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紫外线消毒器卫生要求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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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B28235紫外线消毒器卫生要求修订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与项目编号、标准起草单位、协作单位、主要起草人、简要起草过程)(一)任务来源、起草单位、起草人本标准为2015年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法制司、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下达的GB28235-2011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安全与卫生标准国家消毒标准制修订任务,法制司的项目编号:20151710o2018年国家标准委立项为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号20183406-Q-361.江苏省卫生监督所承担并负责本标准的修订起草编制工作,参加修订的起草单位有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长石河谷电
2、器(重庆)有限公司、江苏巨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佛山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海尔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盐城鹏卫消毒设备有限公司、北京联昌卫生消毒用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修订起草人如下:顾健,江苏省卫生监督所消毒与传染病防治监督三处主任,主任医师,现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标准消毒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消毒技术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华预防医学会消毒分会副主任委员等职。长期从事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完成了10余项国标、行标的制修订和多部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本标准立项、结构框架制定、标准各制定阶段质控、主要指标确定,负责标准工作组讨论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
3、稿的制修订和标准解读、编制说明的审核及部分现场调查,为本项目负责人。主要起草人梁建生、承叶奇、袁青春、时玉昌、邱杏芬、王俭、周耀庆、何志明、黄晔晖、乔维汉、宋恒志参加了相关资料的查阅、技术内容确定、问卷调查、现场调研和验证、征求意见汇总分析处理以及相关标准修订会议,协助项目负责人完成编制说明。长石河谷电器(重庆)有限公司、江苏巨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佛山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海尔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盐城鹏卫消毒设备有限公司、北京联昌卫生消毒用品有限公司参加了现场调研和验证及相关标准制定会议。(二)简要起草过程1、成立标准修订编制小组,启动标准起草工作。2015年4月成立由江苏省卫生监督所
4、、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长石河谷电器(重庆)有限公司、江苏巨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盐城鹏卫消毒设备有限公司、北京联昌卫生消毒用品有限公司、佛山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海尔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组成的标准修订编制小组并制定工作计划。标准起草小组于2015年6月在江苏无锡召开修订启动会,邀请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标准消毒专业委员会秘书处人员参会,讨论本标准修订框架,并形成标准草案。2、开展问卷调查,形成标准工作组讨论稿。2015年月标准起草小组在江苏扬州召开第二次专题研讨会,起草本标准的工作组讨论稿并提出修订建议;2015年12月修编小组专家在江苏苏州召开第三次专题研讨
5、会,依据相关现场和问卷调研情况修订提出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安全与卫生要求(征求意见稿),将原GB28235-20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安全与卫生标准和标准工作组讨论稿发至全国各省卫生监督机构,对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修改内容进行调查,共回收问卷39份。3、广泛开展标准调研、意见征集工作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起草小组对江苏、山东、湖北、四川、陕西、浙江省及重庆市等7省市相关生产企业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了问卷调查和现场调研工作;2016年8月日,在北京经国家卫生标准委员消毒标准专业委员会预审通过,提出修改意见,并征求与会的国家卫计委法制司、监督局、监督中心、标准主管部门、检验机构、医疗机构、监督
6、机构、生产企业等40余位专家的意见。4、多次召开修订会,吸纳各方意见。2016年7月起草小组在南京召开第四次专题研讨会即修订会,根据2016年1月份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标准消毒专业委员会梳理消毒标准会议要求,将紫外线水消毒器、紫外线物表消毒器的相关内容加入到原标准中,形成新的紫外线消毒器卫生要求(征求意见稿)并再次向全国40余位专家征求意见。2016年9月在无锡召开第五次专题研讨会即送审稿定稿会,依据相关现场和问卷调研情况及国家卫生标准委员消毒标准专业委员会消毒标准预审会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修订完成了紫外线消毒器卫生要求(送审稿);2016年10月8日,在北京经国家卫生标准委员消毒标准专业委员会
7、评审通过,并提出部分修改意见;2016年12月标准起草小组在扬州召开第六次专题研讨会即报批稿定稿会,针对在“2016年度消毒标准审定会会议”上国家消毒标委会委员、专家提出的审查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形成本标准报批稿。2017年10月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消毒标准专业委员会上报了标准主管部门中国疾控中心标准处,2018年5月中国疾控中心标准处在北京组织专家对该标准的报批材料的格式、协调性、引用的合理性和编制说明的规范性等进行了审查。本标准修订编制小组专家通过查阅、调研分析近5年来的国内外有关文献报道和相关标准,并结合于2015年、2016年对全国江苏省、山东省、湖北省、四川省、陕西省、浙江省及重庆市
8、等7省市相关生产企业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问卷调查和现场调研的结果以及各参编单位的工作实践和科学实验数据,认为本标准的修订内容从原材料要求、技术要求到产品应用范围、使用方法及相关检测方法,在日常实际工作中适用范围广、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对规范该类产品生产、使用单位的行为和卫生监督监测管理均有重要的作用。二、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标准的关系本标准作为紫外线空气、水、物体表面消毒器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配套,编写格式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编写。原材料要求、技术指标和检验方法与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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