以追回。根据年度监管工作重点,对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为、重点项目进行监管。(十二)加强重点问题现场核查。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保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云南省 加强 医疗保障 基金 使用 常态 监管 若干 措施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