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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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开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完善本区应对突发事件紧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机制,保障突发事件发生后,高效进行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高卫生健康部门应急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健康危害和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天津
2、市医疗救助办法、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天津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南开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因突发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需要由本区负责处置的一般及较大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协助处置的重大以上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重大以上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按照国家、天津市相关预案执行,本预案适用于重大以上医疗卫生救援的先期应急处置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执行。1.4 工作原则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3、;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服从大局、主动配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1.5 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从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共4个等级。1.6 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级标准161特别重大医疗卫生救援事件(1) 一次事件伤亡IOO人以上,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2)包括本市在内,跨省(区、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162重大医疗卫生救援事件(2) 一次事件伤亡50
4、人以上、100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事件。(2)跨区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3)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定的需要启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的事件。163较大医疗卫生救援事件(1)一次事件伤亡30人以上、50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事件。(2)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定需要启动较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的事件。164一般医疗卫生救援事件(1)一次事件伤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事件。(2)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定需要启动一般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的事件。注:本预案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2组织指挥体系2.
5、1 指挥机构2.1.1 设立南开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组长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卫生健康委主任担任。2.1.2 区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承担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组织、协调任务,其日常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委负责。2.1.3 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医疗卫生力量和资源,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开展突发事件伤病员的医疗救治、伤亡统计、心理干预、灾后流行病调查分析及防疫
6、防病等工作;做好各类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和专家组管理、培训工作;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等医疗救援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供应;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指导和协助区有关部门及街道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指导本区有关部门(单位),通过动态发布处置进展情况、组织集中采访、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区委网信力、:组织有关单位加强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加强对网络突发事件和紧急医学救援等方面有害信息的发现研判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迅速澄清谣言,做好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和预警,及时调控管控
7、有害信息;会同公安南开分局,依法依规对散布谣言、恶意炒作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区外办:负责指导、协调处置突发事件所引起的对外交涉等相关事宜。区委统战部(区台办):涉台伤病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有关地区有关机构通报,协商或处理相关事宜。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区粮食储备安全,组织实施战略和应急粮食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做好蔬菜、肉、蛋等农副产品的价格监测工作,保持价格基本稳定。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区级承担的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及生产、储备、调运应急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的必要经费,并做好经费和以政府名义捐赠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8、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做好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和供应。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医疗卫生救援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维持突发事件处置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持医疗卫生救援物资价格稳定。区城市管理委:协调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保证处置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人员的优先安排和运送。区民政局:负责对受灾群众进行生活救助;接受国内外企业、个人以及外国政府、境外组织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发放以及捐赠资金的管理工作;协调市殡葬管理部门并会同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做好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事宜。区人社局:协调区社保经办机构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参保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相应的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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