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文化事业建设费及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1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docx
《深圳市文化事业建设费及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1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深圳市文化事业建设费及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1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深圳市文化事业建设费及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1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一资助对象及申报管理深圳市文化事业建设费及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两金”)是专项用于扶持我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政府性基金,资助对象是我市各级宣传文化系统单位及社会其他宣传文化组织、团体或个人。申报资助,按如下归口进行初审:归口初审单位主管单位中报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各处室、市委讲师团、深圳市新闻影视中心、广电集团、报业集团(创意文化中心)、出版发行集团、记协、网协其他其他市直属单位市文体旅游局市文体旅游局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归口业务主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民办文艺团体其他所申报项目需经文体旅游局
2、前置审批的社会其他组织市文联市文联各直属及挂靠协会其他社会其他文化类协会、艺术家个人市社科联(社科类项目)市社科联直属各学会其他各成员单位或社会其他社科研究机构各区委宣传部各区委宣传部区一级宣传文化系统单位其他区一级非宣传文化系统单位及个人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方法详见项目网上申报流程说明(可于基金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二、资助范围基金接受以下几个方面的资助申请:(一)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据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现实需要所开展的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和普及工作。包括:理论课题研究、理论宣传活动、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全市性学术会议、学术著作出版及电视政论片等。尤其是有关贯彻
3、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建设,加强“文化强市”、“深圳学派”建设,推动深圳创新型、智慧型、力量型城市主流文化发展,强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等方面有深度、有分量、有说服力的理论课题研究和宣传普及活动。(二)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性的精神文化需求,由宣传文化主管部门组织规划的全市性文化活动。包括:文艺展演、竞赛和放映活动,文学艺术活动,文化艺术节,市委、市政府组织的重大庆典活动和重大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含港澳台)等。鼓励和扶持民办非营利文艺团体、艺术机构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三)思想文化内涵上积极健康、艺术上精益求精并富有创新性的文艺精品生产和推广等。包
4、括:文学、美术、音乐、戏剧、舞蹈、曲艺、影视剧(片)、文艺批评等领域的创作、出版、发行、研究、文艺作品宣传推广以及相关展览、演出、国内外比赛、品牌性公共活动等。(四)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包括:全市性文明创建活动、重大精神文明典型宣传教育活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社会诚信建设、志愿服务活动等。尤其是有关文化创意素质教育,公共文明建设及市民素质提升,文明城市迎检复查和长效机制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体系,提升市民幸福和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关爱行动及城市人文精神建设等主题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五)新闻、宣传活动和重要舆情搜集、引导。包括:围绕全
5、市性重大活动开展的专题宣传策划,为提高主流媒体舆论引导能力或传播能力及巩固提升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开展的有关工作;为营造有利于我市现代化建设的外部舆论环境而开展的对外宣传项目(包括专项对外新闻发布活动、对外新闻宣传、对外媒体交流与合作、外宣品的制作与发送、城市品牌形象策划与推广、大型国际性活动的对外宣传以及设计之都建设推广、申报世界图书之都等);为营造和谐深圳的良好社会氛围而开展的社会宣传活动(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及宣传教育活动、全市重点公益广告设施建设、各类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重大社会宣传活动、企业文化建设、基层宣传思想工作等);为营造和谐文明的网上舆论氛围而开展的网络宣传活动;
6、开展社会舆情信息收集、研究以及网络舆论引导、网络文化建设等。(六)市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奖励。原为“宣传文化精品奖励”,2010年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为表彰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出的成果,将其拓宽为集社科、文艺、新闻、出版、精神文明创建等类别于一身的综合性“市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奖励”,包括:深圳市精神文明建设重大成果奖励和深圳市精神文明建设基层成果奖励。重大成果奖励,指对我市在国内外常设的竞赛、评比活动中获得重要奖项或荣誉的优秀成果进行奖励,包括综合类、工作创新类、社科理论类、文明创建类、新闻出版类和文学艺术类。基层成果奖励,指对我市基层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涌现出来的优秀成果进行奖励,包括我市评
7、选的深圳市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创建成果奖、深圳市文艺优秀成果奖、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深圳新闻奖。以上奖励具体申报工作按深圳市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奖表彰办法规定另行组织。(七)宣传文化事业人才的培训。包括:宣传文化事业人才引进和培养以及人才工作的宣传。尤其是全市宣传思想战线优秀人才及本土艺术家的培养;宣传和普及科学人才观和深圳人才工作的新思想、新理念,宣传深圳人才工作的新优势、新做法及新经验、新成果;加大对文化创意人才特别是高层次文化人才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才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出一批有发展潜力和做出突出贡献的文化新人、文化名人。(A)市属博物馆、美术馆文物和美术品征集收藏以及民办公益性博物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深圳市 文化事业 建设 宣传 发展 专项资金 2013 年度 项目 申报 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