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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培养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我省的实施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深入实施“以德为先、骨干带动、全员提升强师计划,着力打造一支具有良好师德修养、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厚实专业素养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能力的学科领军人才,全面提升我省中小学教师三级三类骨干体系建设的品牌质量,助力全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教育强省建设步伐。二培养目标围绕新时代骨干体系建设总体目标,着力提升培养对象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树立科学先进的教育理念,提高教育理论水平和教科研能
2、力,增强知识更新能力和教育教学组织能力,熟练掌握并能应用现代教育技术,初步形成体现先进教育理念的教育教学风格和教学主张,成为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幼儿园教育改革实践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高素质高水平学科带头人。三培养工作思路和内容(一)培养工作思路。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坚持“师德为先、学生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的理念,按照“以校本研修为主,集中培训为辅,强化专业引领,突出团队研修”的工作思路,采取“集中培训与自主研修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网络研修与线下研讨相结合、团队研修与示范带动相结合、课题研究与日常反思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一年半的培养期,将培养对象培养成为合格的学科带头人
3、。(二)培养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师德修养,教育教学理论,教科研能力,课程改革研究,现代教育技术,学科前沿动态,教育教学实践反思,教育教学示范与引领,教学主张形成”等。四培养方式(一)集中研修理论提升。分阶段在省内外培训机构参加20天左右的集中研修,邀请国内高水平专家作专题报告,提高理论水平和职业素养。(二)网络研修定时交流。建立网上研修平台,形成常态化交流反思机制,提升研修效果,扩大引领范围;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库,形成广辐射影响面。网络研修在实践导师指导下贯穿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培养的全过程。(三)跟岗实践观摩学习。培养对象跟岗实践导师进行累计不少于1个月的研修学习,通过开展教学观摩、示范交流、专
4、题研讨、实践反思等活动,保证跟岗实践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课题研究系统反思。培养对象在理论导师的指导下,针对本学科在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选定1个主题开展课题研究,形成不少于1篇的高水平教育教学论文或研究报告,提升教育教学科研能力。(五)自主学习实践探索。系统学习至少两本现代教育教学理论专著,撰写读书笔记并在实践中运用,形成教育教学反思。(六)团队研修带动引领。以工作坊为平台,在导师指导下,结合区域教育实际,确定校本研修主题,引领和带动团队成员积极开展校本研修活动,主动承担区域内教师培训任务。通过备课、说课、上课、评课、反思等环节,指导青年教师进一步提高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发挥
5、示范引领作用。五实施步骤一年半的培养期分为培养启动、学习研修、考核评价、认定命名四个阶段。研修方式实施时间培训机构任务培养对象任务导师任务培养启动(时间1个月)2019.12.16至2023.1.17(已完成)基础调研研制培养方案组建导师团队第1次研修确定研究选题研制发展规划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坊建立网上交流平台学员能力诊断指导课题选题方案制定等研修方式实施时间培训机构任务培养对象任务导师任务课题准备与中报(3个月)2023.1.20至2023.4.20开通申报系统提供服务前期准备课题申报远程指导课题立项与研究(13个月)2023.4.20至2023.5.31接受诉求提供服务课题研究形成成果发
6、表推广远程指导中期汇报(集中或在线,5天)2023.7组织第2次研修课题研究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工作坊工作情况等制定改进计划全程参与指导域外研修(外出或在线,7天)2023.11组织第3次研修理论课程学习了解前沿动态开展跨省教研跟岗研修(共计30天)2023.5至2023.12安排实践检查督导教学观摩示范交流专题研讨实践反思面对面指导自主学习实践探索系统反思2023.1至2023.6接受诉求提供服务检查督导研读教育专著撰写读书笔记开展实践探索撰写教学反思远程指导团队研修带动引领2023.1至2023.1接受诉求提供服务检查督导送教下乡培训讲座听课评课示范课展示远程指导面对面指导成果推广2023.1
7、至2023.6接受诉求提供服务发表学术论文撰写研究报告凝练教学主张远程指导考核评价2023.7组织第4次研修研修成果展示结业考核答辩全程参与六、综合考核学科带头人培养采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学员自评与专家评价相结合等开放多元的评价方式。考评指标如下:(一)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评价内容及标准1 .课题研究成果:主持完成1项省级规划课题并公开发表1篇高水平论文;2 .学术论文发表:在与本学科相关的省级以上报纸或期刊上至少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不少于3000字);3 .撰写学习笔记和教学反思: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成长历程和培养收获,凝练个人教学主张,撰写不少于2万
8、字的学科带头人成长学习笔记和教学反思;4 .能娴熟进行教师培训专题讲座至少1项(次);5 .在“国培计划”、“省培项目”和省市级“大篷车”送教或市、县级包括贫困地区的教师集中培训项目中承担教学任务不少于3次,效果良好;6 .在岗研修(含网络研修):培养期内坚持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并完成以下任务:(1)在校(园)内听课、评课不少于30节;(2)上观摩课、示范课、交流课不少于6节(其中校外不少于3节)。录制1节示范课上传到“陕西教科研大数据中心”(网址:),参与线上考核评价);(3)在校内外主持的教育教学研究或相关校本研修活动不少于3次。7 .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的方案及效果;8 .学科带头人命名后
9、未来5年发展规划。(二)工作坊及其成员评价内容及标准1 .工作坊建设方案、进程和成果;2 .课题研究、论文发表、校本教材或园本课程、教学设计等成果;3 .网络研修完成情况。(三)导师对培养对象的鉴定意见1 .培养对象的学习态度与工作效果;2 .培养效果;3 .发展预期;4 .综合评定。七指导教师的遴选与使用为全面提高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业务素质,采取“实践导师点对点指导+理论导师1对多指导”的双导师制,选派一批品德高尚、理论扎实、精于学科、科研能力强的高校专家教授及一线中小学教师(省教学名师、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和教研员,在培养对象课题研究、在岗研修、工作坊建设中给予具体指导。帮助培养对象
10、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使其成为合格的省级学科带头人。(一)指导教师遴选标准1 .理论导师遴选条件: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了解基础教育,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熟知国家基础教育改革政策和走向;教育教学理论扎实,知识结构合理,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和较丰富的教研经验,教科研成果突出;具有副教授或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教研员;身体健康。2 .实践导师遴选条件: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有较好的教育理论素养,乐于参与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工作;教育教学基本功扎实,经验丰富,成绩突出;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具有省级中小学教学名师或特级教师荣誉,或正高级职称;身体健
11、康。除具备以上条件外,指导教师自2010年1月至今教科研成果至少具备下列选项之一:(1)在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中至少获1次二等奖;(2)主持完成省级规划课题(其中之一为非“三级三类”骨干体系专项课题)不少于2项;(3)在与本学科相关的国家级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至少2篇。具备上述三项条件者,可以同时担任实践和理论导师。(二)指导教师的聘任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员的专业知识、专业规划、理论研修与教科研等。根据学员特点、教学或保教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指导,帮助学员切实提升教育教学能力与教学管理或保教管理能力。指导教师由教育厅根据遴选条件聘任。(三)指导教师的职责1 .实践导师职责(1)根据培
12、养方案要求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指导计划,并指导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制定为期1.5年的培养期学习规划。(2)指导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开展课题研究,撰写高质量的课题研究报告和学术论文。参与指导培养对象课题选题、开题、实施研究、结题等工作,帮助其解决课题研究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课题研究接地气、有质量、有成果、可推广。培养对象课题研究报告须经导师签字后方可接受考核评审。(3)至少听评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新授课5节以上,并开展研讨活动;指导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反思教育教学理念、提炼总结教育教学的方法和经验、积极探索不同的教育教学模式,促使培养对象形成自我反思意识与能力。(4)向学科带
13、头人培养对象推荐教育教学理论书籍不少于2本。(5)帮助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开展校外学术交流活动不少于3次。(6)参与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工作坊活动,为工作坊建设提供全面支持。(7)整合资源,可邀请学科带头人参与学术研讨、教师培训I、课题研究等学术活动,为学科带头人提供展示与交流的平台。2 .理论导师职责(1)引导学科带头人了解和掌握本学科的学术发展动态,使培养对象学会用专业知识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促进培养对象对学科或学前教育的理解,增强学员政策理论意识。(2)帮助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用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深化理论的能力,积极促进培养对象把理论知识转化为解决教育教学实践问题的能力,提升其作为行动者的研究能力。(3)与实践导师共同帮助培养对象选择研究课题、推荐理论专著、接受专业咨询,指导开展课题研究、撰写研究报告和学术论文。定期针对培养对象研究和实践中存在的理论问题开展专题辅导。(四)指导教师工作考核培养期结束后,对培养期内指导不认真、学员反映不佳、考核不合格的指导教师,省教育厅将不再续聘,并停止拨付剩余的指导费用。(五)指导费用拨付与管理学科带头人培养期间,每培养1位培养对象,省教育厅给予指导教师5000元指导费。指导费分2批次拨付,第1次3000元,在培养启动时拨付;第2次2000元,在培养期结束后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