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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学校章程】修订XXX小学章程(202X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保障学校依法办学,维护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学校全称,简称为学校简称。学校地址为详细地址。学校实施小学阶段义务教育,学制为6年,由XXX区教育局举办,经XXX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批准,属公益教育类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第三条学校的办学宗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第四条学校的办学理念是:具体的办学理念。学校的办学目标是:具体的办学目标。学校的校训是:具体的校训。第五条学校校标、校徽、校旗等图案标志见附件。学校校歌是XXXXXX。第二章党的领导第六条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第七条学党支部部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
3、、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支持和保证校长行使职权。主要职责是:(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二)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三)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和学校章程等基本制度,支持和
4、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协助上级党支部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五)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等人才的培养、招聘、使用、管理、服务和职称评审、奖惩等相关工作。(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七)加强学校各级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
5、员先锋模范作用。(八)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九)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学生社团管理,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十)讨论决定学校其他重要事项。第八条学校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学校党支部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或增补,报区教育局党委批准。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支部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党支部决议贯彻落实,督促党支部班子
6、成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领导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党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做好学校党建和政治思想工作。党支部委员根据分工负责一个方面的工作。第三章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第九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依规行使职权,组织实施学校党支部委员会有关决议,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校长由区教育局党委按照组织程序选人聘任。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可由校长向组织推荐,区教育局党委聘任。学校中层干部由校长提名,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审议,经教职工大会民主推荐测评和学校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审定后由学校聘任,并报区教育局备案。第十条校长在学校党
7、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支部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主要职权如下。(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内部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研究拟订和执行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接受上级的检查、指导,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全面主持学校行政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每周主持召开一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学校工作;定期召开行政会议,检查、指导、总结各部门的行政工作;(三)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四)加强学生德育、
8、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校思政课教学质量。组织开展学校文化活动和科学普及活动,建设文明校园。(五)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六)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年度预算、大额度支出,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七)加强教师等各类人才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依据有关规定与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订立、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不断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调动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A)组织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九)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学校与社会、家庭的联系
9、,形成育人合力。(十)向学校党支部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依法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十一)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一条学校的决策机构是学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对学校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党支部书记最后表态,形成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决议。出席人员为党支部班子成员,不是党支部班子成员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可列席会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职责是议讨论决定下列重要事项:(一)学校党的建设重要事项。(二)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的
10、重要事项。(三)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事项。(四)人才工作的重要事项。(五)校园文化建设和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事项。(六)教职工薪酬体系、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奖励、惩处和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七)需要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二条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是校长办公会议,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决定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出席人员一般为学校行政班子成员。党支部班子成员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教职员工代表可以列席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的主要研究提议下列重要事项:(一)学
11、校章程修订及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培养、校园建设等学校发展的重要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的重要改革措施和基本管理制度等。(二)学校行政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设置与调整方案,学术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调整方案。(三)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及政策措施,教师等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服务和奖惩等重要事项。(四)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大额度支出和年度追加预算,重大捐赠,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五)学校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无形资产授权使用方案。(六)国家和地方各类重点建设项目、重要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或购买服务、重大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等学校重大
12、项目的设立和安排方案。(七)学校教育教学评价、审议、评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A)区(区)县级及以上表彰推荐、校级重大表彰表扬事项。(九)校园文化建设和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事项。(十)教职工薪酬体系、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奖励、惩处和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十一)校长认为需要提交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十二)党支部委员会认为需要先由校长办公会审议的事项。校长办公会议主要讨论决定下列事项:(一)贯彻落实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决策部署,加强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的工作措施。(二)执行学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决定或决议事项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三)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
13、等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四)组织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开展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事项。(五)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修订,课程体系建设和调整,年度招生和学生毕业等重要事项。(六)学校教研科研项目设立、经费管理、成果申报奖励等重要事项。(七)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的聘任与解聘、政纪处分等事项。(A)学生学籍管理、奖励及违规处理等重要事项。(九)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执行,大额度支出和年度追加预算的执行,大额度资金调动、使用和运作的具体安排,以及财务管理与监督审计的重要事项。(十)学校重大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学校资产的管理和保护中的重要事项。(十一)学校安全稳
14、定和后勤保障工作的重要事项。(十二)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项目实施,加强与社会、家庭联系的重要事项。(十三)学校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少先队和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有关行政工作提案、意见办理事项。(十四)其他事关学校事业发展、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行政事项。(十五)按规定需要由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学校设置负责学校党政事务、德育(少先队)、教学科研、后勤安全工作的内设中层机构,聘任各机构中层干部。学校设置年级组长或学科组长负责年级或学科内有关行政事务工作,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负责各学科教学常规和教育科研工作,努力提升教师专业素养。第十四条学校依法成立工会组织。学校工会接
15、受学校党支部和上级教育工会的领导,在学校中配合党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教育广大教职工积极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第十五条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常设工作机构为学校工会。第十六条学校坚持依法治校、民主办学。学校建立健全办学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推动制度管理与人文管理相结合。第十七条学校依法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通过校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渠道公开相关事项,接受监督。第十八条学校依法健全校内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等争议解决机制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机构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机构,明确申诉处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受理及处理规则。第十九条学校依法接受教育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届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二十条学校建立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以培养雅言美行,素质全面为目标,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为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寓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于学校各种教育教学中,渗透于各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体系中。学校建立班主任工作制度,努力为班主任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指导者,是班级学科教师、家长、社会和学校的协调者。班主任岗位应履行以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