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若干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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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尽快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若干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若干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提升我县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水平,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我县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全面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强化全行业、全要素
2、、全流程综合协同监管,全面提升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二、工作目标建立政府主导、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形成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到2023年,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形成与医疗卫生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治理效能,为高质量高水平建设健康提供坚实保障。三、构建综合监管体系(一)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医疗卫生行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医疗卫生机构
3、要加强党的领导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社会办医、行业组织党建工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加大医疗卫生行业反腐败力度,着力打造“清廉医院”。(二)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在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制定、行业准入、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构建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多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各司其职、相互联合的综合监管体系,统筹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协调医疗卫生行业市场秩序整治规范及重大投诉、重大网络舆情、突发安全事件应急
4、处置,研究解决我县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共同维护良好的医疗卫生市场环境,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医疗卫生行业市场秩序的行为,加快形成全县一盘棋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格局。(三)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医疗卫生机构对本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服务、服务质量和安全、行风建设等承担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级各类医院要按照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医院章程,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自觉接受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各环节自律,提高诚信经营水平。积极培育医疗卫生行业组织,引导和支持其提升专业化水平
5、和公信力,在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执业行为和经营管理、维护行业信誉、调解处理服务纠纷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加大对举报违法行为的奖励力度。完善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发挥专业机构和中介组织的技术支撑和社会监督作用。四、规范综合监管行为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实施医疗卫生行业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等三项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办案评议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执法监管机制,科学制定抽查比例和覆盖周期
6、,加大执法力度。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医疗卫生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纳入“基层治理四平台”和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五、创新综合监管机制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原则,建立健全各部门对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工作协调机制。(一)议事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医疗卫生行业市场秩序整治、联合执法督查、重大卫生健康投诉举报、重大网络舆情防范、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及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重大问题。(二)应急处理机制。发生医疗卫生行业群体性纠纷事件、重大
7、负面网络舆情及安全应急事件时,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加强联动,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及时消除不良影响。()案件督办机制。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医疗卫生行业实施监督管理,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投诉举报及违法违规案件办理工作的督查督办,并对办结情况及时跟踪通报。(四)联合执法机制。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对医疗卫生行业不规范经营行为、安全隐患及违法违规事件集中的领域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整治。对涉及多部门职能的检查和整治工作,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各部门上报情况牵头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部门联合执法整治。(五)投诉处置机制。完善12345县长热线电话办理机制,统一受理医疗卫生行业投诉举报
8、,将投诉举报件及时移交有关单位办理。各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做好涉及医疗卫生行业投诉举报的办理和查处工作,并将结果在处理结束后一周内反馈县卫生健康局。(六)信息共享机制。各部门在执法检查或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现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情况应及时转报,职能部门应在15天内书面回复调查处理结果。如涉及多个部门或职能交叉的,可提交县卫生健康局统一转报相关部门。六、加强保障落实(-)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各部门要按照工作清单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和推进,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的协调配合,强化部门联动,提升综合监管效果。(二)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或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切实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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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尽快 改革 完善 医疗卫生 行业 综合 监管 制度 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