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理工大学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定稿)2014112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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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华理工大学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进一步加强对辅导员的教育与管理,正确评价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工作能力,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24号令)和东华理工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条例(试行)(东华理工党发200625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实施细则。一、考核原则1、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2、过程考核与目标考核相结合。3、学生评价与组织评定相结合。4、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二、考核内容辅导员工作的考核以工作职责和工作实
2、绩等为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1、“德”: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2、“能”:主要包括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等(如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承担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等);3、“勤”:主要包括上班及会议等出勤情况、工作落实情况等;4、“绩”:主要包括完成岗位职责情况和实际工作效果等;5、“廉”:主要指在各项工作中能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廉洁自律。三、考核的组织与实施1、依据人事处关于做好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辅导员考核工作由校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实施。校学生工作处成立专门的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事宜。2、考核工作以学院考核为
3、主。各学院要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负责本学院辅导员的考核工作。校学生工作处成立辅导员述职考核评价小组,听取辅导员的述职报告,查阅辅导员工作手册,并予与评分;同时,校学生工作处考核小组依据本部门各职能科室掌握的辅导员相关履职数据进行考核评分;学生评价由校学生工作处考核小组组织开展。3、考核采取分项评分和量化记分的办法进行,包括学院考核、学生评价、学生工作处考核、加(减)分项四个方面,其中前两项以满分IOO分计,权重分别为60%和10%,校学生工作处考核以满分30分计(含辅导员述职考核评价分5分、辅导员工作手册记录评价分5分和校学生工作处实际掌握的辅导员相关履职数据评价分20分),加(减)分以满
4、分5分计,以上各项考核具体项目及分值分别见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辅导员考核得分为四项指标得分之和。4、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5、在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为优秀:(1)到校工作不满一年者;(2)无故不参加学校、院系组织召开的辅导员会议或培训一次及以上者;(3)全年学生宿舍值班入住无故缺勤一次(含一次)以上者;(4)所带学生中,受记过以上处分率高于15%者;(5)全年累计因病因事(含在读研究生)离开本职岗位达30天及以上者;(6)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力者。6、考核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1)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
5、持一致者;(2)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品行不端而造成恶劣影响者;或出现学校对教职工年度考核规定“不合格”条件者;(3)因个人工作不力而直接造成重大事故,产生严重不良后果;或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与后果者;(4)不能正常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在开展学生评奖评优、勤工助学、经济资助、发展党员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5)在辅导员考核中存在提供虚假资料和数据行为者。7、辅导员考核每年度进行一次,一般在年度结束前完成本年度辅导员当年考核工作。毕业班学生对辅导员的评价应在当年6月底完成。四、考核程序1、个人小结。辅导员按考核内容与要求,对照辅导员工作职责,认真完成本年度工作总结,于考核前向所在院提
6、供个人工作总结和相关材料,并填写东华理工大学辅导员年度考核表(见表四)。2、学院考核。学院考核小组对辅导员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评分。考核过程中,要广泛征求辅导员所带学生班级任课老师及班主任意见。3、学生评价。由校学生工作处组织实施,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辅导员所带学生范围内随机抽取不低于30%数量的学生,按要求对辅导员工作满意度进行测评(可采用网上测评方式),然后取平均分值。4、校学生工作处考核。(1)个人述职。辅导员本人向辅导员述职考核评价小组汇报本年度工作情况,并提供考核内容所列项目的原始工作资料(含辅导员工作手册等);(2)学生工作处辅导员述职考核评
7、价小组在听取辅导员个人述职,查阅其辅导员工作手册后,对以上两项分别予与评分。(3)校学生工作处考核小组依据本部门掌握的辅导员相关履职具体数据进行评分。(4)加分项:辅导员对照考核表三加分项所列内容进行申报(见表五),并由本人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经学院审核盖章,报校学生工作处考核小组进行审核加分。(5)减分项:由学生工作处考核小组负责收集相关数据,并进行审查核减相应分值。5、校学生工作处考核小组根据辅导员的考核成绩及各学院的考核意见,综合评议辅导员工作,确定辅导员考核等次,最终将考核结果公示并记入东华理工大学辅导员年度考核表,同时将评分结果反馈辅导员所在学院。五、考核结果及其应用1、“优秀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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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华 理工大学 辅导员 年度 考核 工作 实施细则 定稿 201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