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基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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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裁量权,提高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327号)和北京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京依法行政办发20234号)等规定,结合本市生态环境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力清单事项内容,制定本基准。一、基本原则和要求规范和行使行政检查裁量时,应当坚持客观、明确、具体的原则,减少实施行政检查过程中的主观因素,确保行政检查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实现对同类行为的检查所适用的法规依据、行政检查标准、检查频次等基本一致的要求。规范和行
2、使行政强制裁量权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行政强制裁量应当根据法律目的,全面考虑、衡量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相关因素,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明确对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的同类行政违法行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酌情决定对违法行为人是否采取行政强制,实现情节相当的同类案件所适用的法规依据、行政强制的实施条件和实施程序基本相同。依据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监管职责分工的规定,结合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按照行政检查事项的检查对象、
3、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标准及检查频次等内容予以规定。根据违法行为对环境的影响、责令改正后的整改情况、违法行为证据可能灭失的紧迫性等情节对行为人违反大气污染防治制度、水污染防治制度、放射性污染防治制度、固体(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制度、温室气体管理制度、噪声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管理制度等同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实施条件、实施程序、实施时限和不予实施情形等内容分别制定了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裁量权基准。附件:1.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表2 .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裁量权基准表3 .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执行)裁量权基准表附件1北京市生态
4、环境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表序号检查内容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标准检查频次1对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涉及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现场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为予以查处按年确定检查计划并开展随机检查;信访举报、其他部门移交等情形除外序号检查内容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标准检查频次2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进行遥感监测的检查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非现场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
5、防治条例等规定,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通过遥感监测及黑烟抓拍实时监测检查3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为予以查处按年确定检查计划并开展随机检查;信访举报、其他部门移交、热点网格报警、在线监控异常、“点穴式”执法检查、空气重污染应急等情形除外4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的检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现场检查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
6、求的行为予以查处全年原则上至少开展一次现场检查序号检查内容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标准检查频次5对有毒化学品进口企业的行政检查有毒化学品进口企业现场检查依据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等规定,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为予以查处对发现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的情形进行检查6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销售单位的行政检查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销售单位现场检查依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等规定,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为予以查处按年确定检查计划并开展随机检查;信访举报、其他部门移交等情形除外序号检查内容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标准检查频次7对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
7、修、报废处理,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的行政检查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现场检查依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等规定,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为予以查处按年确定检查计划并开展随机检查;信访举报、其他部门移交等情形除外序号检查内容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标准检查频次8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年度生产、使用、进出口配额许可的行政检查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年度生产、使用、进出口配额许可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现场检查依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等规定,对不符合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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