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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新生态优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一、人才支撑项目(一)西安市创新人才攀登计划项目进一步加强科技人才工作,切实提升我市科技人才创新能力,推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做强成势。支持方向:通过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优化政策环境、强化保障措施,培养一批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着力破解我市19条重点产业链“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引进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打通科研人员到企业家成长通道;造就一批青年科技新星,培养具有竞争力的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后备军。项目以前资助方式支持。(申报通知在西安市科技局网站另行发布。)(二)西安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项目1计划定位与支持方向围绕
2、推进“双中心”建设和创新能力提升,支持我市各类法人主体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借助他们的智慧解决自身发展过程中的特定难题,推动形成人才引领创新、创新驱动发展、发展集聚人才的良性循环。支持方向:(1)主要支持我市企业和科研院所引进和使用海外高层次人才,利用海外高层次人才掌握的核心技术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各类技术难题。(2)主要支持我市从事教育、文化、旅游、农业等行业的机构聘请海外高层次人才,借助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管理经验和行业资源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和涉外服务能力。2 .申报主体:企业(院所)、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组织。3 .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须为在西安市注册登记,实行独立核算且无违法失信记录的法人
3、单位。且具备开展项目所必要的经费、场所、人员和其他配套条件。(2)海外高层次人才包括外籍人才和海归人才两类:外籍专家指非中国国籍,在特定学科领域取得一定成就或在国外大型机构担任中高层职务的人才;中国籍海外留学回国人员特指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研修人员;或在国(境)外知名企业从事专业技术或经营管理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3)申报项目包括采取“飞地模式”由申报单位在省外或海外设立的研发中心等机构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但项目需在西安落地产业化,并有相应团队配备,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运营能力和成长潜力。4 .执
4、行期限及支持额度执行期限:1年。本项目为后补助项目,支持额度根据考核结果,最高不超过IOO万元。5 .咨询电话以上未尽事宜请向市科技局相关处室咨询。国合处:。(三)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项目1 .计划定位与支持方向:为进一步发挥我市科教资源优势,畅通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和企业技术创新渠道,以项目和人才团队结合为抓手,加快实施秦创原“三支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方向:围绕我市19条重点产业链领域和我市人工智能产业领域,支持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应用场景示范、成果转化的高校院所类和企业类团队。2 .申报主体:高校院所、科技企业3 .申报条件西安市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
5、队伍建设以项目的形式进行支持,按照项目承担主体不同分为高校院所类及企业类。高校院所类项目主要支持围绕推进高校院所成果在企业进行转化及应用而组成的技术团队;企业类项目主要支持围绕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产品研制及技术改造升级等方面组成的技术团队。同一名“科学家”或“工程师”只能参与一个队伍的申报。1高校院所类(1)团队组成要求:队伍核心成员不少于6人,由一名首席科学家带领相关科研人员组成,其中来自企业人员比例不低于50%。首席科学家应为驻市高校院所正式在编人员,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研究能力,具有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一般应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同等工作经验,主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且结题情况良好。其
6、余人员应为高校院所正式在编人员及协作企业的正式员工,具有技术创新及解决企业难题的实践经验。协作企业注册和纳税地应为西安市。(2)项目重点内容:具有推进首席科学家的科技成果在企业转化及应用为重点,由首席科学家牵头组建团队。有明确拟转化及应用的成果,有成果转化方面的详细规划,有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及稳定的合作协议,且团队、校企之间的责权利明确。整个队伍应有完成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案例,协作企业原则上不超过3家。项目由首席科学家所在高校院所作为承担单位。4 .企业类(1)团队组成要求:队伍核心成员不少于6人,由一名首席工程师带领相关科研人员组成,其中来自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比例不低于50%O首席工程师应为企
7、业正式员工,应负责企业研发部门或担任相应职务,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在企业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具有牵头组织技术研发攻关的成功经验,一般应在5年内主持完成过1项市级以上科学研究、技术攻关或技术改造类项目且结题情况良好。其余人员应为企业正式员工及高校院所正式在编人员,均具有解决企业技术瓶颈问题的基础能力和实践经验。(2)项目重点内容:以产学研合作攻克企业关键技术难题或推动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为重点,由首席工程师牵头组建团队。有明确的技术攻关指标,有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及稳定的校院企合作协议或签订有正式的技术合同,有可量化考核的绩效目标。整个队伍应有产学研协同攻关的成功案例,项目由首席工程师所在企业为承担
8、单位。4 .执行期限及支持额度执行期限:2年。本项目为前资助项目,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5万元。5 .咨询电话以上未尽事宜请向市科技局相关处室咨询。成果处:二、“科技+金融”项目(-)科技金融贷款贴息项目1 .计划定位:鼓励和引导合作金融机构开发适合科技企业特点的融资产品,支持企业采用无形资产质押或技术交易信用贷等方式获得合作银行贷款,通过贷款贴息补助,降低科技企业融资成本,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2 .申报主体:获得合作银行无形资产质押贷款或技术交易信用贷款,按照贷款协议约定全额还本付息的科技企业。3 .申报条件:出具推荐函确认的科技企业,(1)注册地和纳税地在西安市辖区,无不良记录,未列入经营
9、异常名录和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企业推荐日上年度销售收入在4亿元(含)以下(以合作机构审核的收入为准);(3)企业属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或具有经认定技术合同企业,或所从事领域符合西安市主导产业(包括电子信息、软件技术、光电芯片、先进制造、高端装备、航空航天、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新农业、新材料、新能源等);(4)企业采用无形资产质押且无形资产质押比例不低于贷款金额50%(含),通过担保公司担保或银行直贷等方式,或企业具有经认定的近两个年度的技术合同(附按合同约定的第一笔付款证明),通过信用贷款方式,获得合作银行贷款。未出具推荐函
10、的科技企业,须为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列入科创企业培育项目库、定期报送有关资料的科技企业。4 .执行期限与支持额度:执行期限:1年。本项目为后补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具体标准按照相关政策文件执行。5 .咨询电话以上未尽事宜请向市科技局相关处室咨询。金融处:(申报通知在西安市科技局网站另行发布。)(二)科技金融担保补助项目1 .计划定位:通过科技金融担保业务补助,引导合作担保公司围绕科技企业融资需求,开发创新担保产品,建立贷款绿色通道,降低贷款门槛和融资成本,为科技企业提供高效融资担保服务。2 .申报主体:为推荐企业提供无形资产质押贷款担保服务的合作担保公司。3 .申报条件:
11、合作担保公司利用无形资产质押作为反担保条件且无形资产质押比例不低于贷款金额的50%(含),为推荐科技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担保费率符合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且不得收取推荐企业担保保证金等。4 .执行期限与支持额度:执行期限:1年。本项目为后补助项目,按照年均担保余额给予合作担保公司担保业务补助,具体标准按照相关政策文件执行。5 .咨询电话以上未尽事宜请向市科技局相关处室咨询。金融处:(申报通知在西安市科技局网站另行发布。)(三)科技保险保费补助项目1 .计划定位:鼓励和引导合作保险公司创新科技保险产品,支持科技企业采用保险承保方式获得合作银行贷款,通过保费补助降低科技企业融资成本,分散和化解科技企
12、业经营风险。2 .申报主体:通过合作保险公司承保方式,获得合作银行1年(含)以内贷款,按照贷款协议约定全额还本付息的科技企业。3 .申报条件:(1)注册地和纳税地在西安市辖区,无不良记录,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企业推荐日上年度销售收入在4亿元(含)以下(以合作机构审核的收入为准);(3)企业属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或具有经认定技术合同企业,或所从事领域符合西安市主导产业(包括电子信息、软件技术、光电芯片、先进制造、高端装备、航空航天、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新农业、新材料、新能源等);(4)企业通过合作保险公司承
13、保方式,获得合作银行1年(含)以内贷款。4 .执行期限与支持额度:执行期限:1年。本项目为后补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给予保费补助,具体标准按照相关政策文件执行。5 .咨询电话以上未尽事宜请向市科技局相关处室咨询。金融处:(申报通知在西安市科技局网站另行发布。)(四)科创企业天使投资奖励项目1 .计划定位:引导创投机构加大西安科创企业股权投资,改善我市创业投资环境,拓宽小微科技企业融资渠道,促进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和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2 .申报主体:创业投资机构。3 .申报条件:(1)在西安市辖区内依法注册设立,并在市科技局备案的主要从事创业投资的公司型或有限合伙型创业投资机构;(2)注册资
14、本(认缴出资额)或受托管理的创业投资资金不低于IOOO万元人民币;(3)有至少3名具备2年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4)管理和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科学合理的项目评估标准、投资决策程序及激励约束机制;(5)所投资的科创企业,是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我市辖区、成立时间5年以内、上年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含)人民币的高新技术企业,所从事领域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和西安市主导产业领域(电子信息、汽车制造、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人工智能、5G技术、增材制造、机器人、大数据、云计算及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软件信息等);(6)投资事件生效后的3个月内在市科
15、技局备案。4 .执行期限与支持额度:执行期限:1年。本项目为后补助项目,对于符合条件的创投机构,投资事件生效后未获得市级财政同类奖励支持的,按照单户企业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创投机构或其管理人投资奖励,具体标准按照相关政策文件执行。5 .咨询电话以上未尽事宜请向市科技局相关处室咨询。金融处:(申报通知在西安市科技局网站另行发布。)(五)资产证券化奖补项目1 .申报主体:参与西安市技术产权资产证券化(票据化)项目并发行成功的科技型企业及受托管理机构。2 .申报条件:(1)注册地和纳税地在西安市辖区(含西咸新区),无不良记录,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企业推荐日上年度销售收入在4亿元(含)以下的规模以上企业;(3)企业属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或具有经认定技术合同企业,所从事领域属于西安市重点发展产业(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信息、软件技术、光子技术、人工智能、先进制造、高端装备、航空航天、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新农业、新材料、新能源等);(4)参与西安市技术产权资产证券化(票据化)项目并发行成功。(5)受托管机构经费补贴依照西安市技术产权资产证券化(票据化)试点工作指引(暂行)(市科发2023)145号)执行。3 .执行期限与支持额度:执行期限:1年。本项目为后补助项目,具体标准按照相关政策文件执行。4 .咨询电话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