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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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籍管理制度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我校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实现学籍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制度化,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依据有关教育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学籍管理规定。一、入学与注册1按义务教育法要求,小学招生实行划片就近入学。一年级新生接到我校发放的入学通知书后,应按时到校报到。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须持有关证明向学校请假,未请假者,交教育主管部门按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处理。2 .新生入学后,为提高学籍管理水平,实施学籍微机化管理。按上级学籍建档的有关规定,由班主任为新生录入新生电子学籍,并汇总教务处,统一编号,上传山东省基础教育信息
2、化管理平台。学生学籍号码为全国统一管理,终生一号,中途不得更改个人信息。不足龄学生无法建立学籍,一律由学校劝退。3 .新生入学,如发现伪造证件(如伪造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假家庭住址等情况,一律上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处理。4 .新生注册信息及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学籍信息须于新学期开学一个月内,集中上报泰山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二、转学根据关于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各学校间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转学。但确属因家庭住址迁移,上学路途较远要求转入我校就读的,由家长向我校提出申请,并出具家庭住址迁移证明、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经我校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我校学生转入*其它学校的,
3、参照上述规定办理。为了保证我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对于*其它学校转入我校或我校转入*其它学校的学生,将严格控制,禁止随意转学。流程如下:1 .转入学生家长到校填写转学申请表后,由学校填写学籍异动审批登记表,到泰山区教育局审批。教育局审批后,向学生索要原学校出具的转学回执,由学校统一送至教育局基教科盖章审批,同时在网络平台提交转入申请。教育局盖章并在网络审核后,将回执交家长去原学校换取转学证明,同时提醒原学校由平台提交转出申请,交当地教育局审核盖章并于平台操作转出。学校浏览学生异动情况,移动完成后,由学校将转学证明送教育局基教科盖章。转学完成,学生入班上学。以上流程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2 .转出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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