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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时代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规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事故危害,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类型包括:1 .重特大非煤
2、矿山生产安全事故;2 .重特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3 .重特大建筑生产安全事故;4 .重特大水上交通生产安全事故;5 .重特大火灾事故;6 .重特大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7 .重特大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8 .重特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9 .重特大自然灾害等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10 .其他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本预案所适用的事故范围包括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或可能发展成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且事态有可能进一步扩大的各类紧急事件,需要市政府响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具体包括:1 .已经或者可能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
3、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重大事故;2 .已经或者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特别重大事故;3 .其他需要由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指挥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1.4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科学决策、专业救援,预防为主、平战结合。2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及职责2.1指挥机构市政府成立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设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
4、负责指挥协调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图市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组成总指挥:市长副总指挥:分管副市长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成员:市安监局、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港航局、市水利局、市农林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卫生计生局、市环保局、市侨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市政园林局、飞云江海事处、市气象局、市供电局、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事发地镇街等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必要时邀请驻瑞部队领导参加。市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决定启动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全市
5、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实施监督和指导;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指挥调度、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由市政府请示市政府,要求启动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员单位职责市安监局: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综合和研判,向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组织专家组,提出事故灾难处置方案;组织协调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事故灾难新闻发布工作。市发改局:负责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和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
6、事故现场警戒和交通处置的应急方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负责道路交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依法处理涉嫌犯罪人员。市公安消防局:负责制定泄漏和灭火扑救应急方案。负责事故现场火灾扑救及被困人员的搜救,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工程设备的拆除。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对伤员的搜救。组织协调火灾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指定抢险运输单位及有关设备
7、,负责组织抢险车辆,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并负责交通建筑工程、市管辖水域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市住建局:负责建筑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拆除、装饰装修等各类事故灾难救援的组织协调。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公共事业等事故灾难救援的组织协调。市农林局:负责农机事故灾难救援的组织协调。市海洋渔业局:负责渔业船舶水上事故灾难救援的组织协调。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各类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方案。负责事故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工作。市总工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市卫生计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方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
8、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的调配,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市环保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方案。负责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及产生的废弃物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和消纳。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飞云江海事处:负责组织海难事故、海上污染事故的处理和救援工作。市水利局:负责江河、湖泊、水库及水利工程建设等领域内事故灾难救援的组织协调。市民政局:配合事发地镇街开展群众转移安置,协作有关部门
9、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工伤人员的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应由市级财政承担的应急救援演练、抢险救援、后期处置及有功人员奖励等资金的保障。市司法局:负责事故遇难者相应的政策咨询,提供法律援助。市港航局:负责港区内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负责协调事故发生地港口和航运企业,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维护航运正常秩序。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通信保障的组织协调工作。市供电局:负责组织协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电力保障和市内电网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市气象局:负责监测和气象预报工作,提供相关气象资料。市侨办:负责事故灾难涉
10、外事宜的处理。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实施事故控制、人员救助、人员疏散、秩序维护、救援保障、受灾群众安抚等各项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各项工作。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人员组成及主要职责1 .重特大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等有关单位及事发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行业主管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指挥长,其他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任副指挥长。2 .重特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气象局等有关单位及事发地镇人民政府(
11、街道办事处)或行业主管部门。市安监局局长任指挥长,其他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任副指挥长。3 .重特大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市住建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和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及事故发生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行业主管部门。市住建局局长任指挥长,其他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任副指挥长。4 .重特大水上交通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飞云江海事处、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港航局和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单位及事故发生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行业主管部门。飞云江海事处处长任指挥长,其他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任副指挥长。5 .重特大火灾事故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市公安局和市安监局等有关单位及事
12、故发生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行业主管部门。市公安局局长任指挥长,其他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任副指挥长。6 .重特大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和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单位及事故发生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行业主管部门。市公安局局长任指挥长,其他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任副指挥长。7 .重特大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和市环保局等有关单位及事故发生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行业主管部门。市公安局局长任指挥长,其他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任副指挥长。8 .重特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包
13、括市市场监管局、市安监局和市公安局等有关单位及事故发生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行业主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局长任指挥长,其他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任副指挥长。9 .重特大自然灾害等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市公安局和市安监局等有关单位及事故发生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行业主管部门。市公安局局长任指挥长,其他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任副指挥长。10 .其他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指挥部。由市政府根据事故类别及发生地,确定有关单位组成现场指挥部和指挥长、副指挥长。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有关单位参与现场救援;实施属地管理,组织治安、交通保障,做好人员疏散和安
14、置工作,安抚民心、维护社会稳定;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及善后工作,防止事故次生、衍生灾害的扩大,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写出紧急处置情况书面报告,报市应急办公室。11 2办事机构市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办事机构,履行全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能,负责承担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承担市重特大生产安全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适时组织演练;检查、督促、指导各镇街和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管理工作;及时收集、
15、分析全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相关信息,并提出建议;负责聘请相关行业和领域的专业人员组成专家技术组;承担市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3咨询机构建立全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专家组(以下简称市应急专家组),作为专业性的咨询机构,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技术支持和专业咨询服务。3预防预警3.1 预防管理各镇街、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做好各项事故预防工作,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3.2 预测预警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有关因素分析和趋势预测,应及时向社会发布事故预警公告。公告发布的同时,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响应的准备工作。3.3 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危险源本市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有:危险化学品仓储场所;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库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场所;危险化学品码头(港区)。重点防护目标可能受重大危险源安全影响而需要重点防护的目标具体有: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车站、码头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基本农田保护区、渔业水域等;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军事禁区、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