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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XX年员工劳动合同样本202320XX年员工劳动合同样本正文内容20XX年员工劳动合同样本编号甲方经营地址乙方居民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年月日家庭住址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乡镇村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愤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第一条本合同年月日生效,年月0.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第二条乙方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
2、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甲乙双方对乙方岗位(工种)的其他怒;定第三条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第四条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第五条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健全内部服务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辨法.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服务质量事故.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出现服务
3、质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第六条甲方采用以下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一)月工资元,试用期间月工资,甲方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工瓷(二)日工资元,试用期间日工资,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日甲方由于经营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元双方余勺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第七条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愤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甲方因工作需要执行特殊工
4、时制度的,应事先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为顾客服务的需要,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第八条甲方应按北京市规定为乙方辨理工伤,大病医疗社会保险.第九条乙方违反服务规范,质量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应按甲方相应规定承担责任.第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有偷拿财物,吸毒和打架斗殴行为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五)严重违反服务规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六)私自向顾客出售违反法律法规
5、禁止的食品饮料的;(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处罚拘留或劳动教养的;(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一条乙方患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在医疗期满后未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第十二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离职,应当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十三条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四条甲乙双方余勺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
6、言青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十八条本合同附件如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20XX年员工劳动合同样本甲方:乙方:签订日期: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代理人:甲方地址:乙方:性别:文化程度:出生日期:居民身份证号码: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邮政编码:家庭住址:所属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愤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
7、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本合同余冬止。二、工作内容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瞪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愤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执行综合含十算工时工作制
8、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四、劳动报酬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含十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
9、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的元。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支付工资报酬。第十一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瞪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元。五、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执行。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
10、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六、劳动纪律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条止、续订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愤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愤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
11、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 .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愤议的。第二十三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
12、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止、解除本合同:1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3 .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4 .义务服兵役期间的。第二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辨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六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 .在试用期
13、内的;2 .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止。双方常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愤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第二十九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余勺定的止条件出现,本合同止。八、经济补偿与赔偿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1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
14、二十五的的经济补偿金;2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取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1 .经与乙方愤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三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
15、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2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常事人愤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愤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3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第三十四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第三十五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偿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