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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时代城镇未来社区创建工作行动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区城镇未来社区建设,推动优质公共服务向社区延伸,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加快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意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市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的实施意见、市“百社示范、千社提升”未来社区创建工作方案、市城镇未来社区创建市级专项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建设人民幸福美好家园为目标,坚持民生导向、聚焦民生需求,加快构建居民共建、共治、共享的未来社区群众参与模式,推
2、动未来社区增点扩面、全域推进,将未来社区打造为我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星城范例的基本单元和示范性工程。二、基本原则深刻把握未来社区是绿色低碳智慧的“有机生命体”、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活共同体”、资源高效配置的“社会综合体”,以及数字社会城市基本功能单元系统的内涵特征,坚持四个属性,科学有序推进未来社区创建。(一)坚持现代化属性,防止一般化倾向聚焦数字化、突出新建造、融入新技术、推广新治理,构建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的市民生活场景。(二)坚持家园属性,防止房地产化倾向注重延续历史文化记忆、加强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建好邻里交往中心、建好公共文化空间、建好美好生活链圈,实现从造房子向造生活转变,打
3、造有归属感、舒适感、未来感的美好家园。(三)坚持民生属性,防止贵族化倾向集成民生服务、促进创业创新、推动共建共享,将人民拥不拥护、赞不赞成、满不满意,对人民健不健康、安不安全作为衡量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真正让老百姓“搬得进、住得起、过得好”。(四)坚持普惠属性,防止盆景化倾向把未来社区建设理念和要求贯穿到城市旧改新建、有机更新的全过程,丰富创建类型,鼓励百花齐放,加快推动从个案“试点”到面上推广。三、总体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以党建为统领,按照“标配+选配”原则,突出需求导向,落实九大场景创建评价指标体系。充分衔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存量社区整合提升,联动城乡风貌整治
4、提升。整合社区及周边空间资源,重点推进邻里活动、养老托幼、健康管理、商业服务、社区治理等基础公共服务提质扩面。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加快社区范围内公共服务均等普及,努力实现社区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均衡、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结合省、市创建工作任务要求,在2023年底前每个街道(重点乡镇)至少创建完成1个未来社区项目,实现全区街道和重点乡镇未来社区创建全覆盖,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同时带动其他社区的整体提升,拟定17个未来社区创建项目(详见附件)。同步编制区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根据省市最新创建要求每年新申报项目不少于3个,按需调整创建项目,并滚动推进实施。四、创建方式(一)责任主体未来社区创建项
5、目以区政府为建设主体。区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风貌办”)作为未来社区创建的统筹协调机构,协调各部门、各单位推进创建工作。街道(乡镇)为实施主体,具体负责建立一社一档,做好创建项目储备摸排、设计招标、方案编制、前期手续办理、项目运营等工作。(二)项目申报街道(乡镇)结合省(市)未来社区创建项目评审标准对辖区内社区情况进行摸底调研,统筹考虑社区区位、人员结构、居民需求、特色亮点、空间资源等现状条件,自主申报创建项目,经区风貌办研究后,择优向省(市)进行申报。创建项目申报后,街道(乡镇)应及时编制申报方案和实施方案,按规定进行评审。(三)面积范围充分衔接城市有机更新,开展市
6、级及以上未来社区创建。结合民政部门社区治理单元,按照5-10-15分钟生活圈需求合理划定建设范围,实施单元以20公顷左右为参考,按照实际改造或建设需求合理确定。允许“高低配”和自建房创建未来社区。(四)创建类型1 .旧改类。指对存量社区的整合提升,包括以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为主要内容的局部拆除改造和与老旧小区改造相统筹的社区建设。旧改类未来社区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数字化智慧化改造、插花式改扩建和“补短板”式功能嵌入的方式创建;落实未来社区数字社会建设要求,实现场景“线上”智慧化功能全实现、服务应用实施单元全覆盖,并逐步向规划单元延伸覆盖;“查漏补缺”优化完善标配场景设施配置,整合社区及周边空地、荒地
7、、政府公共用房等空间资源和运营资源,灵活采取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配套相关设施,加强空间集约复合利用;按照选配场景建设标准要求,因地制宜实施社区环境和硬件设施的改造提升。联动老旧小区创建未来社区,鼓励老旧小区连片改造申报未来社区。2 .新建类。包含规划新建和拆除重建,规划新建类优先在人口集聚潜力大、公共交通便捷、地上地下空间复合开发禀赋好的城市发展核心区中开展创建;拆除重建类依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住宅小区开展创建。系统性打造“三化九场景”体系,全方位探索新文化、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创新与应用,鼓励采用“投建管运”一体化的建设方式,打造未来生活方式变革的美好家园示范标杆。(五)资金
8、平衡。在符合未来社区建设标准、可市场化操作前提下,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加快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促进建设期与运营期资金平衡。新建类项目通过标准地、带方案出让的方式,合理配置经营用房,用于保障全生命周期运营资金平衡;旧改类项目应充分考虑业态配置,实现运营期降本增效。(六)时间要求。经省(市)政府同意公布后的创建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安排创建进度,旧改类原则上建议1年基本完成创建工作,新建类原则上建议3年基本完成创建工作。(七)验收命名。由街道(乡镇)提出验收申请并组织开展验收,区风貌办组织各部门对创建项目进行复核。通过复核的项目按照省市验收流程提请验收。五、保障
9、机制(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区风貌办统筹,建立我区未来社区建设工作机制,每周、每半月、每月进行工作总结和问题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工作清单、创新清单,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各有关部门、街道(乡镇)责任,强化协同推进,确保创建项目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强化规划统领编制区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按照“一社一画像”的要求,形成以社区建设规划引领未来社区落地的体制机制,以建设规划统筹各条线公共服务资源在社区落地。要深化未来社区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有序衔接,将有关建设要求嵌入城乡整体发展布局,传导到土地出让、旧改新建等各项工作中去,加快推动共同富裕社区场景增点扩面。根据省、市关于加快开展城镇社区
10、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需在7月底前完成编制并公示,于8月15日前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上报省、市专班。(三)落实经费保障区财政统筹支持未来社区建设工作,对旧改类项目予以资金补助。未来社区创建项目包含的信息化项目(含统建及个性化定制项目)纳入区信息化专项项目实施;未来社区创建项目中能列入部门政府专项经费的建设内容,列入相关部门的政府专项统筹实施,各部门应将政府专项经费向未来社区创建倾斜;区财政设立专项资金,采用以奖代补方式用于支持街道(乡镇)创建未来社区,通过市级验收补助IOOO万元,通过省级验收补助1200万元,主要用于未来社区创建项目的咨询设计、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等相关费用;上级专
11、项补助资金由区财政统筹使用。创建未来社区的老旧小区项目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当年未完成创建任务的,区财政补助核定至补助金额的70%(最高不超过700万元),后续创建成功并验收通过后再拨付剩余奖补资金;同一个社区创建补助以创建的最高级别对应的补助额为上限。创建支出额超出核定补助的部分由街道(乡镇)全额承担,最终支出额未超核定补助的,按实际补助。通过省、市考核验收的街道(乡镇)最终支出额低于核定补助部分,区财政奖励其差额的50%o(四)鼓励社会参与引导优质国资、民资、外资投入未来社区建设运营、管理服务,未来社区创建中确需租用国有房产的,由街道(乡镇)提出意见,区属国有企业应优先支持未来社区的创建工作,具体可按照区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协议出租给相关单位。(五)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未来社区规划建设信息开放共享,积极鼓励社会公众共谋、共建、共享未来社区,由区风貌办、街道(乡镇)通过媒体宣传、现场观摩等方式,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各地创建的良好氛围。(六)完善监督考核健全考核机制,锚定关键时间节点,开展争先创优,通过挂图作战、精准跟踪,每月进行评价通报。将未来社区创建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专项工作考核,创建考核结果作为资金奖补的重要依据。本行动方案自2023年108月1日起施行,由区住建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