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良好型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试点城市建设技术服务(二次)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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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态良好型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试点城市建设技术服务(二次)公开招标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5一、投标须知前附表5、大口12三、招标文件说明13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4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七、投标文件的递交17/1、投无效的形17九、串通投标的情形18十、废标的情形18十一、开标和评标18十二、授予合同19十三、质疑与投诉20T四、法律责任21十五、其他21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23第四章合同文本23第五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29一、投标文件封面29、130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35四、报价文件格式45第六章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50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50
2、二、评标原则50.、/EAij50四、评分标准50五、开评标程序55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生态良好型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试点城市建设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O一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平23年10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ZXY2023182-2项目名称:生态良好型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试点城市建设技术服务预算金额:1230000元最高限价:1230000元采购需求:序号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规格、技术要求备注1生态良好型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试点城市建设技术服务1项1230000元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
3、文件本项目Q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4、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
5、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三家。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ZfC)方式:投标人按下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领取。5 .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
6、,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6 .提示:招标公告内的招标文件(免费)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投标人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023年10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ZfC)2 .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10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五、公告期限自
7、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22号)已分别于2023年1月29日和2023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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