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自然与万物自然——老子的自然思想新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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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法自然与万物自然老子的自然思想新诠老子的自然思想极为复杂,存在诸多不同理解。“自然”一词在老子中出现过五次:“百姓皆谓我自然”(17章);“希言自然”(23章);“道法自然”(25章);“夫莫之命而常自然”(51章);“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64章)。“自然”关乎宇宙万物的起源、生长过程和结果,以及道、万物的本原、政治秩序和人的自然等,具有多重意涵而非单一含义。在老子那里,宇宙自然与人的自然密切相关,人有其自然目的、自然差异和自然构成。自然并非随意和无目的性,政治的自然与无为也有着内在关联。自然、道与本原“自然”一词在汉语中可做名词、副词、形容词和连词,老子思想中的“自然”到底何指,一直备
2、受争议。老子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25章),“自然”是不是“道”效法的更高对象呢?有不少论者认为,老子将道、天、地、人(王)视为“四大”,若“自然”高于“道”,那就应该有“五大”。因此,这里的“自然”常不被当作名词,并非指自然界、山水自然、天地自然、自然状态,而是指“自然而然”“自己如此”,可谓“人文自然”(刘笑敢)。此外,还有将“自然”作为形容词,形容“道”生万物的无目的和无意识(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试稿)。“道法自然”还被解释为:道性自然无所法(河上公)、道不违自然(王弼)、道以自己为法(张岱年)、道纯任自己的自然(陈鼓应),等等。但也有论者表示,“道法自然”应理解为“道
3、遵循万物的自然“(万物自己成就自己),“自然”指万物、百姓自身的活动方式,而非道的本性(王中江根源、制度和秩序)。老子在提及“道法自然”前先描述了“道”的特性:“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25章)。“道”先天地而生,为“天下母”。“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42章)。若“道”涉及宇宙万物的本原,“道”所依循的“自然”就跟万物的本原有关,而不仅仅指涉人类社会或万物的活动方式。将“自然”看作副词或形容词,无法充分展现“自然”的丰富内涵。对照柏拉图的自然观,有助于更好地理解老子的自然思想。“自然”(physis)的词根含“生长”之意,古希腊自然哲
4、人也热衷于探究自然和万物的本原,将自然视为有关“最早之物”的“起源”,水、火、土、气等元素作为“最早之物”即是万物的本原。但柏拉图质疑,若可证明宇宙灵魂是最早产生的东西,先于诸元素生成,那么,宇宙灵魂更应称为“自然”。柏拉图将宇宙灵魂定义为“自我运动”,能使自身和他物动起来,是万物所有转变和运动的原因。宇宙灵魂将努斯(nous,或心智)作为帮手,驱动天地万物。这种有理智和完整德性的宇宙灵魂照管整个宇宙体,其自然本性具有秩序、理性、和谐、规律和目的(柏拉图法义卷十,蒂迈欧34b;林志猛立法哲人的虔敬)。“自然”也指事物“本来的样子”,事物的原型或理念(eidos)o追问某物的“自然”,即追问该事
5、物的理念或本质是什么。“自然”包含起源、过程、结果三层含义:一是作为起源或始基,既属于万物又是万物的产生者;二是指万物从产生到成熟的完整生长过程;三是这一过程的结果(即秩序)。“自然”不仅有关宇宙的起源和演变,还涉及人类社会组织或政治的起源和发展(纳达夫希腊的自然概念)。柏拉图从万物的本原、初始之物和运动论的角度来阐发“自然”,这与老子第25章的宇宙论视角若合符节。若依此对观老子的自然思想,“道法自然”便意味着,道依循万物的本原(起源),从而生成并驱动万物,辅助万物朝向自然的完善或德性(过程),使宇宙万物和谐有序(结果)。“自然”若理解为万物的本原,具有生命或灵魂,并充满理智、德性和秩序,当是
6、“道”效法的对象,可使万物生生不息。从宇宙起源论看待“自然”涉及两种起点:编年性(时间性)起点将宇宙创世前的状态描述为混沌(无),逻辑起点则将宇宙秩序本身设想为结构化整体的自然世界,每一部分都有相应的位置(纳达夫希腊的自然概念)。老子从有无相生、整体部分、有序无序来谈论道与自然,同样与这两种宇宙起源论相关。老子还指出,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又言“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40章)。“反”是道的运动方式之一,其含义存在争议,有相反、循环、返回之意。在老子关于道的论述中,处处可见相反、对立的概念,如有无、强弱、刚柔、无为无不为、黑白、雌雄、福祸、智愚、
7、美丑、善恶、贵贱、难易。事物相反相成,“反”是万物运动的规律之一,对立的力量推动自身发展变化(陈鼓应老子注释及评介)。但也有学者认为,“反”是指促使事物返回到它自身。事物的变化若脱离道,道会促使它返回自身,这乃是道的运动规律之一(王中江根源、制度和秩序)。道的运动能使对立之物相互翻转,并推动失道之物复归本原(归根、复命),从而维系自然的平篌亍,类似于自然(灵魂)的自我运动。正因为道依循自我运动的自然(第一因),它能驱动、化生宇宙万物,使万物不停运转、循环和复归。“道法自然”也可指道遵循万物的本原、理念,道之动类似于“努斯”的运动,同样具有规律、目的和秩序。老子探究自然、大道、运动,始终没有脱离
8、德和秩序的问题,最终指向了共同体与个人的内在秩序和德性。老子的自然并非指随机性的任其自然,或侧重形而上学和本体论,而是强调遵循万物的自然本性使之各司其职、各安其位,以获得自身潜能和德性的最大生长。老子的“自然”涉及最高之物,并关注人自身的完善,以及天一地一人(宇宙一政治一灵魂)之间的和谐有序。自然作为终极关切指引人类精神向上超越,并激励个体灵魂追求完美。这样的“自然”也会为人类提供道德、法律和价值上的指引,使人明白应当如何生活,从而选择恰当的生活方式并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万物之自然与人之自然道支配着万物的生长,宇宙万物需与道相符才能得到良好的发展。人作为万物的灵长,其自然本性应遵循道的法则。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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