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救治供血保障工作质量控制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督导约谈制度三甲资料.docx
《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救治供血保障工作质量控制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督导约谈制度三甲资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救治供血保障工作质量控制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督导约谈制度三甲资料.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制度三甲资料目录二十一、孕产妇死亡病例共性问题通报制度二十二、孕产妇救治供血保障制度二十三、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质量控制制度二十四、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督导约谈制度二十一、孕产妇死亡病例共性问题通报制度(一)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孕产妇死亡病例共性问题通报制度,归纳总结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县级及时通报,市级、省级每半年通报一次。(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各自辖区内省级孕产妇死亡评审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在死亡评审会后1个月内用文书形式通报给各级医疗助产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三)孕产妇死亡病例共性问题通报内容包括:1、孕产妇死亡病例上报情况;
2、2、孕产妇死亡原因;3、存在的问题,如: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首诊负责制、分级诊疗、转运保障应急预案等);4、降低孕产妇死亡的质量改进意见。二十二、孕产妇救治供血保障制度(一)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制定本地的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血液供应保障制度,明确血液供应保障流程,保证危急重症孕产妇及时得到安全、足额的血液供应。(二)各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助产机构应制定危急重症孕产妇应急用血制度和预案,加强和血液供应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各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三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必须设置独立的输血科,二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包括分娩量较大的助产医院应设置血库,保证用血的设备、设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高危 产妇 管理 规范 救治 保障 工作 质量 控制 母婴 安全 督导 约谈 制度 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