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沙镇卫民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工改工”宗地项目“三旧”改造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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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阜沙镇卫民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工改工”宗地项目“三旧”改造方案根据中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经批复的规划条件论证,阜沙镇人民政府拟对位于阜沙镇卫民村的中山市阜沙镇卫民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下称“卫民村经联社”)的旧厂房用地进行改造,由土地权利人卫民村经联社自主改造,采取全面改造的改造方式。改造方案如下:一、改造地块基本情况(一)总体情况改造地块位于阜沙镇卫民村,北至牛角街,东至卫民村第六股份合作经济社鱼塘,西至卫民村第五股份合作经济社鱼塘。项目总用地1.0770公顷(10769.57平方米,折合约16.15亩)。(二)标图入库情况改造地块于2023年10月纳入“三旧”标图入库,
2、标图建库编号,纳入图斑面积1.0745公顷(10745.1平方米,折合约16.12亩),纳入本次改造范围,为改造主体地块;另有0.0024公顷(24.47平方米,折合约0.03亩)用地未纳入“三旧”标图建库,不纳入本次改造范围。(三)权属情况改造范围内全部属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改造涉及的土地已经确权、登记,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3)中山市不动产权第号,为土地权利人卫民村经联社,自1963年12月开始使用。(四)土地现状情况改造范围内现有5栋建筑物,为土地权利人卫民村经联社自1963年12月开始使用,无合法规划报建等手续,原有建筑面积6161平方米,现状容积率0.57。改造前地块年产
3、值为630万元(折合39万元/亩),年税收为24万元(折合1.48万元/亩),该地块目前未进行拆除。改造主体地块不涉及到抵押、闲置、历史文化资源要素等情况,不属于土地环境潜在监管地块范围。(五)规划情况改造主体地块基本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经批复的规划条件论证,已纳入中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3-2035)o其中,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属建设用地10744公顷(10743.89平方米,折合约16.12亩)。在中山市阜沙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中府函2023)325号)、阜沙镇东阜公路北部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府办复2012)48号)中,属一类工业用地1.0005公顷(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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