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意见.docx
《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意见.docx(9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为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基本国情,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改革创新,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
2、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将思想政治教育和立德树人贯穿于研究生教育全过程,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支撑,努力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国际视野的卓越人才。二、总体要求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
3、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学养深厚、术业精进、治学严谨、指导有方的高素质研究生导师队伍。三、基本要求(一)有过硬的政治素质。研究生导师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思想教育、专业教育、学科建设有机统一,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实践者。(二)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研究生导师要模范遵守教
4、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做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承者和社会进步的积极推动者;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和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有仁爱之心,以智教人,以德育人,有强烈责任心和使命感,尽职尽责,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及时给予研究生启发和指导。(三)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研究生导师要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关注学术前沿,关注国家、省战略需求,推动知识文化传承发展;熟悉国家招生政策,胜任考试招生工作。秉承先进教育理念,重视课程前沿引领,具备指导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条件,为研究生成长成才提供充足保障。四主要任务(一)规范研究生导师选
5、聘1严格遴选标准。培养单位要按照“标准明确、程序严格、公平公正、保证质量”的原则选聘研究生导师。将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作为研究生导师选聘的基本要求。既要坚持学术标准,明确科研项目和成果的要求,更要注重教书育人成效,重视教育教学和指导工作质量的评价。凡存在师德问题的,一票否决。2 .开展分类遴选。培养单位要创新研究生导师遴选机制,在坚持普适性前提下,充分重视依据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型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差异,结合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专职导师与兼职导师的特点,细化和区分研究生导师遴选标准,实施分类遴选。对特殊专业人才,制定专门遴选办法。提倡培
6、养单位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成立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对研究生导师按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制定遴选条件,逐步形成能满足人才培养需求的高水平研究生导师队伍。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鼓励实施双导师制或导师组制。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推行校内外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重视发挥校外导师作用。鼓励研究生培养单位聘请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实践经验丰富的行(企)业专家及国(境)外专家,组建专业化的导师团队,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3 .实行评聘分离。建立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制,培养过程考核制,变“资格管理”或“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实行评聘分离,做到有上有下、有进有出,实行动态管理。强化导师就是为指导和
7、培养研究生而设置的教学岗位,并与招生需求进行有效衔接,根据国家研究生招生增长幅度、年度招生需要,综合考虑学科特点、师德表现、学术水平、科研任务和培养质量,科学合理确定导师招生数量。健全研究生和导师双向互选互动机制。把研究生和导师互选作为改进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明确互选原则、标准、程序及要求,充分尊重导师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权。(二)保障研究生导师基本权利1招生参与权。研究生导师可依据培养单位招生工作的规定,根据科研需求及研究经费情况,提出本人年度招生申请。研究生导师可根据培养单位工作安排,参与招生工作,发挥其在研究生选拔录取中的重要作用。在明确师生互选标准和要求的基础上,研究生导师有选择指导对象
8、的权利。4 .培养自主权。研究生导师根据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和相关管理规定,结合研究生个人实际,与其共同制订个性化的培养计划,作为履行指导职责、督促学业进程、调整学习年限等主要依据。对不宜继续培养的研究生,有权向培养单位反映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5 .育人推荐权。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联合培养、科研项目、学术交流、成果奖励以及其他综合素质评价鉴定等具有推荐权,有权对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等提出意见和建议。6 .管理建议权。研究生导师有权对培养单位的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提出建议,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举措、相关规章制度等提出意见。(三)明确研究生导师主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全面 落实 研究生导师 树人 职责 实施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