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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盲聋哑学校财产登记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的概念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解释:“固定资产是指中小学校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二)固定资产的标准:1、单位价值在IOOO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的物质形态的资产,作为固定资产。2、单位价值虽未达到标准,但是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种类财产,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如学生课桌椅、图书等。(三)固定资产分类:1、房屋及建筑物2、专用设备3、通用设备4、
2、文物和陈列品5、图书、档案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四)固定资产管理1、设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并制定其职责(1)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总务处)职责协调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确保教育教学业务正常开展。按时提出设备维护计划,研究提高设备利用率的措施。负责定期(年终)或不定期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建立固定资产总台账(实物账),指定专人负责登记所有固定资产的增加、领用、调入、调出、报废、报损等情况。指定专人负责制作固定资产卡片。负责落实学校固定资产增置计划,办理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固定资产采购相关事宜。负责办理向财政部门申报固定资产报废等相关事宜。负责学校公共财产的保管。(2)固定资
3、产使用部门(各年级、处室)职责负责保管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并及时实施日常维护。建立本部门固定资产台账(实物账),指定专人负责登记本部门固定资产的增加、领用、调入、调出、报废、报损等情况。参与固定资产清查,负责本部门的固定资产清理。提出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及处置申请。(3)财务部门(财务室)职责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及相关账务处理。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及明细账,定期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2、固定资产的增加(1)固定资产的增加主要是指调拨、购置、建造、改良、接受捐赠等活动引起的固定资产价值及数据的增加。(2)对于固定资产购置,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学校经费状况,在充分论证
4、的基础上,根据勤俭办学的方针,分轻重缓急,如实列入年度预算。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固定资产购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3)对于不可预见的购置需求,学校可以向财政部门提出调整预算申请。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固定资产购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4)学校购置的固定资产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填写“新增固定资产验收单”一式三联,按审批权限经相关领导及相关人员签字后,一联留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一联交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一联交财务部门。(5)对于上级部门调拨的固定资产,调拨单中一联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一联交财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另填写“新增固定资产验收单”经相关人员签字后交固定资产使用部门。(6)以其他方式增加的固定
5、资产验收程序参照第(4)点。(7)对于计划购建的大型、精密、贵重设备设施,学校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可行性论证后方可实施。3、固定资产领用、转移(1)领用固定资产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时,须填写“固定资产保管单”一式两联,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相关人员签字后,一联留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一联交固定资产使用部门。(2)转移固定资产使用部门间转移固定资产,经办人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单”一式三联,经转入、转出双方部门的负责人及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办理固定资产转移手续,一联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一联交固定资产转入部门,一联交固定资产转出部门4、固定资产的处置固定资产处置是单位对
6、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产权转让及注销权的一种行为。包括出租、出借、转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等。(1)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中小学校有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可以出租或出借给其他单位使用。须由学校相关领导及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计入“经营收入”。(2)固定资产的转让、对外捐赠固定资产的转让(包括有偿转让和无偿转让)、对外捐赠应经学校相关领导及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财政部门审批,财政部门给出处置意见后,各部门应分别根据职责作好固定资产相关处置。固定资产有偿转让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3)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固定资产的正常报废、报损,先由固定
7、资产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申请表”,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实物鉴定,确需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申请表”经学校相关领导及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报财政部门审批,财政部门给出处置意见后,各部门应分别根据职责作好固定资产相关处置。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变价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属于保管、使用、维修不当等造成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根据情节及损坏程度由责任人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5、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1)每年年度终了前,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学校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积极参与、配合,做到财务部门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账账相符,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与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账卡相符,账物相符。(2)学校也可以根据需要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不定期的清查。(3)固定资产清查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进行,并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发现盘盈、盘亏,填写“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表”,经学校相关领导及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报财政部门审批,财政部门给出处理意见后,各部门分别根据职责作好固定资产相关处理。(4)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工作调动,必须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未清不准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