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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工介入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案经验材料案件基本情况:女方年龄逾40,高中文化,没有固定工作与丈夫吴某经他人介绍认识,男方年龄近50岁,大学本科,有固定工作。双方交往一年多后,女方不顾男方父母反对,迅速确定恋爱关系,并于2000年登记结婚,结婚3年后,生育两名男孩子,大儿子16岁,小儿子13岁。男方父母认为女方学历低,没有固定工作,配不上自己的儿子,一直不同意二人交往,期间二人感情经历了一些分分合合。后来女方母亲突然患重病,男方表现有得到女方父母的好感,女方为圆母亲心愿,与男方登记结婚。结婚当天,双方只是在女方家简单吃过饭,没有举办结婚仪式,而男方家人一直不认同双方的婚姻,不让女方进自己的家门,因此
2、,婚后第二天,夫妻双方便拉着行李箱坐车到J市打拼。婚后,夫妻勤勤恳恳经营着自己的小家,男方也靠着双手创出了一片新天地,收入可观,很快就在J市买房买车。渐渐地,二人之间开始出现了吵闹现象,男方甚至意见不合就对女方动手和使用冷暴力,后来男方家暴行为成了家常便饭。女方长期处于情绪压抑状态,导致患上了中度抑郁症,需要服药才能入睡。女方在想维护家庭完整与结束婚姻关系中进退两难,失望而彷徨无助,维权站在接访过程中了解到此个案后,通过与夫妻双方沟通,经双方同意转介到婚调委进行跟进。调解过程及结果:一、了解矛盾根源,确认双方婚姻关系中的共同之处。社工调解员通过与女方对婚姻关系的倾谈,了解到女方婚后在别人眼中风
3、光无限,但其内心却是痛苦不堪。婚后生活中,由于二人的学历、社会阅历、工作收入存在一定差异,随着时间的沉淀与生活环境的改善,双方的距离越拉越大,在家庭中“男尊女卑”的家庭模式油然而生。双方三观不合、无休止争吵、家婆的“吹风”、男方动辄打骂便成了家常便饭。但无论怎样,女方还是出于希望孩子有个完整的家而一再忍让,但又无法忍受男方的家暴行为,导致经常处于情绪压抑的状态。调解员再从男方处了解到其认为女方小题大做,本来就是生活琐事,自身的确是情绪控制不好才会动手打了几下而已,但内心仍然心爱对方,不曾想过分离。显然,双方矛盾点在于家暴行为,共通点依然是希望维持此段婚姻关系,但不知如何改善如此局面。二、聚焦矛
4、盾焦点,化解夫妻矛盾。双方当事人调解现场上,调解员让女方先对双方关系中的不满之处进行宣泄,释放压抑已久的说话和情绪,女方此过程中伤心不已,诉说男方当事人的不是,如其在与男方相处的将近20年中,自己从身体上与精神上都做了巨大的付出。在现在的两个孩子前,其已经因男方原因堕胎2胎,导致后来2胎习惯性人流,到后来的两个儿子,只能一怀孕就停掉工作,在家卧床安胎,在安胎到两名孩子出生后的期间,家婆曾到来过,但没有做过实质性的照顾,还不断在男方耳边说自己的不是,月子没坐好,落下一身毛病。还有家里由男方掌握财政,经济上,家庭开支大多依赖男方,平时的生活开支,女方也不是自由支配的,男方会时常关注其日常的开支是否
5、合理,菜肉买多了有意见,儿子的补习费用太高有意见,每年回家带点年货回娘家有意见,和家婆意见不合有意见,打啊骂啊,司空见惯。就在今年春节在老家过年期间,就因为早上与家婆讲起“由谁来打扫卫生”的小事引发口角,男方偏向母亲,对案主进行暴力撕打并语言攻击,对女方娘家人放狠话“快来收尸”等极为侮辱的语言,女方表示男方已严重触犯了自己的底线,无法原谅,说完一直哭泣。女方诉说过程中,男方大多都是静静的听女方控诉,偶尔也会为自己辩解。其一直坚持认为女方脾气暴燥,对小事情过于执着,有时觉得太烦了,自己情绪控制不住才动手的,但每次事后也会向女方主动认错,并如常过夫妻生活,认为夫妻之间争执与打骂是很平常的事情,父母
6、年纪大,有时在处理问题上偏帮一下,也不觉得问题没那么严重。见状,调解员即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耐心的劝导与说教,纠正错误认知,普及法律知识,以及对日常夫妻相处模式与相处技巧进行循循教导。待双方当事人情绪缓和后,调解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针对双方存在的矛盾焦点,调解员批评教育男方实施的身体暴力、语言攻击、性暴力等各种家暴行为是不当的,理应不再实施,同时也教育女方改善脾气,学会包容,不将负面情绪带给孩子。三、达成调解。经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夫妻双方愿意尝试调和,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设立夫妻冷静期为6个月,重新适应与接纳对方,不翻旧帐,停止家庭暴力,做到过往不究,重新融
7、入双方家庭,和睦相处,好好生活。调解思路及策略:一、宣泄法本案中,女方在婚姻关系中一直处于压抑状态,其在精神上和妇女权益方面受到男方侵犯,内心十分不满,深感痛苦和愤怒,如果当事人的消极情绪得不到宣泄和释放,将影响其接受调解员的信息输入,所以,调解员采用情绪宣泄法,由权益受侵害的女方先向男方直接宣泄情绪,如列举对方的过错,自己所受到的委屈和痛苦等,使其对男方的不满情绪得到释放。调解员也适当让男方表达自身情绪和看法,让双方都能得以了解到对方对自身的看法和情绪反应。二、冷却法调解员在双方都处于情绪波动较大的状况下,及时将双方当事人进行暂时隔离,避免其在情绪冲动的情况下,出现相互指责、谩骂等恶性刺激,使矛盾升级或复杂化。三、感化法在背对背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抓着双方还有感情基础,且希望维护婚姻的共通点,进行感化教育,对双方当事人维护婚姻的行动施以积极的心理影响。案件办理的启示:夫妻关系中,若双方在学历、经济等方面有差距,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门不当户不对”的情况,且婚姻没有得到父母认可情况下,婚姻关系的运营是需要花费更大的精力,且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去化解婚姻关系中的矛盾,若有一方一味的忍让,另一方只听从父母,则很容易消磨当初的感情基础,产生夫妻、婆媳、亲子等矛盾。此种婚姻关系中,需要双方在相处过程中多聆听多沟通、互相包容、共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