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工作方案(2022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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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工作方案各市(区)教育局,各市(区)委宣传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各市(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乡村振兴局,各有关学校:现将陕西省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中共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乡村振兴局2022年6月9日陕西省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定向培
2、养重要指示精神,造就一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落实新时代强师计划,建设高质量中小学教师队伍,推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202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陕西省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优师计划”)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从2021年起,我省每年招收“优师计划国家专项”师范生80200人,“优师计划地方专项”师范生600800人,采取定向方式由部属师范大学与地方师范院校面向我省56个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
3、作重点县,见附件)培养本科层次“优师计划”师范生,学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毕业后须按定向就业协议约定,到脱贫县(区)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履约任教6年,从源头上改善脱贫县中小学教师队伍质量,培养造就大批优秀教师。二、计划编制“优师计划”由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国年度招生计划中统筹安排,在高校年度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承担“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培养任务。延安大学、陕西理工大学、宝鸡文理学院、咸阳师范学院、渭南师范学院、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等地方师范院校承担“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培养任务。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商本级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乡村振兴等
4、有关部门,根据市域内定向县(区)中小学教师中长期培养补充需求,在核定的编制内统计上报本市“优师计划”年度培养需求。省教育厅根据各地所需,向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予以倾斜,支持紧缺领域、紧缺学科教师补充需求,合理安排招生计划。三、招生录取报考“优师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志愿积极投身农村教育事业。“优师计划”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可通过公开征集志愿等措施,完成招生任务。“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需与培养学校和生源所在省级
5、教育行政部门、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需与培养学校、定向就业县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在学生入学前做好相关协议签订工作。“国家优师计划”和“地方优师计划”师范生均须承诺从事中小学工作6年以上(从入职起薪之日开始计算)。拒签协议或未按时报到的已录取学生,培养高校视为放弃,取消其“优师计划”录取资格。优师专项计划师范生录取后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四、职前培养承担优师计划培养任务高校应针对“优师计划”师范生开设系列特色课程,加强学生理想、信念和思想政治教育,厚植学生家国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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