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docx
《2024年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4年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docx(11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促进农村集体聚餐规范化、标准化、市场化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服务乡村振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结合林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神农架林区区域内举办或承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食品安全管理。本办法所称农村集体聚餐,是指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群众因婚嫁、丧葬、寿宴等事宜自发组织的
2、、就餐人数在50人以上(含50人,安排多餐次的以就餐人数最多的一餐为准,下同)、在餐饮服务单位以外场所举办的各类非经营性群体性聚餐活动。本办法所称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是指发起聚餐的个人或组织。本办法所称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是指为各类农村集体聚餐承担组织、加工、制作及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包括流动厨房经营者等。第三条林区政府统一领导全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统筹制定相关管理政策,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督查考核。统一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属地负责、部门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管理工
3、作机制,健全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所需经费。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加强乡镇食药安办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确定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落实宣传教育、信息收集和报告、报备管理、现场指导、隐患排查、协助执法等职责。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协助乡镇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四条开展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应当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红白理事会等基层群众组织作用,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推动新农村建设,鼓励少办简办、勤俭节约,反对大操大办、盲目攀比,倡导文明用餐,坚决制止餐饮浪费。第五条
4、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者均是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对其举办或者承办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责。举办者委托他人承办农村集体聚餐,应当选择经过登记备案的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并和承办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协议。二、备案管理和现场指导第六条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应当办理食品摊贩备案。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餐饮服务单位承办农村集体聚餐的,应当同时办理食品摊贩备案。本区周边的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临时在我区承办农村集体聚餐的,但应当遵守本办法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提前报备。第七条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及其组织的厨师、帮厨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应当取得健康证明,并经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第八条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办理
5、食品摊贩备案,应当向住所村(居)委员会申请;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备案信息应当及时报送至所在地乡(镇)政府食药安办存档。第九条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拟承办农村集体聚餐的,应当提前3天(丧宴及时报告)向举办者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报备,填写神农架林区农村集体聚餐备案表,签订神农架林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领取和学习神农架林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书,填写食品购销台账并将合格证、票据、营业执照及检验报告书复印件等粘贴到票据粘贴栏内。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将接收的报备信息报送至所在乡(镇)政府食药安办存档。举办者委托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承办的,应当督促承办者履行前款要求。承办者逾期未报备的,或者举办者
6、及家庭成员自行举办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应当按前款要求进行报备。村(居)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获悉本村拟举办农村集体聚餐信息的,应当提醒、督促举办者报备。基层党组织、村民理事会成员获悉网格内拟举办农村集体聚餐信息的,应当提醒举办者报备,并将相关信息告知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第十条乡(镇)政府、村(居)民委员会接到农村集体聚餐报备后,应当按规模大小等因素组织分类现场指导:1 .就餐人数在50人至99人的,由举办者所在村(居)民委员会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进行现场指导。2 .就餐人数在100人至399人的,由乡镇政府食药安办同乡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指导。3 .就餐人数在400人以上(含4
7、00人)的,由乡镇政府食药安办、乡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林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指导。第十一条乡镇政府食药安办组织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应当指导承办者规范加工过程、妥善贮存食品、落实清洗消毒、做好食品留样等,并重点了解以下内容:1承办者是否经过食品摊贩备案,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是否经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4 .菜单是否有不宜提供的食品,食品原料来源是否清楚,有无高风险食品原料,有无过期、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5 .食品加工、贮存、就餐等区域是否远离污染源和高风险化学物质,卫生条件是否达标,设备设施是否能保障食品安全需要,饮用水源是否符合标准。第十二条现场指导应当填写神农架林
8、区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记录表,并要求举办者或承办者签字确认。发现有危害食品安全的风险因素的,应当书面记录,并通知举办者、承办者立即整改。发现足以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重大风险隐患的,应通知举办者、承办者立即停止聚餐活动。三、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第十三条因传染病疫情防控等需要,可以依法采取限制或者暂停举办农村集体聚餐的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其间,村(居)民委员会不受理农村集体聚餐报备,并向群众做好解释说明。第十四条举办或承办农村集体聚餐,应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需符合以下要求:1加工区原则上应当设置在固定房屋、临时帐篷、专业备餐车等可与外界有效分隔的场所。就餐区应能避免扬尘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4 农村 集体 聚餐 食品安全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