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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兹委托(地址)专利代理人代为办理名称为的发明创造 发明专申请口实用新型专口外观设计专授权上述代表人办理, 申请、审批、复审程序中的有关事宜。口异议程序中的有关事宜。口无效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其他有关事项。委托人(单位或个人)(盖章或签字)委托单位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注意事项一、本表应认真填写,字体应端正清晰。二、表中的方格口”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应在方格内标上r”号。三、受委托单位填写在第一空栏内,要求填写全称。四、专利代理人栏内应填写在具体办理该专利申请的人名,不得超过两人。五、如有超出所列代理权限的,可在其
2、他有关事项栏目下填写。六、委托方是单位时,要加盖公章,同时该单位代表要签字。委托方是个人时,要求本人签字。专利技术授权许可合同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鉴于甲方是技术的专利持有者;鉴于甲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产品的销售权授权乙方;鉴于乙方希望利用甲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根据以上事实,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专利技术授权许可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定义.一、“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略)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己于年月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一二
3、、“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略)中所列的产品。三、“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省市,名叫工厂。四、“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倍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五、“专利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关资料。六、“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第二条合同范围.一、乙方同意从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向乙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二、甲方授予乙方在中国设计、制造、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三、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资料,包括专利的名称、内容
4、、申请情况和专利编号等。四、在合同的执行中,如果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技术服务或一部分生产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时,甲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乙方提供,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五、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在合同产品上可以采用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甲方的许可制造”的字样。第三条合同价格.一、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一。二、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月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三、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四、在提成费结算日后天之内乙方应
5、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略)。五、甲方如需查核乙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乙方根据本条第四款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天之内通知乙方,具体的查帐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略)。第四条支付条件一、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乙方将通知一银行(此处为乙方的业务银行)和银行(此处为甲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甲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一。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按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乙方在收到甲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甲方:提成费计算单一式份;商业发票一式份;
6、即期汇票一式份。三、按本合同规定,甲方应支付的预提税和需要向乙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乙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第五条资料的交付和改进.一、甲方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乙方提供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以及甲方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的有关情况。二、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涉及的技术如有改进和发展,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使用。三、改进和发展的技术,其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这些技术资料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第六条侵权和保证一、甲方保证是本合同一切专利技术和专利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有权向乙方转让,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
7、,则由甲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二、甲方保证本合同中涉及的专利在合同执行期间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专利提前失效时,甲方应将专利失效后乙方支付的费用偿还给乙方,并按%的年利率加计利息,与本金一起偿付给乙方。三、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根据中国专利局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专利费用,以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四、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的法律性质发生了变化,甲方应立即将此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然后双方再协商本合同的执行问题。第七条税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乙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
8、征收甲方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担。第八条保密责任一方对因专利技术授权许可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第九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其它各方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进行赔偿;但遭受损失方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第十条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
9、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选择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一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生效条件一、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二、本合同一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甲方(签字):乙方(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专利使用许可合同甲方(许可方):住址/地址: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代表人:乙方(被许可方):住址/地址: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互信的原则,根据中
10、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专利的许可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1 专利:本合同中所指的专利是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的已由中国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申请日:发明创造名称:1.2 专利申请:本合同中所指的专利申请是指甲方为申请人,该专利申请已经或未经中国专利局公开(公告)的申请专利技术,发明创造名称:专利号:申请日:公开(公告)日:1.3一般技术:指甲方拥有的与实施该项专利有关的未申请专利或已宣布专利无效的技术。1.4 技术秘密:指实施甲方专利所必须的、可行的、能够达到预期效果的未公开的技术、名称。1.5
11、合同技术:是指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的专利,(或专利申请)一般技术或技术秘密以及有关专利和一般技术的全部资料。1.6 全部技术资料:包括专利申请文件及实施与该专利有关的(产品设计图纸、工艺图纸、工艺配方、工艺流程以及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工装、设备清单等)技术资料。1.7 合同产品:是指乙方使用合同技术制造的产品。1.8 技术服务:指甲方为乙方实施合同技术所进行的服务,包括甲方向乙方传授合同技术和培训乙方有关人员。19销售额:指乙方销售合同产品的总金额。1.10 净销售额:指乙方销售合同产品的总金额减去包装费、运输费、税金、广告费、商业折扣。1.11 普通实施许可合同:指甲方许可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
12、区、技术范围内实施合同技术的同时,甲方保留使用该技术的权利,并且可以继续许可乙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该技术。1.12 排他实施许可合同:指甲方许可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范围内实施合同技术的同时,甲方保留使用该技术的权利,但不得再许可乙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该技术。1.13 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指甲方许可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范围内实施合同技术,甲方自己和任何乙方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使用该技术合同。第二条实施许可的范围2.1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的专利技术、专利申请技术和与实施该种技术有关技术秘密。2.2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合同技术的全部资料(附附件);制造、使用、销售
13、合同产品;合同产品的质量技术检验标准及产品的检验方法(附附件)。2.3 3本合同为普通口排他口独占实施许可合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在地区实施合同技术。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与第三方联营扩大实施范围,并无权将合同技术许可第三方使用。如甲方同意乙方再转让给第三方则另签订分许可合同。2.4被许可方可实施该专利的期限为年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届满后,如需继续实施,则由双方另行协商实施及报酬事宜,另行签订合同。第三条技术资料3. 1合同生效后,甲方(或中介方)收到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入门费人民币元后的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资料。2.4 2甲方向乙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当是完整、清
14、楚的。图纸资料的内容、规格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3.3 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技术资料日内,应当对资料认真仔细检查与核对,如发现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在日内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在日内予以补充或更换;技术资料符合要求的,乙方应向甲方签署技术资料验收合格确认书。第四条使用费及支付方式4.1本合同采用下列第种方式支付使用费:(1)本合同的使用费采用入门费和提成费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入门费为也万元,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净销售额的/提取。本合同的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第个月开始,按阳历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或中介方)支付本合同入门费(或定金)
15、*万元。乙方从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每季度结束后日内向甲方支付提成费。(2)本合同采用总付额内分期支付的方式,在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批次元,后在每个会计(月份/季度/年度)截止前的日内,分批次支付,每次支付元。包括第一次在内总共支付*次,共计元。(3)本合同采用一次总付的方式,在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金额支付所有使用费。甲方负责提供相关发票。4. 2甲方有权查阅乙方实施合同技术的有关账目。第五条技术服务4.1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应负责向乙方传授合同技术的有关内容,并向乙方解答有关实施合同技术中所提出的问题。4.2 甲方在乙方试制合同产品期间,应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到乙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并负责培训乙方技术人员和试制人员,乙方接受甲方培训的人员所具备的条件和文化水平应符合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4.3 甲方派出达到乙方技术服务的人员,如乙方不另支付技术服务费,则使用费应当适当增加,但乙方应对甲方人员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给予保证。4.4 甲方完成上述技术服务后,经双方验收合格,共同签署验收证明文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