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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放射源管理制度放射源管理制度1一、与放射源有关的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防护条例及国家和省内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并采取有效措施使本单位的放射防护工作贴合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得违法违规。二、专(兼)职放射性防护人员要相对稳定。其职责是:建立、健全辐射防护规章制度,检查执行状况,完成其交办的工作任务。三、定期组织本单位辐射工作人员学习辐射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标准,加强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四、放射源暂时存放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防泄露的安全防护措施,实行双人双锁,严格登记。发现放射源丢失、被盗立即向环保、公安部门报告,不得迟报、瞒报。五、
2、建立放射源巡视制度,班组每一天巡视,车间每周巡视,公司(厂)每月巡视一次,填写巡视记录。为确保放射性作业人员每年理解的照射剂量低于国家标准限值,相关作业人员每年工作不超过280天,每一天不超过8小时。六、理解监督部门的安全检查,并认真汇报本单位的辐射防护状况,带给有关资料。放射源管理制度2放射源身份管理制度是放射源安全监管体系的有效组成部分之一,旨在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放射源具有唯一性编码。其作用类似于居民身份证,只是适用对象不同而已。透过放射源唯一性编码可明白放射源生产的国家和单位、放射源核素、该核素的原子质量、源生产年份、源生产的序列号或批次号以及放射源类型等。实施放射源身份管理,使
3、我们能更好地实现信息共享,从放射源源头控制放射源,从而最大限度地防止无主源及失控源的产生,加强放射源安全管理。为加强放射源安全管理,保障辐射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制定了放射源编码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对密封放射源实行分类身份编码管理。辽宁省环境保护局根据国家局的有关要求和我省实际状况,于9月12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密封放射源身份管理工作的通知(辽环函235号),建立了我省密封放射源身份编码管理制度,要求每枚放射源务必具有唯一编码,放射源编码卡与密封源固定到一齐,始终伴随密封源流动,在放射源从生产到处置的全过程中做到“一源
4、一码一卡”。1.放射源身份管理制度放射源身份管理制度即自1月1日后对国内生产的所有放射源,由国内生产单位根据放射源编码规则编制12位编码,并如实填写“放射源编码卡”;对于1月1日从国外进口的所有放射源,放射源进口单位到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口备案手续时,申领放射源编码,并如实填写放射源编码卡;对于12月31日以前国内生产或国外进口的所有放射源,由各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编码规则和序列号分配表进行编码,所有放射源产品序列号统一排序。辐射工作单位向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编码,并如实填写“放射源编码卡”;辐射工作单位在申领编码时应如实带给放射源生产单位(生产国)、核素、出
5、厂日期、出厂活度等必要资料,并对编码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放射源编码卡样式如下:.字体均为五号宋体,应为刻印,不得手写。B.编码卡材料要适合存档和长期保存,推荐使用金属或PvC磁卡材质。C.编码卡标准尺寸为5.6厘米X9厘米,可根据容器大小按比例调整尺寸,但应以便于识别为准。填写说明:1 .国家编码为按放射源编码规则编制的编码。2 .核素名称用汉字和核素符号填写。如:钻一60,Co-60o3 .源外形尺寸填写源本体形状和尺寸。如:圆柱体,810mm,立方体,222mm04 .标号为生产单位刻印在源本体或包壳上的编号。5 .本卡不能留空,不清楚的项目填“未知”。2.放射源编码格式放射源编码由12位
6、数字和字母组成,其中:第1一2位:国内生产的放射源,为生产单位代码,用两位数字表示,详见表10;国外生产的,为生产国家代码,用两位字母表示,详见表11。第34位:为出厂年份,用年份后2位数字表示。如出厂的放射源,则填写04。放射源于1月1日前出厂且年份不清楚的,填写NN。第56位:为核素代码,常见核素代码见表9。1月1日前出厂的放射源且本项不清楚的,填写NN。第711位:为产品序列号。第12位:出厂时放射源类别。分为1、2、3、4、5类源,分别填写1、2、3、4、5,不清楚的填写N。例:(1)生产单位排定产品序列号时,应按出厂年份和核素类别分类后,再排定顺序。如: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生产的CS
7、137放射源,由生产单位分配产品序列号为OOOO1,出厂时为3类放射源,则其编码为:0405CSOOOo13;该厂生产的PO一210放射源,由生产单位分配产品序列号为OoOO1,出厂时为3类放射源,则其编码为:0405PoOOOO13。(2)对于12月31日(含)以前生产的放射源,各省排序时,可不再区分出厂年份、核素和生产单位(生产国),而将所有放射源统一排序。如:从美国进口的CO60放射源,在北京使用,如果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在分配的“0000105000”号段内为其排定序列号为OOOo1出厂时为4类放射源,则其编码为:US03C0000014;北京原子高科核技术应用股份有限公司出厂的Cs-13
8、7放射源,在北京使用,如果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在分配的“0000105000”号段内为其排定序列号为00002,出厂时为4类放射源,则其编码为:0102CSOOoO24。表9常见放射源数据简表表10国内生产单位代码表表11部分国家名称代码(引自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GB/T2659)3.放射源编码规则说明A.本规则所称放射源均指密封放射源,但不包括用于医学治疗中植入人体的种子源。B.半衰期大于或等于60天的放射源(以下简称放射源)务必按照本规则编12位编码,半衰期小于60天的放射源能够不编码。C.生产单位包括生产放射源的单位和利用放射性物质加工或分装放射源的单位。辐射工作单位是指从事放射源生产、进
9、口、出口、销售、使用、贮存等业务且拥有放射源的单位。D.放射源编码由12位数字和字母组成,分别表示生产单位(或生产国)、出厂年份、核素代码、产品序列号、放射源类别等资料。每个放射源具有唯一编码,同一编码不得重复使用。E.放射源编码要填入放射源编码卡。对于放射源与包装容器或含放射源仪器设备永久固定在一齐的,放射源编码卡应固定在容器或设备的明显位置;对于放射源与包装容器或含放射源仪器设备不固定在一齐的,在装有放射源的容器或设备的明显位置应设插槽,放射源编码卡插入插槽内。放射源编码卡务必伴随放射源从生产到处置的全过程,放射源发生转移时,“放射源编码卡”务必随放射源共同转移。F.对于1月1日后国内生产
10、的所有放射源,由国内生产单位依据本编码规则编制12位编码,并如实填写放射源编码卡。产品序列号应按照出厂年份和核素分类排序。编码应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G.对于1月1日后从国外进口的所有放射源,放射源进口单位到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口备案手续时,申领放射源编码,并如实填写放射源编码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编码规则进行编码,产品序列号应按照出厂年份和核素分类排序。H.对于12月31日以前国内生产或国外进口的所有放射源,由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编码规则进行编码,所有放射源产品序列号统一排序。辐射工作单位自9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向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11、部门申领编码,并如实填写放射源编码卡。放射源已按本规则进行编码的,不得再次申请编码。I.辐射工作单位在申领编码时应如实带给放射源生产单位(生产国)、核素、出厂日期、出厂活度等必要资料,并对编码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J.放射源被处置或由生产单位回收或回到原出口国的,处置单位或生产单位或负责办理废源回到出口国手续的单位应在30日之内向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编码注销手续。放射源管理制度3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和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加强隆源洗煤厂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保障工作人员健康,保护环境,根据公司实际
12、,制定本制度。一、放射源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一)放射性装置管理机构根据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条例要求,结合公司使用放射性装置的实际状况,为安全使用防护管理好公司放射性装置,各使用单位应制定放射性装置管理机构及管理负责人、放射性装置防护负责人、放射性装置管理人员、放射性装置工作维护人员等岗位职责。(二)管理人员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使用、防护的有关规定和条例,对放射性装置的安全使用、防护、人员设施的配备负全面管理职责。2、按照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条例要求,对在用、备用、拆卸的放射性装置的使用管理、安全防护负责,组织制定放
13、射性装置防护管理机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及相应的有关规程,确保放射防护工作贴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三)防护负责人职责1、对放射性装置的保管、使用、防护负全面职责。2、负责管理放射性装置的使用,到达国家规定的安全防护要求,确保放射防护工作贴合国家有关规定。3、制定放射性装置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从技术措施上保证放射性装置的安全使用。4、组织有关人员对放射性装置防护、使用、保管,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四)放射管理人员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使用、防护得有关规定和条例,对本部门放射性装置的安全使用、防护、人员设施的配备负全面管理职责。2、负责管理本部
14、门放射性装置的使用、存放,到达国家规定的安全防护要求,确保放射防护工作贴合国家有关规定。3、负责管理本部门维护人员的业务学习及专业培训,对维护人员务必持证从事本部门放射性装置的维护工作。(五)放射工作人员职责1、遵守放射性装置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中的各项规定,并严格按制度执行。2、遵守放射性装置的安全操作规程,按规程要求维护好放射性装置,并保证放射性装置的正常安全使用。3、遵守国家制定的放射性同位素的各项规定,严格按标准工作。4、负责对放射性装置进行安装、调试、校准及日常维护工作。(六)安全操作规程1、遵守国家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有关规定和条例,按照标准安装、使用操作与维护。2、按照操作
15、手册(说明书)正确使用维护。3、在射线源周围工作时,长期工作地点务必距离1米以外。4、检测、调试、维护放射性装置时,工作人员务必穿戴放射防护劳动保护用品。5、更换放射性装置时,务必关掉射线源,更换工作完毕方可打开射线源的封闭块。6、在放射源周围工作一般不要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的工作应轮流操作。7、距放射源2米内,不许进行电焊,如务必电焊,应暂时将放射源关掉。8、不允许人为损坏放射源壳体的密封性能,不允许砸、敲、甩放射源壳体。(七)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按照国家规定制定放射性装置防护组织机构与职责。2、按照有关规定对放射性同位素许可登记,由市级卫生防疫部门对放射性装置每年定期进行监测、检查,对维护工作人员作定期专业培训及体检,以保证安全使用放射性装置。3、放射性装置的安装、拆卸、转移、维护、测试由各部门从事维护工作人员进行,技术人员进行协调并协同参加,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参与。4、现场安装放射性同位素检测仪表后,应请放射性防护监督部门测量现场周围的放射性计量大小,若测出计量超过规定标准,应采取相应的屏蔽措施。5、定期检查放射源壳体的闭塞块(开关)性能,保证闭塞块手柄转动灵活,使放射性同位素处于十分安全完好状态下工作。6、放射性装置务必设有安全警告标志,划出安全防护距离,以防他人随意接近。7、放射性装置专业维护人员,务必经过市级防疫部门进行专业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