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渠道作用下行政复议意见书与建议书的监督范围重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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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渠道作用下行政复议意见书与建议书的监督范围重构马鹏斐伊方舟(摘要)行政复议意见书与建议书是行政复议机关监督被申请人或有关机关职权行使的重要方式,在强调行政复议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背景下,两类文书所承载的监督职能将得到更为集中的体现。但是当前行政复议意见书与建议书制度在监督对象、强制效力、适用情形等方面规范不清,存在监督范围混淆的现实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应当重构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与建议书等文书的监督范围,将审查结果载体区分为回应申请人申请事项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载明申请人申请外事项并面向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意见书、载明申请人申请外事项并面向上级行政机关与非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建议书,
2、细化行政复议意见书与建议书的适用规则,从而促进行政复议监督功能更好的实现。(关键词)主渠道作用;行政复议;行政监督;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中图分类号)D922. 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203(2022) 02-0086-06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讲道,要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以此为指导,2022年司法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写入立法目的条款。而“主渠道作用”不等于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的舍弃,相较于权力
3、机关、司法、监察等外部监督方式,行政复议对行政檄关的内部监督具有高效、专业等优势。其中,行政复议意见书与建议书就是承载这一监督纠错功能的重要制度。在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背景下,从完善行政复议意见书与建议书制度入手,探索行政复议监督功能的有效实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主渠道作用下行政复议监督功能的制度空间行政复议在性质上表现为行政司法二元面向(1),既产生评价被申请人的行政责任,也产生裁决争议的司法责任。其中行政责任来源于政府层级关系,对应政府内部监督功能;司法责任来源于争议解决主体地位,对应争议化解、权利救济功能。所以,行政复议是行政监督功能、争议化解功能与权利救济功能的集合2)。
4、而在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定位下,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被重申,权利救济作为行政复议制度的价值基础得到进一步强化3)。那么,行政复议是否已然转型为“行政争议解决机制” 4),应当如何明确“主渠道作用”下行政复议监督功能的制度空间,成为值得思考的问题。从行政复议条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始终是行政复议的立法目的之一。关于行政复议条例(草案)的说明指出,“为了加强行政机关的自身监督,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而启动立法5), 1998年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草案)的说明明确指出,“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正错误的一
5、种监督制度”。虽然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通过后,“内部监督理念有所淡化” 6),但是相较于权力机关、司法、监察等外部监督方式,“监督能力更强、程度更深、效率更高、手段多元” 7)的行政复议仍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纠错的重要方式。然而,在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指导思想下,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制度安排使得行政复议的性质侧重于司法性,导致其行政监督功能的制度空间发生了变化:一方面,行政复议决定书不再是送达后生效,而是处于效力未定的状态,如果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而起诉,则行政复议决定失效;如果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未提起诉讼,则行政复议决定生效。效力未定的行政复
6、议决定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能起到即时替代的作用,行政监督的效率有限。另一方面,调解被确立为行政复议的办案原则,强调应调尽调,行政复议效果较为局限于个案的纠纷解决。行政复议机关处于纠纷裁决的第三方中立地位,监督行政机关、促进依法行政的普遍性功能被弱化,行政监督的力度有限。因此,行政复议的行政性或内部监督功能的实现方式将集中体现为对行政行为的全面审查,即行政复议机关基于其领导地位,超越行政复议申请的内容对争议行为与相关行为进行审查。虽然行政复议在启动程序上遵循被动要求,但是其审查广度包括对争议行政行为与相关行政行为的审查,审查深度包括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审查,能够实现较为完整全面的内
7、部监督纠错目的。行政复议全面审查的结果最终体现为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与建议书等各类文书,其中行政复议意见书与建议书是承担行政复议申请事项外监督功能的重要方式。行政复议决定书是面向行政复议申请人作出的文书,目的是回应申请内容并作出裁决,所以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内容应当受限于行政复议申请的内容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同申请相关但超出申请内容的审查结果不宜写入行政复议决定书。因此,为弥合行政复议审查全面性与行政复议决定书内容有限性之间的差距,2022年实施条例将行政复议意见书与建议书引入行政复议过程,使其发挥不宜由行政复议决定书涵摄内容的承载功能8),做好行政复议宣传善后工作,从而“平衡利益、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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