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促进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docx
《关于全面开展“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促进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全面开展“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促进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关于全面开展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促进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农业“双强行动”工作部署,通过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带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提高种粮经济效益,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快我区粮食生产规模化经营进程,进一步提高粮食保供和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促进我区共同富裕特色区建设,特制定如下意见。一、总体目标以政府推动、政策拉动、流转驱动、示范带动、服务促动为抓手,着力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促进粮食生产规模化、全程作业机械化和专业服务社会化,通过粮食产销全产业链发展、提升组织化程度紧密联接,带动中
2、小农户种粮增产增收,助推城乡居民共同富裕。至2025年,完成高标准农田改造5万亩,争创粮食种植基地万亩方1个、千亩方10个,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93%以上,实现粮食功能区亩均产吨粮目标。二、主要任务(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1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农田建设标准。以“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为建设目标,细化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以疏湖、西坞、尚田、江口、松禾等地的粮食生产主产区为重点,结合美丽田园建设和“恢复地类”复耕整治工作,建设平原地区单一田块4-6亩、丘陵地区单一田块2-3亩(按立地条件可适当放宽标准),耕作区域良田成方、集中连片、地块平
3、整、土壤肥沃、道路畅通、设计规范、灌排配套、设施先进、田园美丽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平原地区连片耕作面积大于800亩、丘陵地区连片耕作面积大于400亩。其中,“恢复地类”复耕整治地块完成整治后须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其他农田按不高于4000元/亩标准建设。2加强小型农田水利维护、建设,保障生产功能。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粮食主产区农田为重点,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实施农田机耕路(桥)、农田进排水渠道、农田灌溉泵站、农田灌溉河道护岸、耕作层修复、农田电力设施、农田水源山塘维修等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维护、建设项目,以完善粮食生产区块农田局部基础设施,提高保水保肥能力,更好地保障粮食生产。(二)积极培育经营
4、主体1 .加快农业规模化经营。引导土地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鼓励采取委托流转、股份合作等方式,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导,推进整村整组整贩连片集中长期流转。完善土地流转服务,建立土地流转平台,定期发布土地流转信息,健全“村民委托流出,村级集体流转,镇级统一中介,主体流入经营”的全链条服务体系,鼓励国有资本参与土地流转、参与规模化经营,保障农业产业区域规划和重点项目落地。鼓励整村流转、实行应转尽转,对用于粮食生产、集中连片流转期限20年且委托流转面积占村总承包面积80%以上或平原地区流转面积1000亩以上、山区流转面积500亩以上的,对土地流出农民给予500元/亩一次性奖励,对组织土地流转的
5、村集体每年给予1oo元/亩的经济补助,对土地流入面积Iooo亩以上且土地流转期限20年的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每年给予100元/亩补助。2 .保障粮食规模化生产用地指标。按照因地制宜、统一布点、节约集约原则,科学规划农业设施发展用地,在新一轮空间规划编制中,利用农民“带权进城”、农房改造、农村宅基地整村流转、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契机,每个千亩方按不高于5%。比例预留一般农田用作农业设施用地。鼓励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在相邻、相近粮食生产地块,通过相互联合、村企联合或独建成区形式,统一兴建农机库房、粮食仓储烘干中心、工厂化育秧中心等农业设施。优先保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流转面积IOoO亩以上经营主体和对外实施“
6、六统一”服务的经营主体建造粮食加工中心、展示展销中心等所需建设用地和建造农机库房、育秧中心、有机肥加工中心所需农业设施用地。3 .开展种粮贷款贴息支持。实施规模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扶持政策,切实为种粮农户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对流转面积IOOo亩以上经营主体、对外实施“六统一”服务的经营主体贷款用于粮食生产的,由财政按3%的年贴息率给予贷款贴息,单一经营主体每年贴息总额不超过30万元。4 .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为发展农业服务业,促进水稻生产高质量发展、提高水稻育秧、供秧能力和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鼓励建设工厂化水稻机插育秧中心、早稻后备秧育秧点和组建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对购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全面 开展 科技 机械 行动 促进 粮食生产 质量 发展 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