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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点汇总:导游行业百问百答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几年,如果导游的导游证到期后怎么办?答:国家对导游执业实行许可制度。从事导游执业活动的人员,应当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和导游证。导游证的有效期为3年。导游需要在导游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一)未患有传染性疾病的承诺;(二)无过失犯罪以外的犯罪记录的承诺;(三)与经常执业地区的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经常执业地区的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确认信息。目前,导游证在过期前的三个月内,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会向持证导游人员发送换发证件的提示短信,导游人员可根据短信提示,
2、自行通过网络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提出申请。无导游证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应当怎么处罚?答:依据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游要带团出游的,需要取得导游证。导游证可以通过考试取得,考试合格后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后取得导游证,没有导游证的人被旅行社安排带团,查到后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处IOOo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或者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怎么处罚?答: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
3、买旅游者的物品的,或者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IOOO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导游人员办理跨省或跨城市调动时,需要什么手续?答:导游人员跨省跨城市调动分为转出和转入两个阶段。转出阶段由导游持证人员自行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自行申请,原发证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收回原导游证,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系统办理转出手续。转入阶段由导游持证人员自行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自行申请,由转入地旅游行政
4、管理部门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系统办理转入手续后,导游人员通过转入地的旅行社或相关协会组织挂靠导游证后,通过监管平台申领换发新导游证。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通过什么渠道申请导游证?答:通过国家导游考试并取得导游证的人员,可以自行通过网络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自行向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取得导游证。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是一个集大数据监管与开放式服务为一体,投诉审批顺畅高效、事中事后监管智能化、信息互联互通的政务平台。导游人员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系统,进入导游人员入口,按照系统提示逐项提交导游个人信息后进行申领导游证。在旅
5、游行业组织注册并申请取得导游证的人员,应当向所在地旅游行业组织提交什么材料?答:根据导游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在旅游行业组织注册并申请取得导游证的人员,应当向所在地旅游行业组织提交下列材料:(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导游人员资格证复印件;(三)本人近期照片2张;(四)个人注册申请即可。旅游行业组织在接受申请人取得导游证的注册时,不得收取注册费;旅游行业组织收取会员会费的,应当符合社会团体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以导游证注册费的名义收取会费。导游与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或者在旅游行业组织取消注册的,需要什么手续?答:根据导游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导游与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解除、终
6、止或者在旅游行业组织取消注册的,导游及旅行社或者旅游行业组织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将信息变更情况报告旅游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导游身份标识丢失或者因磨损影响使用的,需要怎么重新申请?答:根据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导游身份标识中的导游信息发生变化,导游应当自导游信息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申请更换导游身份标识。旅游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更换。导游身份标识丢失或者因磨损影响使用的,可以向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申请重新领取,旅游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发放或者更换。导游执业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
7、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导游证的,如何处理?答:按照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执业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导游证的,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导游执业许可。导游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导游人员资格证、导游证,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导游执业许可,或者擅自委托他人代为提供导游服务的,如何处罚?答:根据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导游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导游人员资格证、导游证,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导游执业许可,或者擅自委托他人代为提供导游服务的,由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
8、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导游执业许可证申请有哪些程序?答:申请人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导游证;申请者所在的旅行社或行业组织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后提交至所在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市文化和旅游局接受旅行社或行业组织提交的申请后,对申请材料予以审核;审核通过后即生成申请人电子导游证;申请人可将电子导游证保存于个人移动电话等移动终端设备中。根据导游管理办法规定,导游的导游证遗失后怎么补办,都有哪些手续?答:导游证遗失后,需要导游人员携带居民身份证、导游资格证书原件到烟
9、台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旅窗口进行遗失补发(不收费)。根据导游管理办法规定,导游的电子导游证即将到期,如何申请换发新证?答:电子导游证有效期为三年,导游需要在导游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到期前3个月,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会向持证导游人员发送换发证件的提示短信,导游人员可根据短信提示,可以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导游入口,点击“申请换发导游证”,并填写完整信息。根据导游人员管理规定,导游人员的导游证有限期是多久,到期后是否可以延期?答: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导游证持有人需要在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导游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个月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换发导游证手续。导游人员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擅自变更接待计划或擅自中止导游活动,受到怎样处罚?答: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导游人员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擅自变更接待计划或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3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