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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度事故灾害类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事故危害,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超出村、企事业等单位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镇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1.4 工作原则以人
2、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社会各方支持、参与应对事故灾难的救援工作机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镇党工委统一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村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机制。预防为主,专兼结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规划、整合资源,将平时管理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培训演练,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发挥经过专门培
3、训的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和社会救援的作用。依靠科技,提高水平。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警预防水平;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增强应急救援能力。2组织机构和职责2.1 指挥部组成在镇党委领导下,设立赵庙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镇应急指挥部),由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总指挥,分管应急工作的同志任副总指挥,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镇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和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任务。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党政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民政所、财政所、农综
4、站、派出所、卫生院、供电所。2.2 指挥部职责镇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镇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协助政府认及其相关部门做好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决定启动赵庙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做好事故情况的信息发布有关工作。2.3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指挥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向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党政办负责镇人民政府应急值守工作,及时汇总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党委、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指示;
5、协助领导同志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宣传报道,组织信息发布工作。派出所具体组织、协调、指挥道路交通、火灾等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参与其他行业领域的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组织、指导事发地的社会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制和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工作。民政所负责组织指导事故灾难群众救济工作以及遇难人员遗体处置等相关事务,组织协调转移人员生活安置,应急救援物资保障等工作财政所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资金的预算、管理,依法依规保障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农综站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指挥渔业船舶、农机等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提供事故灾难所在地河流、水库的水情、险情及泄洪等信息,参与组织协调水库运行、水利工程建设等
6、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卫生院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应急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工作。供电所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及应急救援所需的电力技术保障。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工作方案。各成员单位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证信息通畅,做到信息和资源共享。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对工作的需要,在应急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发生事故的村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事故灾难情况,并在第一时间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为街道应急指挥部组织应急救援提供有效保障。3预警预防机制3.1 事故灾难信息监
7、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并及时更新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库,制订监控方案,进行风险分级。对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险情,或当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及时报告。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各有关部门应及时通报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机构。3.2 事故灾难信息报告3.2.1 事故信息报告程序和时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县应急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事发地村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8、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要立即向县政府及县有关部门报告,最迟不超过2小时。3.2.2 事故信息报告内容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失踪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33事故分级及预警行动33.1事故应急响应分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
9、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IOO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IOoO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对应急事故等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等级划分为I级、II级、III级、IV级。3.3.2预警行动根据有关因素分析和趋势预测,对有可能启动IV、III、II、I级应急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分级及时进行预警,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事故红色、橙色、黄色预警公告由镇应急指挥部向县
10、应急指挥部报告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发布。县应急指挥部向社会发布蓝色预警公告。预警公告内容包括: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名称、预警级别、预警县域或场所、预警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发布机关等。预警公告可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通信网络等公共媒体,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发布。对特殊人群、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有效公告方式。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县域内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预防事故发生。收到县应急指挥部发布的红色、橙色、黄色预警公告发布同时,镇应急指挥部立即通知各成员单位进入应急状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响应的准备工作,组织各类救援队伍和安全监管人员参与隐患排查和预防性检查,有效防
11、范事故发生。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应急响应坚持属地管理原贝山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和应急处置等级,分别响应。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及险情时,启动街级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并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4.2较大以上事故的先期处置本地县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后,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公安、消防、医疗救援等相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紧急调配辖县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划定警戒县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向社会发出危险或者避险警告;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应急处
12、置建议和支持请求。43一般事故应急响应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由镇人民政府根据本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处置,事发地村和事故单位应同时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1.1.1 期处置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后,事发地村主要负责人或者相关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全力配合镇人民政府的统一处置。有关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助做好处置工作。1.1.2 应急决策镇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灾难报告后,根据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和可控情况,作出如下处置:对事发地村提出事故灾难应急处置要求,指令镇有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向县应急管理局报告;派出工作组、专家或者有关部门负责人赴事发地
13、进行指导;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救援物资救援,必要时请县应急管理局协调有关方面给予支持;镇应急指挥部负责人赴事发地,现场指挥;发布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指令;对可能或者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及时上报县政府,同时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认真按照上级有关指示,进一步采取有关处置措施。1.1.3 现场指挥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由事发地村负责人、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参加的现场指挥部,负责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协调有关保障、支援工作,及时向县应急指挥机构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1.1.4 处置措施事故发生后,现场指挥部针对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并根据
14、事态发展情况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划定危险县域,封锁危险场所,迅速控制危险源,设定警戒县,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启用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采取防止
15、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可成立若干工作组:抢险救援组:由公安、消防、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人员组成,组织专业抢险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医疗卫生组:由卫生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工作。治安管理组:由公安等部门人员组成,协调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保护事故现场;负责协调事发地交通管制工作。处置保障组:由民政、财政、交通、通信、电力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装备、资金、交通工具、电力的供应,春保运输和通信畅通。疏散安置和生活保障组:由民政和事发地村两委人员组成,负责群众紧急疏散安置以及应急救援人员和疏散安置人员的生活保障。(6)综合组:由现场指挥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负责事故信息综合整理工作;制订新闻报道方案,发布事故灾难进展和处置情况。根据处置工作需要,可另设专家组,由相关技术专家组成,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研究工作,鉴定和解决有关专业技术问题。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可增设其他工作组。1.1.5 安全防护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佩戴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督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