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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 4工作原则1 .5事故分级2 组织体系2. 1指挥机构2.1.1 区指挥部的人员组成2.1.2区指挥部主要职责2.1成员单位主要职责2.2办事机构2. 2.1区指挥部办公室组成2.2.2区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3预防预警3. 1活动管理3. 2现场监控3. 3信息监测3. 4预防措施4应急响应4.1先期处置4. 2信息报告4. 2.1报告程序4 .2.2报告内容5 .3预案启动4. 4现场处置4. 5扩大应急4. 6信息发布4. 7应急结束5后期处置5.1 现场清理5. 2善后处理5.3事故调查5. 4
2、总结评估6. 5责任奖惩7. 应急保障7.1 通信保障6.2队伍保障6.3经费保障6.4保险保障7附则7.1预案管理7.2预案解释7.3预案实施时间1 总则1. 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应急响应机制,规范应急管理工作秩序,正确、快速和有效处置大型群众性活动中发生的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2.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省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应急预案(浙政办发(2006)31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甬政发2005)1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3、定,制定本预案。3.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市奉化区内发生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超出我区政府应急处置能力、需要市政府负责处置的,或市政府决定自行负责处置的大型群体性活动事故,按照市级预案执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是指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中因人群过分拥挤、通道严重堵塞等原因发生挤压、踩踏、坠落、溺水等,场馆舞台、看台、栏杆等建筑物或临时搭建设施发生倒塌,燃放烟花礼炮、使用粉尘或释放氢气球遇明火发生爆炸等,以及其他非人为故意损害、破坏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发生未达到大型群众性活动规模或人群自发聚集达到一定密度的其他群众性活动事故,参照本预案开展应对工作。1. 4工作原则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应对工
4、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预防在先、平战结合,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统一指挥、协同应对的原则。2. 5事故分级按照事故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分级标准见附件。3. 组织体系3.1 指挥机构成立区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作为全区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的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3.1.1 区指挥部的人员组成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府办联系副主任、区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活动主管部门以及事发地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办)、区经信局、区公安
5、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武警奉化中队和事发地镇(街道)等单位负责人组成。2.1. 2区指挥部主要职责(1)负责启动或终止本预案。(2)部署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督查和指导相关镇(街道)和部门抓好落实。(3)向区政府报告事故应急处置进展情况。(4)决定其他重要事项。2.1.3成员单位主要职责(1)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办):负责指导、协调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2)区经信局:负责提供经信部门组织的大型群众性经济、信息产业等活动组织实施的具体情况,参与应急处置,协助、配合事故
6、原因调查。(3)区公安分局:负责向区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综合和研判;负责事故现场警戒、治安秩序维护和人员先期疏散;负责事故现场抢险救援、人员搜救;负责现场周边道路交通管制,保障救援道路畅通;控制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社情信息的收集掌握,确保事发地社会稳定。(4)区民政局:负责死伤者家属社会救助工作。(5)区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经费保障。(6)区住建局:负责协调相关单位提供事故发生地场馆建筑设计和相关设施材料;负责提供住建部门组织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组织实施的具体情况;参与应急处置,协助、配合事故原因调查。(7)区商务局:负责提供商务部门组织的大型
7、商贸活动组织实施的具体情况,参与应急处置,协助、配合事故原因调查。(8)区文广旅体局:负责提供大型群众性文艺(体育)活动组织实施的具体情况,参与应急处置,协助、配合事故原因调查。(9)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根据需要提供医疗卫生技术支持。(10)区应急管理局: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11)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事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提供技术支持;协助、配合事故原因调查。(12)区综合执法局:协助公安部门维护事故现场周边控制区域秩序。(13)武警奉化中队:负责组织指挥武警官兵协助、支援事故应急救援行动。(14)事发地镇(街道):负责落实区域内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的现场控制、
8、人员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维护、应急救援保障等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区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行动需要,可决定吸纳其他区级有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另行明确。2.2办事机构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2.2.1区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区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办)、区卫生健康局及事件涉及的区级有关部门和事发地镇(街道)负责人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组成。2.2.2区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1)组织落实区指挥部的决策部署,统筹管理、协调处理应急处置的具体事务;(2)向区指挥部提出启动和
9、结束应急响应的建议;(3)负责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和报告;(4)拟定应急新闻发布方案和内容;(5)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总结评估;(6)组织有关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7)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3预防预警3.1活动管理3.1.1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申报,并周密制定活动应急预案或安全工作方案,报公安部门审定。同时,承办单位要对参加活动的人员进行预测和风险评估,并根据预测人数和风险评估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配备安保人员。3.1. 2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经营管理单位要履行相关职责,具体包括:(1)设置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等应急救援设施和安全提示设施,
10、并定期维修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2)设置必要的监控设施,对场所内人员流动、聚集情况进行监测;(3)显著标明安全撤离的通道、路线,并保证安全通道、出口的畅通;(4)经常性巡查场所,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5)制定应急预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应急演练。1.1. 3区公安分局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保卫方案的审核,监督、指导活动承办单位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3. 2现场监控区公安分局、活动主管部门、各镇(街道)要加强对辖区或职责范围内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的监控,及时发现和消除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隐患。4. 3信息监测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监测。做好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信息的收集、综
11、合分析和评估,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5. 4预防措施活动主(承)办单位、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发现人群聚集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采取预防性处置措施,并报告公安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公安部门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或者监测发现人群聚集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研判风险,及时采取预防性处置措施;对需要发布预警的,应当立即报告本级政府。预警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通讯工具、宣传车、警报器、电子显示屏、高音喇叭等方式发布。6. 应急响应6.1. 先期处置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当地政府必须迅速做出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组织自救和先期处置,并加强对事故现场的
12、监控;事发地政府和公安、卫生、应急等相关部门要迅速联动,并做到:(1)迅速停止活动举办,封闭事发区域,有序疏散现场群众;(2)迅速调派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视情决定事发区域交通管制,确保周边交通顺畅;(3)积极开展现场抢险救援工作;(4)迅速向上级政府报告事故基本情况、先期处置情况以及请求事项,全力控制事态扩大,严防次生事故发生。4. 2信息报告5. 2.1报告程序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发生后,活动主(承)办单位、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应立即向区公安分局、活动主管部门和事发地镇(街道)报告事故信息。区公安分局、有关部门和事发地镇(街道)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将
13、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区政府领导,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将重大事故信息报告市政府。6. 2.2报告内容信息报告要求全面、及时、准确、连续,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原因和变化趋势的初步分析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应急处置的请求事项等。7. 3预案启动根据事故的性质及发展趋势,若事态超出事发地镇(街道)应急处置能力的,由区公安分局提出建议,或由事发地镇(街道)提出请求,经区指挥部总指挥批准;或区政府认为有必要的,由区指挥部总指挥下达指令,启动本预案,进入区级应急响应。区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有关部门立即
14、赶赴现场。8. 4现场处置根据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区指挥部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部的指挥长,迅速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在指挥长到达现场前,由在现场的区公安分局、活动主管部门或事发地镇(街道)有关负责人履行指挥长职责。现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事故现场的所有应急救援人员,必须服从指挥长的统一指挥。现场指挥部研究制定现场处置救援方案,视情况设置警戒组、疏散组、搜救组、救治组等若干应急行动组,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1)现场警戒保卫。公安、武警等部门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及程度,划定警戒区,负责事发现场的保护、警戒、治安秩序维护,必要时实施事发区域临时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辟绿色通
15、道,确保卫生、消防等抢险救护车辆快速通行。(2)人员疏散转移。根据事故特点和严重程度,现场指挥部确定保护群众安全应采取的防护措施,迅速有序转移、疏散、撤离现场人群;对受伤群众及时组织运送和救治。(3)事故抢险搜救。应急消防等部门负责调派救援专业装备和专业力量实施现场抢险救援和人员搜救;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源头,防止事态扩大和人员伤亡增加;解困被困人员并转移至安全区域。(4)伤员医疗救护。卫健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视情在事故现场设置临时医疗救护点,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根据伤势情况尽快转送伤员至相关医院作进一步治疗。9. 5扩大应急当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已经或可能次生、衍生其他突发事件时,区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报告区指挥部总指挥,由总指挥视情请示区长,启动区级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当事故造成的危害已经或可能超出本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时,区政府视情及时报告市政府,请求应急支援。10. 6信息发布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的信息发布,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原则,在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办)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