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下考古工作规程(2023年).docx
《水下考古工作规程(2023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下考古工作规程(2023年).docx(58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水下考古工作规程(2023年)国家文物局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职责1第三章水下考古调查2第四章水下考古发掘4第五章出水文物现场保护与管理6第六章资料整理7第七章成果发布8第八章资料管理8第九章水下考古安全管理9附录10一水下考古作业技术要点10二采集及取样要点19三记录要点23四出水文物现场保护管理要点31五资料整理要点36六潜水安全管理要点38参考表格样式40一前期调查疑点登记表40二前期调查疑点总登记表41三物探调查记录表42四物探疑点登记表43五物探疑点总登记表44六潜水工作记录表45七潜水记录表46八水下文物登记表47九水下文物总登记表49一O钻探记录表50发掘记录
2、表51一二测绘控制点记录表52一三采样登记表53一四出水文物现状记录表54一五出水文物保护修复记录表55一六出水器物标本登记表56一七绘图登记表57一八摄像登记表58一九照相登记表59二O出水瓷器登记卡片(正面)60二O出水瓷器登记卡片(背面)61二一资料记录登记表6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水下考古工作是水下考古学研究的基础,也是保护水下文物的重要手段。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确保水下考古工作科学、规范和安全,参照田野考古工作规程水下文化遗产行动手册空气潜水安全要求等,特制订本规程。第二条水下考古工作需服从文物保护的需要。
3、第三条水下考古工作应遵守涉海、涉水保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工作开展前应向海事、海洋、渔业、环境、交通运输、海警、公安等部门办理必要的许可手续。第四条从事水下考古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第二章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职责第五条项目实施单位职责(一)选定水下考古项目负责人,监督、检查、指导项目负责人工作。(二)按规定上报水下考古项目申请,做好跨年度或多次开展的水下考古项目计划和协调工作。(三)负责水下考古资料与档案的审查、清点、保管和移交。(四)采取措施确保水下考古工作安全。发生安全事故应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报告。(五)及时上报重要发现。第六条项目负责人职责水下考古工作实行项目负责人负
4、责制。(一)编制水下考古工作方案,按照项目批复内容调整工作方案。水下考古工作方案应包括工作区域、内容、目标、技术方法、文物保护预案、应急预案等。(二)组织各项准备工作,主持项目实施,协调各技术系统的运作,确保各项工作严格遵守本规程。(三)负责水下考古现场工作安全。发生安全事故应第一时间向项目实施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告。(四)负责水下考古资料与档案的收集、审核与管理。(五)编写水下考古工作报告。(六)及时上报重要发现。第三章水下考古调查第七条水下考古调查的任务是寻找、确认和研究水下文物。水下考古调查应坚持无损伤原则和最小干预原则,优先使用非破坏性的技术。第八条前期调查(一)前期调查应采取资料查阅与走
5、访踏勘相结合的方式,对拟调查水域进行资料收集和分析研究,获取水下文物疑点相关信息。(二)前期调查应注意收集已有考古成果、历史文献、档案资料、访谈资料、海图、遥感影像,以及地质、气象、水文、潮汐等相关资料。第九条物探调查(一)物探调查是应用海洋地球物理探测技术和设备,在前期调查限定的水域内探测和找寻水下文物疑点。(二)物探调查获取的水下文物疑点信息包括地理位置、水深、坐标、形状、尺寸、埋深、方向等。第十条潜水调查(一)潜水调查应采取人工潜水或潜水器潜航等方式,对前期调查、物探调查获取的水下文物疑点进行确认。(二)经潜水调查确认为水下文物的,应记录其地理位置、坐标、水深、面积、类别、保存状况等基本
6、情况;收集所在水域的水文环境资料,有选择地采集暴露在水底的遗物,以了解遗存性质、年代等;评估遗存保存现状,提出考古和文物保护建议。第十一条调查记录水下考古调查记录应包括文字、测绘和影像三种形式,构成统一的记录系统。(一)文字记录包括工作日记、前期调查疑点登记表、物探调查记录表、物探疑点登记表、潜水工作记录表、潜水记录表、水下文物登记表、钻探记录表、采样登记表、出水文物现状记录表、出水器物标本登记表、绘图登记表、摄像登记表、照相登记表等。(二)测绘记录包括水下文物的位置、平面形状、分布范围、堆积结构、水底地形地貌等。(三)影像记录包括摄影资料、摄像资料等,应重视对水下文物全貌、重要局部、环境和工
7、作过程的记录。(四)水下考古调查中采集的遗物必须编号记录。(五)调查资料和采集遗物应指定专人管理,登记、存档。(六)调查结束后应及时提交工作报告和考古与文物保护建议。第四章水下考古发掘第十二条水下考古发掘单元根据水下文物的类型、保存状况和埋藏环境等选择水下考古发掘方法和工具,设定发掘单元。发掘单元可以是探方(探沟),也可以是船舱等堆积单位。第十三条水下考古发掘的测绘系统(一)发掘前,应确定三维坐标测量控制系统,设置测量基点。(二)发掘中所有测点数据的采测,必须包括相对于测量基点的三维坐标数据。(三)发掘单元应根据三维坐标系统进行编号。第十四条水下考古发掘要求(一)水下考古发掘位置的选择应考虑文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水下 考古 工作 规程 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