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7.艾滋病职业暴露与处置 .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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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艾滋病职业暴露与预防艾滋病职业暴露与预防单击此处添加副标题n二道防线F预防暴露F暴露后预防实验室安全防护1、实验室生物安全级别v血清学检测、免疫学和核酸检测:在符合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中进行。vHIV分离、细胞培养及研究:在符合 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中进行。一、艾滋病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保证措施2、建立安全制度v安全工作制度或安全操作标准程序v制定意外事故处理预案v信息安全及保密制度 3、人员培训和管理v预防知识及技能和提高安全意识,人员的上岗培训。、个人保健和防护(1)实验室安全防护用品v防护服:白大褂、隔离衣、一次性工作服。v防渗性围裙v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口罩、安全防护眼镜v眼镜、冲洗眼睛装置(2
2、)正确的实验操作和注意事项l5、安全操作(1)试剂及样品的管理(2)实验室的清洁和消毒(3)样品的采集和处理(4)样品的带入、带出和操作 l 将样品转送到其他实验室时,应防止对工作人员、患者或环境造成污染。护送样品的人应清楚接收地点和接收人,实验室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应及时确认样品已送达指定的实验室,被转入安全位置并得到妥善处理 6、安全处置锐利器具 (1)在进行侵入性操作时,一定要保证足够的光线,尽可能减少创口出血。(2)千万不要向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针头上盖针头套。(3)在创口缝合时,要特别注意减少意外刺伤。(4)把用过的注射器直接放到专门的桶中,统一处理。(5)勿将锐利废弃物同其他废弃物混
3、在一起。(6)勿将锐利废弃物放在儿童可以接触到的地方。艾滋病实验室产生的所有废弃物,包括不再需要的样品、培养物和其它物品,均应视为感染性废弃物,应置于专用的密封防漏容器中,安全运至消毒室,经高压消毒后再进行处理或废弃。二、安全处置废弃物HIV的体外生活力弱,对理化因子的耐受力不及HBV,凡是用于灭活HBV的方法均可将HIV灭活。lHIV对热和化学试剂敏感,对紫外线不敏感。l0.2的漂白粉溶液、0.2的次氯酸钠、0.3的双氧水、75的酒精处理5分钟既可灭活病毒。l5630分钟既可将病毒灭活。lpH值小于6或大于10的溶液,在10分钟内可灭活病毒。1、HIV对理化因子的抵抗力 高压蒸汽消毒,121
4、,保持1520min;干燥空气烘箱消毒(干烤消毒),140,保持23h。2、物理消毒方法 0.5%次氯酸钠溶液 40%乙烷酒精 2%戊二醛 30%异丙基乙醇 2%甲醛3、常用环境表面化学消毒剂 废弃物缸:0.5%次氯酸钠。生物安全柜工作台面和仪器表面:75%乙醇。溢出物:0.5%次氯酸钠。污染的台面和器具:0.2%次氯酸钠,也可以用过氧化氢或过氧乙酸。器械可用2%戊二醛消毒。4、实验室物品常用的消毒方法 l(一)现场紧急处理l1、如血液等溅洒于皮肤表面:应立即先用肥皂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l2、如血液等溅入口腔、眼睛等粘膜:应当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反复长时间冲洗。禁止用氯霉素等眼药水冲洗。l3、
5、如发生皮肤针刺等等出血性损伤: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在冲洗伤口后,立即用消毒液(75%酒精、0.5%碘伏、0.2%-0.5%过氧乙酸等)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三、意外事故处理1、报告的目的 v发现处理中的疏漏之处,使处理尽量完善妥当。v以便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和确定是否采取预防性服药。v职业暴露后的一些善后措施。2、向谁报告v事故单位主管领导和专家 (二)事故报告3、报告内容v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v暴露方式和暴露的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v暴露源种类(培养液、血液或其他体液)和含有HIV的情况;v处理方法或处理
6、经过。发生职业暴露后预防处理 职业暴露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检验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职业暴露也包括其他行业的工作人员,如警察、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羁押或劳教机构、戒毒所和殡葬业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皮肤、粘膜或者刺破皮肤等情况。一、职业暴露的定义芽生菌病 疟疾普鲁氏菌病 分支杆菌病隐球菌病 分支胞浆菌病白喉 洛基山热埃博拉热恙虫病淋病葡萄球菌病乙肝链球菌病丙肝梅毒疱疹弓形体病HIV结
7、核细螺旋体病因锐器刺伤引起的感染 HIV 单次暴露于HIV阳性血液:皮肤 0.4%粘膜0.1%HCV 单次暴露于HCV抗体阳性血液:1.8%(平均,范围 0 to 7%)HBV 单次皮肤暴露(未疫苗接种者):30%(如HBeAg阳性);皮肤l病人处于窗口期1.增加感染的危险因素l及时局部冲洗消毒处理(1)完整皮肤较大面积和较长时间接触HIV阳性血液、感染性体液。(2)浅表皮肤被HIV污染器具碰撞致无出血性轻微刮擦伤。(3)HIV污染的实心针(如手术缝合针等)刺伤表皮且无出血。(4)皮肤粘膜轻微损伤后接触潜伏期感染者、血浆HIV病毒载量低者、正接受抗病毒药物治疗且未产生耐药性者的血液、感染性体液
8、,或离体时间很长(如24小时)的HIV阳性血液、体液。2.HIV暴露感染性较小l在不直接接触血液和感染性体液的情况下给HIV感染者或艾滋病人做常规工作l接触到HIV感染者或艾滋病人的尿液或汗液l和HIV感染者或艾滋病人谈话,等日常接触l接触HIV阴性血液和体液3.不会发生HIV职业暴露的情况 WHO推荐的普遍性防护原则认为,在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时,无论是病人还是医务人员的血液和体液,也不论他们是阳性还是阴性,都应当作为具有潜在传染源加以防护。九、坚持普遍性防护原则(一)登记制度v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v暴露方式、暴露的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v暴露源种类(培养液、血液或其他体液)和含有H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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