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遴选培养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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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遴选培养办法(农办机(2023)8号)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关于大力遴选和培养农机生产及使用一线“土专家”等有关部署要求,推动农机实用型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农机使用一线人才在推进农业机械化技术进步和生产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的遴选和培养等工作。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以下简称“农机土专家,是指长期扎根农村、长期服务于农机使用一线,具有一技之长和丰富实践经验,在推进农业机
2、械化全程全面和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基层农民实用型农机人才优秀代表(不含公职人员)。第四条农机“土专家”遴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突出政治过硬、作风过硬、技术过硬、实绩过硬的标准,不唯身份、不唯学历,唯其土、唯其专、唯其实,统筹兼顾服务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等各产业的基层农机作业、推广、经营、维修、管理等人员。第五条农机“土专家”遴选工作分别由农业农村部、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统一组织,每三年进行一次。入选的农机“土专家”分别列入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土专家”名录。第六条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负责组织遴选、公布全国农机“土专家”名录,农业农村
3、部农业机械化总站(以下简称“农机化总站”)承担全国农机“土专家”遴选、名录管理和培养使用等方面具体工作。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土专家”遴选、名录管理、培养使用和全国农机“土专家”推荐上报、培养使用等工作。第七条农机“土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二)专业素质过硬。在以下一个或几个方面具备扎实的专业技术才能:农机具研发改进、农机驾驶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人员须获得相应证件)、农机故障诊断维修(一般应获得高级技能证书)
4、、农机化技术推广、农机作业服务、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管理、农机安全监理和农机农艺融合、农田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智能农机装备应用等。(三)实践经验丰富。在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等领域从事农机化技术推广、生产服务、运用管理等相关工作7年以上。其中,参加全国农机“土专家”遴选的应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四)带动效果明显。热心公益,愿意为新机具新技术公益性示范推广工作提供支持,善于凭借农机专长帮助农民群众解决农业生产难题,在推动机具创新、引领农机化技术运用推广、带动群众致富、规范参与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施等方面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五)身体状况良好。能胜任基层农机使用一线工作,
5、年龄在65周岁以下。(六)遵纪守法履职。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没有严重违法违规和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行为。获得农机化相关科研推广成果、劳动技能竞赛奖项、工作成效认定等人员优先考虑推荐。第八条全国农机“土专家”一次遴选300名左右。省级农机“土专家”遴选数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际确定。第九条遴选工作按如下程序开展:(一)工作部署。农业农村部和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印发通知,部署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土专家”遴选工作。(二)提名推荐。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村、镇两级和有关方面提名,广泛征集相关方面意见,产生农机“土专家”推荐人选,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同意,逐级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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