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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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承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的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承检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拥有完善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按照规范进行检验的能力,原则上应当按照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非常规的风险监测项目除外);(二)具有符合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仪器设备、实验室环境设施、安全有效的信息管理体系;(三)具备与承担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相关的产品品种、检验项目、样品数量相适应的采样、检验能力;(四)检验活动中无重大差错,能够保证检验结果质量,参
2、加与检验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并取得满意结果。第三条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开展对承检机构的监督管理、考核检查等工作。第四条承检机构应当明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分管领导,承担任务的部门、岗位职责,并具有相应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及经费使用等制度。第五条承检机构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要求完成样品采集、检验、留存、信息报告等任务。第六条承检机构发现检验方法可能存在问题的,应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报告有关情况,可提出完善检验方法的建议。第七条承检机构应当准确、按时通过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指定的信息系统报送风险监测检验结果。第八条承检机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风
3、险监测问题样品信息报告和核查处置规定(试行)有关要求按时报送问题样品报告。第九条承检机构应当认真开展监测数据分析研判工作,并形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分析报告,报秘书处。第十条承检机构不得瞒报、谎报、漏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结果等信息。第十一条承检机构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擅自使用或对外发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和相关信息。第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承检机构进行考核检查,内容可包括:(一)针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产品与相关项目,核查承检机构实验室环境、仪器设备、样品存放等检验相关硬件条件,以及管理体系、检验能力的符合性情况;(二)抽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报告、数据报送及结果
4、分析报告等材料;(三)抽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原始记录、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结果等材料;(四)盲样测试和留样复测,通过提供盲样或抽取承检机构风险监测样品留样,进行检验,考核承检机构检验结果的可靠性;(五)检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经费使用情况;(六)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的其他工作。第十三条承检机构出现以下情况,立即终止承担风险监测工作任务:(一)擅自对外发布或泄露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和分析评价结果等信息,或利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数据进行有偿活动的;(二)检验工作出现差错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十四条承检机构出现以下情况,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暂停或终止承担风险监测工作任务
5、:(-)不能持续满足第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的;(二)样品采集、检验等工作不符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要求的;(三)检验工作出现差错的;(四)风险监测检验原始记录不完整的;(五)不按要求报送问题样品报告、监测数据和风险监测结果分析报告的;(六)瞒报、谎报、漏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结果等信息的;(七)盲样考核、留样复测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八)违反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经费管理相关规定的;(九)其他违反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有关要求的。第十五条考核检查中发现承检机构在承担风险监测任务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通报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对承检机构的考核检查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的依据。
6、第十七条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的风险监测工作,可参照本规定制定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本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技术要求一、总体要求承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的检验机构(以下称承检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工作,样品采集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协助完成采集工作。(-)承检机构应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及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制定样品采集工作方案,明确采样地域、采样环节及地点、样品选取等具体事项,并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开展样品采集工作。(二)对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7、及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样品采集时间范围的,应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样品采集;对于没有明确规定样品采集时间范围的,应根据食品的生产、加工及流通情况和季节性特征进行样品采集。(三)承检机构应指定一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样品采集工作,样品采集工作由2名及以上具有专业技术工作经验的人员同时完成;对特殊样品采集环节,应由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人员与承检机构样品采集人员共同完成;所有样品采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熟悉和掌握样品采集方法和相关技术要求。(四)样品采集工作开始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包括样品采集文书、工具与容器、装备等;样品采集过程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并应做好记录
8、,尤其是做好样品采集信息的登记,做到信息完整、准确和清晰,具备溯源性。(五)样品采集后,应根据被采集样品的特质进行包装和签封,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储运,以保证符合后续检验要求。二、样品采集一般程序样品采集一般包括采集前准备、现场采集、样品送检、无法满足检验要求样品的处理和采集工作结束五个步骤,其中:采集前准备包括了解样品的特性和样品采集要求、联系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配合、确定具体行程安排、准备样品采集文书及相关资料,以及备齐样品采集工具、容器与装备等工作内容;现场采集包括协调取得被采样单位配合、样品采集、样品签封、填写样品采集文书与文书确认,以及交付购样款、索取支付凭证等环节;样品送检包括样品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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