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网络安全技术保护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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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网络安全技术保护措施一、网络安全技术保护措施:信息中心做为企业网络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企业网络与网站进行建设及安全管理。制定XX网站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网络安全管理。本公司网络代理服务器为Windows路由服务器,企业网络配备防火墙、DMZ主机等网络安全设备在硬件上确保网络安全,并在服务器及企业内部部署360企业版杀毒软件,能够防范目前互联网络上的绝大多数病毒,确保企业网络始终保持畅通。公司互联网主页服务器设置在公司中心机房内,主页安全防范由信息中心安排专人负责。依据XX网站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互联网信息发布,对上网信息进行严格管理,做到管理分工负责,责任到人,杜绝不良信息发布。伏
2、)服务器及计算机终端部署360企业版杀病毒软件,能够确保所有办公计算机的防病毒要求。(七)日常管理:团及时更新服务器及各计算机的防病毒软件病毒库。回定期对所有服务器进行漏洞扫描、补丁修复。团数据备份:对有重要资料的服务器及各计算机数据定期进行备份处理,从而在相应计算机出现问题时能及时修复,保证重要数据的安全。国网页防篡改:采用人工和技术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网站的内容进行浏览和检查,防止网页被篡改。二、应急处理预案目标:在计算机网络发生安全事件或者事故的情况下,采取应急处置方案,保障计算机网络的安全。应急技术处置组织:信息中心为应急技术处置组织,快速地协调、处理各种事件或者事故;及时响应、处
3、置上级网监部门的预警和问题通报。应急处置预案:发生网络安全事故及时报公安局网安支队,并关闭问题设备,进行技术分析原因解决问题。三、备案登记制度对于发生的网络安全事件,信息中心要如实进行备案登记,做好归档工作。XX信息中心2013年2月16日篇二: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汇报材料第一条为加强和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工作,规范备案受理、审核和管理等工作,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非涉及国家秘密的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的备案。第三条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受理本辖区内备案单位的备案。隶属于省级的备案单位,其跨地(市)联网运行的信息系统,由省级公安机
4、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受理备案。第四条隶属于中央的在京单位,其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并由主管部门统一定级的信息系统,由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受理备案,其他信息系统由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受理备案。隶属于中央的非在京单位的信息系统,由当地省级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或其指定的地市级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受理备案。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并由主管部门统一定级的信息系统在各地运行、应用的分支系统(包括由上级主管部门定级,在当地有应用的信息系统)由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受理备案。第七条备案时应当提交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以
5、下简称备案表(一式两份)及其电子文档。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备案时需提交备案表中的表一、二、三;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还应当在系统整改、测评完成后30日内提交备案表表四及其有关材料。第八条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收到备案单位提交的备案材料后,对属于本级公安机关受理范围且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向备案单位出具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材料接收回执备案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其补正内容;对不属于本级公安机关受理范围的,应当书面告知备案单位到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办理。第九条接收备案材料后,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核:(一)备案材料填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要求,其
6、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是否一致;(二)信息系统所定安全保护等级是否准确。第十条经审核,对符合等级保护要求的,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加盖本级公安机关印章(或等级保护专用章)的备案表一份反馈备案单位,一份存档;对不符合等级保护要求的,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单位进行整改,并出具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审核结果通知第H一条备案表中表一、表二、表三内容经审核合格的,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当出具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以下简称备案证明备案证明由公安部统一监制。第十二条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对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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