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
《青岛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青岛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1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青岛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违法程度违法情节与危害后果行政裁量标准备注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轻微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一万元的(含一万元)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停止侵权行为,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含一万元)。一般违法经营额一万元以上不足五万元的(含五万元)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停止侵权行为,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含二十五
3、万元)以下罚款。严重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侵权复制品,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青岛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违法程度违法情节与危害后果行政裁量标准备注以下的罚款。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的图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
4、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的图书的;轻微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一万元的(含一万元)警告,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停止侵权行为,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含一万元)。一般违法经营额一万元以上不足五万元的(含五万元)警告,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停止侵权行为,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含二十五万
5、元)以下罚款。青岛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违法程度违法情节与危害后果行政裁量标准备注严重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侵权复制品,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
6、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轻微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一万元的(含一万元)警告,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停止侵权行为,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含一万元)。一般违法经营额一万元以上不足五万元的(含五万元)警告,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
7、料、工具、设备等,停止侵权行为,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含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青岛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违法程度违法情节与危害后果行政裁量标准备注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严重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侵权复制品,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青岛市 文化市场 综合执法 行政处罚 裁量 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