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工业全域治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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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全面开展工业全域治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突出亩均指标导向,鼓励企业实施“零土地”技改,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全力支持企业长高长壮,推进我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决定在瓯北街道开展工业全域治理试点工作,待试点成熟后向全县推开。一、试点范围瓯北街道东瓯工业园区,具体四至为:东至东瓯大道,西至园区大道,南至阳光大道,北至104国道。二、主要目标通过试点工作,切实巩固工业用地红线保护,提高项目亩均效益,完善基础配套和管理,全面提升园区整体环境形象。到2023年底,实施旧厂房改造提升27家,整治厂房不规
2、范出租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整治低效企业20家、“低散乱”企业(作坊)40家,淘汰落后产能企业10家。预计实现税收增长9%以上,规上亩均税收达到35万元。三、工作重点一是全面规范厂房出租行为。完善工业厂房出租相关制度,严禁工业厂房出租从事大型物流、商场等非工业生产活动,引导企业将厂房出租给规上企业、小升规重点培育对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承租入驻企业必须符合产业导向和消防、环评、能评等要求,无自有厂房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规上企业承租厂房的,政府每年分别给予每家承租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规上企业实际支出租金(以发票为准)30%和15%的财政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县经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应急
3、管理、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税务、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开展企业出租行为联合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对企业出租收入按实申报纳税、厂房违建治理,以及承租企业是否符合产业导向、消防、安全环保、合法经营场所等内容逐项进行审查,并依法处置到位。(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瓯北街道;标“*”为牵头单位,下同)二是切实恢复工业用地规划功能。严禁工业用地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对主要城镇道路两侧企业未经审批的“退二进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对擅自改变用地规划功能和改变
4、房屋结构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打击,重点查处工业厂房擅自改为住宅公寓等一批典型案例。对确属工人生产生活需要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的,经县政府同意后,予以办理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相关手续。(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瓯北街道)三是加强“低散乱”企业整治和落后产能淘汰。以“四无”企业(作坊)为重点,依法开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专项整治。对达不到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置。加大亩均税收8万元以下低效企业改造提升力度,采取追加投资、税务辅导、兼并重组、“退二优二”、依法关停等方式,“
5、一企一策”推动低效企业改造提升。(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瓯北街道)四是实施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对存量工业用地二级市场流转的规范和管理,强化不动产登记、工商登记等环节协同管理,府院联席会议明确厂房拍卖的准入条件和拍卖方案(告知达到标准地要求、与街道签订项目投资履约合同等)。工业用地使用权转移时(包括司法拍卖),受让方必须是符合产业导向的工业企业,且与街道签订项目投资履约合同。厂房申请拆改扩建,需与街道签订项目投资履约合同。(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瓯北街道)五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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