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精选15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土地承包合同精选15篇.docx(18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土地承包合同精选15篇土地承包合同1简称甲方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一、承包地点:二、承包面积:三、承包期限:甲方将土地自20某某年1月30日起至20某某年1月30日止,承包给乙方经营。四、承包价格:每年,乙方采用每年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承包金。五、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土地丈量、土地上的青苗费由乙方负责。六、经甲乙双方办理手续后土地使用权归乙方至合同结束。如有纠纷乙方负责处理。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甲方(公章
2、):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土地承包合同2甲方:乙方:住址:身份证号:为了切实解决三农问题,迅速调优调高农业产业结构,发展高效农业项目,种植大棚草莓,逐步引导广大农户走上致富道路。为使土地有序流转,进一步完善土地经营流转机制,提高土地利用价值,在承包组、农户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此土地流转使用权承包合同。一、落实地点:二、承包期限:三、土地租金:每年每亩租金按每亩斤稻谷标准计算,折算价格县贸粮局前一年月日左右公布的粮食价格计算。年月日长兴县贸粮局每百斤稻谷元,即年每亩租金元。其余年份的土地租金依次类推。四、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后租金每年在月日前支付给甲方(
3、先付后用)。五、如遇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及相关项目征用土地,权益损害(设施等)赔偿归乙方所有,但乙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应该给农户的常规地面作物青苗等补助费归农户所有。六、其他事项:1、土地复耕费:2、承包期内允许种植蔬菜,水电费由乙方承担、收费标准与当地农户一视同仁。3、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按照甲方的统一规划、统一种植、管理、包装等要求的前提下,享受规定应享受的各项政府政策,乙方的钢管大棚由甲方统一提供。4、本合同未尽事宜,再行共同协商。七、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办法: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如单方违约不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责任,按经济损失程度负责赔偿,经调处不成的,可向县农业
4、合同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土地承包合同3甲方:村民委员会乙方: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现以西与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十年不变,即从年月日起至二年月日终止。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
5、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
6、,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
7、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裁决。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土地承包合同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继续深入农村改革,进一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经过村民(组)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将发包给乙方承包。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承包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承包面积及四址范围承包面积亩,东至;南至;西至;北至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承包金额及付款方式乙方在承包期间:1、每年每亩上交元,计元;2、
8、每年每亩水资源费上交村元,计元。付款方式,本着“先交款,后承包”的原则。第一年的承包金在协议签订时全部交清,第二年的承包金于前一年的月日前交清,以后每年依次类推。四、甲方责任五、乙方责任1、在承包期间,乙方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管理,风险自负的原则,自觉履行规定义务,必须服从国家建设用地、政府公益性用地和村建设用地;2、承包期间,未经水利部门勘察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水利设施;六、相关事项在承包期间,乙方在服从国家建设用地、政府公益性用地和村建设用地前提下,征地费用归甲方所有,青苗费归乙方所有。七、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八、如遇国家政策变化,当本协议与政策发生抵触时,一切以
9、上级政策为准。九、违约责任在合同期间,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元,方有权O十、未经事宜,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国家没有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协议一式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土地承包合同5甲方:乙方: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一、承包地共12块,详细为:二、合同期限从20_年1月1日起到20_年12月1日止。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243元,在20_年1月1日前将2年
10、的承包费一次性结清,结不清自动取消此合同。每2年续签一次,价格随行就市,双方协商定价。四、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但不得改变农业土地使用性质,不得转租他人,不得将甲方土地同他人换耕。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六、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11、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2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3 .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集体土地政策有变化等特殊情况,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4 .本合同期满,如乙方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5、乙方如果违反了上面第五款协议,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土地承包合同6发包方(甲方):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该村委会
12、主任。承包方(乙方):系村村民。第一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三章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在村民代表参加下通过招、投标确定了本合同承包指标及期限,明确了双方权利与义务,特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守。第二条、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地块位于,面积亩。其四至范围与位置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土地性质、数量为机动地亩;荒沟亩;养鱼坑亩。承包年限为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第三条、乙方依据本本合同承包使用土地,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承包范围内。遇有国家地下资源开采应予配合,但有取得青苗补助的权利。第四条、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承包金。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
13、年每亩元人民币。交纳时间为每年6月1日前交清当年的承包金,甲方收到后向乙方开具收据。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经营和处置产品O(二)用人自主权,组织种植、耕种和生产权。(三)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要求依法获得青苗及种植物补偿的权利。(四)保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改变土地性质,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不得建房、建厂、挖坑、用土、采矿以及种植树木、果树等。(五)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对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六)按期如数缴纳承包金;交纳国家因政策变化产生的税、费以及其他费用。(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包该土地。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
14、监督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二)按时收取乙方交纳的承包金。(三)保障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生产经营自主权,在合同期内不得变更,解除承包合同。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一)合同经双方签名、甲方盖公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二)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提出理由并通知对方,经过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或者解除。(三)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缴、逾期缴纳承包金,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权利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四)因国家法律、政策
15、以及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自动解除。(五)本合同期限届满自行终止,是否续订取决于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新发包方案,乙方应当在合同届满后无条件将承包地交回甲方。不得以土地投入作为要求赔偿、补偿和拒绝交回的条件;在交回承包地时有种植作物的,甲方不予作价赔偿。第八条、违约责任(一)乙方不能按期缴纳承包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二)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期限届满返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应赔偿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10%的违约金。(三)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提前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四)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先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规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