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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轮岗交流活动方案模板教师轮岗交流活动方案模板篇1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O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师O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进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48号)和“强师工程”有关要求以及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要求,乐昌市将继续落实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有关工作,创新交流轮岗方式方法,不断提高交流轮岗实效。结合乐昌市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立足县域教育实际,深入挖掘本地师资潜力,有效整合教师资源
2、,构建交流互助共同体,激发教师队伍和学校管理活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效促进乐昌市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育均衡、快速发展。二、工作目标(一)加强同等条件下的校际融合,师资互换,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二)进一步加大校本部与村小(教学点)间的教师交流轮岗力度、广度和深度,激发队伍活力,均衡配置师资,缩小教育水平差距,有效促进当地教育均衡发展。(三)通过教师市内竞岗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县域内师资合理流动,实现师资均衡配置。三、工作内容(一)校长交流乐昌市中小学正副校长继续加大交流轮岗力度,合理调配资源,有效激发校级领导活力,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管理实
3、效。具体由市教育局结合实际组织实施。(二)教师交流,县域内教师的交流轮岗工作采取结对交流、竞岗和支教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1交流范围。(1)城区及镇义务教育学校继续按学校整体情况互派教师结对交流。(2)加大中心小学(学校)本部与村小(教学点)间交流轮岗力度,校本部与村小(教学点)继续互派教师交流。(3)直属学校优秀教师到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支教或乡镇学校教师到城区学校跟岗学习。(4)市内竞岗。通过竞岗加大城乡师资交流,激发教师队伍活力。2 .交流对象。结合乐昌市实际,参与交流的城区和镇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在现学校原则上任教9年(含9年)以上的需进行交流轮岗(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除外
4、)。3 .交流人数。(1)结对交流学校交流人数原则上按学段双方各派6人。鉴于实际情况,实际派出交流学科由双方按需协商后确定。(2)中心小学(学校)与村小(教学点)间的交流轮岗人数由各校根据本校实际进行统筹安排、合理配置。(3)竞岗和支教等方式的交流人数均由市教育局结合实际予以确定。4 .交流时间。每位教师参与交流时间为1年。5 .交流安排。校际间需就交流工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依照下表安排选派相关学科教师进行交流。(1)结对交流安排如下:除上表安排的交流学校及人数外,各校还可自行协商安排各学科其他教师参与交流。安排交流的教师信息需在确定人选一周内报市教育局人事股备案。(2)全市各中心小学(学校
5、)校本部与村小(教学点)间的教师交流轮岗,由各中心小学(学校)参照上级文件要求并结合本校实际,自行制定交流实施方案,并认真、扎实开展教师交流活动。9月10日前各中心小学(学校)还需将当年校本部与村小(教学点)间教师交流活动方案、交流教师名册,以及上学年校本部与村小(教学点)问教师交流情况总结报备乐昌市教育局人事股。同时,学校需做好资料归档工作。(3)市内竞岗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四、管理要求(一)宣传动员。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实施结对交流、竞岗及支教等教师交流方式是立足县域实际、突破教师交流瓶颈的有效途径。各校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大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6、的宣传力度,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有关政策精神传达给每位教师,并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交流轮岗活动。(二)交流管理。交流轮岗教师接受派出学校和接收学校的双重管理,按照“接收学校为主,派出学校为辅”的管理原则,由接收学校将交流轮岗教师纳入本校教师管理范畴。1 .结对交流。按照原交流管理办法进行。2 .支教。按照原支教管理办法进行。3 .市内竞岗。理顺交流轮岗人员的岗位关系和工资关系。(三)考核管理。1 .交流教师的各方面表现、工作情况、教学成绩等列入当年交流学校的管理成绩中,作为评价双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成绩以及学校和学校领导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2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纳入职务评定、职级晋升等考核指标
7、;在同等条件下,评优评先优先考虑。(四)组织管理。除竞岗人员外,其他参与交流轮岗教师的工资、人事关系均在原任教学校。五、保障措施1 .加强指导与落实,成立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领导小组。组长:曾培伟(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谢海雄(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瑞辉(党组成员、副局长)曹远翔(党组成员)谢冲(三级主任科员)刘斌(党组成员、市招生考试中心主任)余春荣(党组成员、教师发展中心主任)成员:何思、罗胜全、邓秀园、钟粤元曾志强、王伟伟、黎静颖、余丽华、何发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股,办公室主任由何思同志担任,负责教师交流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成立六个督导组,负责校长教师交流的指
8、导和协调工作。第一督导组组长:谢海雄副组长:余丽华、黎静颖成员:挂点下列学校的股室负责人负责学校:乐昌二中、金鸡小学、沙坪中学、沙坪中心小学、云岩中学、云岩中心小学、乐昌四中第二督导组组长:张瑞辉副组长:邓秀园成员:挂点下列学校的股室负责人负责学校:九峰中学、九峰中心小学、两江中心学校、北乡中心学校、乐园小学第三督导组组长:曹远翔副组长:何思、罗胜全成员:挂点下列学校的股室负责人负责学校:中英文学校、三溪中心学校、老坪石中心学小、坪梅中学、坪梅小学、坪石实验学校、关春中学第四督导组组长:谢冲副组长:钟粤元成员:挂点下列学校的股室负责人负责学校:乐昌一中、乐昌中职学校、乐城一小、凤凰小学第五督导
9、组组长:刘斌副组长:潘丹、曾志强成员:挂点下列学校的股室负责人负责学校:新时代学校、乐昌实验学校、乐昌四中、启智学校、乐昌小学、乐城二小、乐城三小、河南小学、果育小学第六督导组组长:余春荣副组长:黄良慧、杨铁城成员:挂点下列学校的股室负责人负责学校:城关中学、梅花中学、梅花中心小学、秀水中心学校、长来中学、长来中心小学、乐昌三中、廊田中心学校、五山中心学校、大源中心学校、白石中心学校、黄圃中心学校、庆云中心学校2 .交流学习经费按相关规定执行。教师轮岗交流活动方案模板篇2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学校、幼儿园实际,制定校(园)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如下。一、交
10、流轮岗人员范围全区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局所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学校)的在编在岗(含人员控制总量、合同制教师)校(园)长、教师(以下简称校长、教师)。二、交流轮岗的对象和人数符合以下条件的校长、教师均须按规定参加交流:(一)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2届的校长。其中,校长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副校长为3-5年,同一所学校校长、副校长一般不同时进行交流;(二)己聘任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超过2个聘期的专任教师。高级教师及以下每个聘期为3年、正高级教师为5年;(三)新晋升履职的教师原则上3年内至少安排其参加1次不低于1学年的城乡教师轮岗交流。除上述条件以外,本人自愿交流的校
11、长、教师,所在单位要给予积极支持。三、交流轮岗的类别和时间(一)调配交流。校长的调配交流,按校长职级制的有关规定,按程序办理,人事关系同步调整。教师的调配交流根据垦利区教育系统人员调配暂行规定(垦教发口41号),区教育局拟定人员调配方案,经区委编委领导同意后,报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备案,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手续,调配交流人员人事关系同步调整。(二)校际之间交流。由各区直学校提报交流任教教师到镇、街道学校任教的材料,报区教育局审批备案,交流期间不转人事关系,原单位工资待遇等保持不变;学校学科富余人员,根据学科情况,各学校提报人员名单,由教育局统筹安排交流,交流期间不转人事关系,原单
12、位工资待遇(镇、街道学校教师交流到区直学校教师不再享受镇、街道相应补贴)等保持不变。教师交流时间原则上为1-3学年。校长每次交流的年限原则上不少于一届。(三)局属事业单位与学校之间的交流。局属事业单位人员到学校交流,学校教师到局所属事业单位交流,由所在单位提报人员交流材料,报区教育局审批备案,交流期间不转人事关系,原单位工资待遇(镇、街道学校教师交流到局所属事业单位不再享受镇、街道相应补贴)等保持不变。交流时间原则上为1-3学年。四、交流轮岗的方式(一)个人申请。符合交流轮岗要求的校长、教师本人提出交流申请,报学校和区教育局审批。(二)学校推荐。学校根据教师交流的有关规定和本校教师队伍实际,制
13、订年度交流计划。主要依据教师在本校连续任职时间和个人申请,确定符合规定条件的校长、教师,原则上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人数的10%,分期分批进行交流,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实施。五、交流轮岗的实施步骤(一)人员上报。确定全区各学校交流轮岗人员计划,采取个人报名、组织安排的方式确定本单位交流人员,填写垦利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登记表,上报区教育局备案。(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要求,区教育局审核报名人员资格,确定交流轮岗人员。(三)组织交流。根据报名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对审查合格的教师做出统一安排。各单位要为交流轮岗校长、教师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支持、指导、帮助交流轮岗校长、教师履行工作职责。(四)报送要求。
14、以学校为单位,将垦利区符合交流轮岗教师统计表、垦利区教师交流轮岗登记表、垦利区校长交流轮岗登记表和垦利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人员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于8月31日前报区教育局509室;上年度交流轮岗教师所在单位和交流学校要认真总结教师交流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一并上交。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报材料的学校,区教育局不再受理。六、有关要求(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区教育局批准,可以不列入交流范围:1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2.因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疗,或正在孕期、哺乳期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安排参与交流:1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15、2 .因健康等原因不能保证正常工作的;3 .存在严重师德问题的。(二)交流范围内的校长、教师参加职称评审、聘任的必须具有交流工作经历,其中: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称、正高级教师职称和评选特级教师的必须具有在镇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出勤达不到要求、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认定支教经历。(三)交流轮岗待遇。按照区委组织部下派干部的标准发放交通、生活补贴,交流期满结束时经考核合格后根据考勤情况一并发放。交流轮岗校长、教师与接收学校教职工在培训学习、假期安排、日常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四)优先安排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培训计划和项目。(五)严肃工作纪律。各学校在实施校长、教师交流工作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切实维护参与交流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教师队伍稳定。教师轮岗交流活动方案模板篇3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合理配置,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同时打破教师“一校所有”的格局,积极推行“学校人”向“系统人”的转变,结合区教育武教人1)13号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交流工作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现制定礼河实验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精神为指导,以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