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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磊镇中心学校20232024学年中小学高级教师年度考核方案(试行)根据文山州中小学高级教师考核办法(试行)(文教体联2023)28号)文件精神和大磊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高级教师考核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为了更好地做好大磊镇中心学校辖区内中小学高级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特拟定本考核方案(试行)。一、组织机构为了更好地开展完成大磊镇中心学校中小学高级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特成立大磊镇中心学校20232024学年中小学高级教师年度考核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全镇所辖学校(园)在编中小学高级教师该年度考核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中心学校教务处,由
2、张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镇中心学校教务处主任陆克刚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二)考核工作小组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年度高级教师考核,指导考核对象填写大磊县高级教师履职考核登记表专任高级教师考核评分表兼任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高级教师考核评分表,收集审核相关考核证明材料,组织民主测评、综合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公示考核结果、上报考核材料。二、考核方式2023-2024学年考核工作,在该学年末进行。由镇中心学校组织实施,教师提供:附件1大磊县高级教师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附件3专任高级教师考核评分表(一份);附件4兼任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高级教师考核评分表(一份)(中心学校担任副主任及以上职务高级
3、教师);附件5高级教师考核综合民主测评表,由考核工作小组到开展民主测评地点后,按照要求召集相关人员组织民主测评,现场填写统计完成;抽借调交流轮岗人员(教育系统外的高级教师),由抽借调单位按照附件6抽调人员高级教师考核评分表进行量化考核,并提供考核结果依据报镇中心学校考核小组核实,确定考核等次;因身体原因或工作需要并经所在单位、学校同意,不在教学一线任教的高级教师考核,按照附件7不在教学一线任教的高级教师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考核。三、考核办法(-)专任高级教师考核评分1.政治合格,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5分)评分细则:(1)考核年度师德考核优秀计5
4、分;(2)合格计4分;(3)基本合格及以下计O分。2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承担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高级教师除特殊原因(病假、事假、女教师孕产期、脱产进修、抽调在外等)经批准外都必须在教学第一线任课,完成不低于同年级同学科专任教师的平均课时量,模范执行课程教学计划或教学管理工作。(25分)评分细则:(1)每学年按照40周计算,课时量(含课后服务)小学每学年达到500节及以上,幼儿园达到200节以上计25分。(2)承担大磊镇中心学校镇级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的专任高级教师,使用附件8大磊镇中心学校承担镇级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的高级教师工作量考核评分表替代本项考评标准,进行量化考核。3 .胜任学科教学,教
5、育教学效果良好,教学实绩得到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认可,民主测评优秀票率和合格票率之和不低于80%o(25分)评分细则:(1)全镇高级教师学科教学成绩以18分为基数,学年内所任教学科在县级及以上教学水平测试中,成绩综合得分高于全镇同年级同学科综合得分的,每高于均分1分的加0.5分(高于均分的分数只取整数部分,小数部分忽略),加分总分不超过该项满分25分,学年内所有县级及以上统测学科成绩全部累计计分;(2)全镇高级教师学科教学成绩以18分为基数,学年内所任教学科在县级及以上教学水平测试中,成绩综合得分低于全镇同年级同学科综合得分的,每低于均分1分的减0.5分(低于均分的分数只取整数部分,小数部分忽
6、略),减分扣至该项总分剩5分为止,学年内所有县级及以上统测学科成绩全部累计计分;(3)学年内受中心学校及以上个人荣誉表彰加分,镇中心学校、镇、县以上分别计分1分、2分、3分,可累计计分,最后得分不超过该项满分25分。(4)学年内所任教学科在县级及以上教学水平测试中,成绩综合得分全县倒数第一名的,此项计O分。4 .发挥专业引领作用,做好“传帮带”。每学年至少承担1节校级及以上示范课、观摩课或教育教学讲座。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除外),对授课教师作出教学效果评估。指导至少一名中级或初级年轻教师,并取得良好效果。(10分)评分细则:(1)学年内参加校级及以上学科教学竞赛、
7、示范课、观摩课或教育教学讲座计3分,未完成的不得分;(2)学年内听课不少于40节,且听课记录环节完善并对授课教师作出教学效果评估等计5分,不完善的可适当扣分;(3)指导至少一名中级或初级年轻教师,并取得良好效果计2分,指导效果不明显的可适当扣分。5 .在育人管理上发挥榜样作用。承担学校班主任工作,学校没有安排班主任岗位的高级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科技创新、生涯指导、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社团建设、心理辅导、家校协同等育人工作,在课内外重视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取得良好成绩。(10分)评分细则:(1)各级评选表彰为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所在班级班主任、科任教师依次得分为:校级8分、科任教师7分,镇中
8、心学校级9分、8分,镇级及以上10分、9分;(2)学年内未获得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荣誉的教师:班主任7分、科任教师6分;(3)学年内班级管理中发生较大安全问题且造成不良影响,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问责的责任教师不计分;(4)教师积极参与学校科技创新、生涯指导、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社团建设、心理辅导、家校协同等育人工作,在课内外重视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取得良好成绩(获镇中心学校及以上表彰,以获奖证书为准)每次加1分,最后得分不超过该项满分10分。6 .结合工作实际,每年至少阅读1本教育教学专著并有读书笔记,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掌握新的教育理论、教学手段和方法。每年完成州、县
9、规定的学习培训任务。(5分)评分细则:(1)教育专著读书笔记在3000字以上计5分,2000-3000字计4分,1000-2000字计3分,500-1000字以下计2分,500字以下计0分;(2)笔记内容不属于教育专著的不计分;(3)未参加镇中心学校及以上规定的学习培训或者学习不合格一次扣5分。7 .民主测评。学校领导人员(中心学校考核小组)、中层管理人员(所在学校班子成员)、教职工代表、学生和家长代表测评各占5分。民主测评时,学生和家长不低于参评总人数的14o评分细则:(1)工作要求。参加民主测评人员由学校领导人员(中心学校考核小组)、中层管理人员(所在学校班子成员)、教职工代表(5人)、学
10、生和家长代表(所任教年级学生2人、家长3人)测评各占5分。最后得分取4组人员评分均分之和,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按照学校实际参与,原则上每组人员不低于5人。(2)评价标准。测评时,发放附件5表,并当场告知所有参加民主测评人员,以下评价标准:德栏:师德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计O分;勤栏:此栏目根据学校请假台账,有迟到早退现象扣0.3分,事假超3天以上扣0.3分,病假超10天扣0.3分;绩栏:每学期教学成绩有全镇倒数三名扣0.3分。(二)兼任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高级教师考核评分1.政治合格,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5分)评分细则:(1)考核年度师德考核优秀
11、计5分;(2)合格计4分;(3)基本合格及以下计0分。2 .在完成行政管理工作的情况下,兼任一定的教学工作,兼课时量可视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副校级及以上领导人员不低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1/3,中层管理人员不低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1/2。(25分)评分细则:(1)在完成行政管理工作的情况下,必须兼任一定的教学工作,兼课时量可视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每学年按照40周计算。副校级及以上领导人员:课时量(含课后服务)小学每学年167节及以上,幼儿园67节以上计25分;中层管理人员:课时量(含课后服务)小学每年250节及以上,幼儿园100节以上计25分;(2)承担大磊镇中心学校镇级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的中
12、层及以上管理人员高级教师,使用附件8大磊镇中心学校承担镇级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的高级教师工作量考核评分表替代本项考评标准,进行量化考核。3 .胜任学科教学,教育教学效果良好,教学实绩得到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认可,民主测评优秀票率和合格票率之和不低于80%o(25分)评分细则:(1)全镇高级教师学科教学成绩以18分为基数,学年内所任教学科在县级及以上教学水平测试中,成绩综合得分高于全镇同年级同学科综合得分的,每高于均分1分的加0.5分(高于均分的分数只取整数部分,小数部分忽略),加分总分不超过该项满分25分,学年内所有县级及以上统测学科成绩全部累计计分;(2)全镇高级教师学科教学成绩以18分为基数,
13、学年内所任教学科在县级及以上教学水平测试中,成绩综合得分低于全镇同年级同学科综合得分的,每低于均分1分的减05分(低于均分的分数只取整数部分,小数部分忽略),减分扣至该项总分剩5分为止,学年内所有县级及以上统测学科成绩全部累计计分;(3)学年内受中心学校及以上个人荣誉表彰加分,镇中心学校、镇、县以上分别计分1分、2分、3分,可累计计分,最后得分不超过该项满分25分。(4)学年内所任教学科在县级及以上教学水平测试中,成绩综合得分全县倒数第一名的,此项计0分。4 .学校领导人员每学年听课40节以上,中层管理人员每学年听课20节以上,课后对授课教师作出教学效果评估。(20分)评分细则:副校级及以上人
14、员每学年听课达40节及以上、中层管理人员每学年听课20节以上,且听课记录环节完善、对授课教师作出教学效果评估等计20分,不完善的可适当扣分。5 .结合工作实际,每年至少阅读1本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专著并有读书笔记,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掌握新的教育理论、教学手段和方法。每年完成州、县规定的学习培训任务。(5分)评分细则:(1)教育专著读书笔记在3000字以上计5分,2000-3000字计4分,1000-2000字计3分,500-1000字以下计2分,500字以下计0分;(2)笔记内容不属于教育专著的不计分。(3)未参加镇中心学校及以上规定的学习培训或者学习不合格一次扣5分。6 .
15、民主测评。学校领导班子、中层管理人员、教职工代表、学生和家长代表测评各占5分。民主测评时,学生和家长不低于参评总人数的140评分细则:(1)工作要求。参加民主测评人员由学校领导人员(中心学校考核小组)、中层管理人员(所在学校班子成员)、教职工代表(5人)、学生和家长代表(所任教年级学生2人、家长3人)测评各占5分。最后得分取4组人员评分均分之和,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按照学校实际参与,原则上每组人员不低于5Ao(2)评价标准。测评时,发放附件5表,并当场告知所有参加民主测评人员,以下评价标准:德栏:师德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计0分;勤栏:此栏目根据学校请假台账,有迟到早退现象扣0.3分,事假超3天以上扣0.3分,病假超10天扣0.3分;绩栏:每学期教学成绩有全镇倒数三名扣0.3分。(三)抽借调交流轮岗人员(教育系统外)高级教师考核评分抽借调或者交流轮岗(教育系统外)高级教师,考核由抽借调或者交流轮岗所在单位根据附件6抽借调人员(教育系统外)高级教师考核评分表进行量化考评,初评由所在单位正、副职管理人员协调完成,考评及等次由所在单位负责职工考核的考核领导小组完成。(四)抽借调交流轮岗人员(教育系统内)高级教师考核评分抽借调交流轮岗人员(教育系统内)由抽借调、交流轮岗单位、学校按照该单位高级教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五)不在教学一线任教的高级教师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