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作方案.docx
《通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通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作方案.docx(25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通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作方案目录1总则31.1 编制目的31.2 编制依据31.3 工作原贝J31.4 分类分级41.5 适用范围7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72.1 组织体系72.2 应急管理机构职责83信息报告113.1 报告主体113.2 事故报告主要内容123.3 信息处理134应急响应134.1 事发地应急响应134.2 XX级应急响应144.3 指挥权移交和警戒疏散154.4 事故现场保护164.5 信息资源采集164.6 紧急处置164.7 医疗卫生救助164.8 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174.9 群众的安全防护174.10 公众动员184.11 检测与事故危害评估184.12
2、新闻发布184.13 应急结束185后期处置186保障措施196.1 事故抢险救援组织196.2 信息与通讯保障措施206.3 物资与运输保障措施206.4 人力资源保障措施216.5 医疗卫生保障措施216.6 应急经费保障措施226.7 培训和演练226.8 监督检查237附则237.1 预案完善237.2 奖励与责任247.3 预案解释257.4 预案实施日期25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社会稳定,制订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XX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1.3 工作原则1.3.1 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以及专家、专业救援力量和人民群众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取科学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检测、检验、监测手段、救援装备技术,迅速控制事态扩大,消除危害后果。1.3.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设立由
4、本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驻地部队有关负责人组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协调本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开展事故应对工作。1.3.3 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和单位,必须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果断、迅速地采取应对措施,对事故现场进行有效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切断事故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同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报告事故情况。上级政府迅速对事故做出判断,决定应急响应行动。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1.3.4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5、,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积极做好各项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救援装备,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1.4 分类分级1.4. 1分类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其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根据我XX实际,可能在我XX行政XX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主要包(一)火灾安全事故;(二)工矿企业事故,即矿山事故和非矿山事故;(三)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四)民用爆炸物品安全事故;(五)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六)公众集聚场所安全事故;(七)交通运输安全事故;(A)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九)急性中毒安全事故;(十)重大自然灾害事故;(十一)其他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生产经营安全事故。
6、1.5. 2分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一)I级(特别重大)事故:(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2)超出省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3)需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二)II级(重大)事故:(1)造成30人以下、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下、1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下、50人以上中毒
7、(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10万人以下、5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2)超出XX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XX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3)需要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三)III级(较大)事故:(1)造成10人以下、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下、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下、1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下、千人(300户)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2)超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处置能力,或者发生跨乡镇(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通用 生产 安全事故 应急 救援 预案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