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企业绿色通道(专窗)服务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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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企业绿色通道(专窗)服务制度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精准服务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制定本制度。一、工作原则以“依法依规、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高效率”为原则,为企业创造良好的不动产登记环境。二、服务对象(一)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或民生工程、政府交办项目。(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或受让方、预购人、抵押人或债务人一方为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三)工业项目。(四)小微企业。三、服务业务范围涉企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抵押注销登记、分割、合并登记等不动产登记业务,提供涉企办证咨询服务。四、服务承诺(一)专窗服务。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线上或线
2、下办理,线下可直接到企业专窗办理业务,专人对接、专窗服务、及时受理、即时办结拿证。(二)全程帮办。业务受理后由咨询预审台值班主任对接,全程跟踪受理、审核直至发证。在保证审核质量的前提下,办理时限由原本的3个工作日以内办结压缩即时办结。(三)即时办结。实行涉企非住房不动产登记即办制度,已办理不动产登记且利用现状无变化的厂房、仓库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从登记前、登记中到登记后为企业全流程提供绿色通道服务,无须预约,即来即办,即时办结。(四)高效服务。企业专窗提供县重点督办产业招商项目、县重点项目的绿色通道服务,并承担暖企惠企服务的专窗功能。(五)绿色登记。推行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零材料”办理制度。对企
3、业通过划拨、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除企业提交其主体资格和委托手续外,无需企业提交权属来源材料和测绘图件资料即可办理。(六)上门服务。对历史使用情况复杂的登记业务,主动上门与企业共同会商,现场研究指导办理。(七)容缺受理。申请单位暂未能按照业务办理指引备齐全部申请材料,但不动产权属来源清晰、登记事项清楚的,经申请单位书面承诺后,登记机构可先行容缺受理,发出补正资料通知书,限期补正申请资料。(A)减免登记费。工业企业免收登记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通过企业书面承诺告知制,即可免交相应不动产登记费,切实降低企业成本。五、其他规定(一)不动产登记中心干部职工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不具备“绿色通道”服务资格的亲属朋友说情,为其开展“绿色通道”服务。(二)对私自利用“绿色通道”服务审核权力,与房屋中介机构勾连,从中收取红包或接受宴请等情形的,依照党政纪严肃处理。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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