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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旺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二Oo八年十月总论11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32工程分析43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44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61.1 大气环境影响61.2 水环境影响预测61.3 环境噪声影响71.4 生态环境影响71.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85环境容量与总量控制85.1 水污染物总量85.2 大气污染物总量85.3 固体废物总量96建议96.1 规划方案反馈(建议)96.2 工业园环境保护建议97综合结论11总论肇庆市位于广东省中西部,属珠江三角洲经济区范围,既有珠江三角洲平原地带,又有西丘陵地带和部分山区。肇庆市是西江之滨的一座
2、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旅游城市,现辖端州、鼎湖两区和广宁、德庆、封开、怀集四县,代管高要、四会两市,行政区域1.5万km2,总人口370万。根据肇庆“九五”计划和珠江三角洲经济区肇庆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中心区域城市(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市、四会市)建设按照花园式风景旅游城市的目标,采用“一河两岸多组团”的城市结构形态,以端州区为中心,西江为发展轴,将鼎湖区、大旺区、南岸、白土、大湾、马房、会城等组成一个多组团的带状城市群,布局为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组团城市结构。大旺区位于肇庆市平原地带,是肇庆市化地区东面接受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幅射的窗口。因此,肇庆市人民政府以大旺华侨农场区域为基础,于
3、1993年正式设立肇庆市大旺综合经济开发区,并责成肇庆市城市规划设计院作出大旺区开发建设的轮廓规划。规划期限确定为1993年2015年,其中近期规划为19931997年,远期规划为19982015年,远景规划为2015年以后。自开发区创办以来,由于实施各种优惠政策,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函2001434号“关于同意扩大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在肇庆市大旺综合经济开发区中设立面积25km2的工业园。该工业区以“新鲜农品与医药业”、“高科技服务商品业”、“服装及皮具业”、“机械制造业”等四个产业聚群为主要发展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4、会公告(2006年第66号)“第八批通过审核公告的省级开发区名单”中,“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更名为“广东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同时核定“应核减非工业用地面积”,核准后的“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由三个地块(分别为区块一、区块二、区块三)组成,总面积为2252.04公顷,主要产业为:电子、生物制药、新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工业园项目需开展环评工作。通过环评工作,进一步完善区域开发规划,保证区域开发的可持续发展,达到区域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对工业园的选址、规划布局进行环保角度的论证;帮助工业园建立一套
5、包括环境目标,环境管理规划方案,环境监控系统的可持续发展管理系统,从机制上保证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该区域环境评价,可作为今后单项入区域项目的审批和区域内单项工程评价的基础依据,减少单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缩短其工作时间。2003年6月,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对该工业园25km2进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编制了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旺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审批。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粤环函20061019号关于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旺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作出批复,“原则同意该园区首期建设”(见附件)。据
6、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粤环函2007277号关于责令限期办理环评手续的通知要求,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于2007年12月30日前向广东省环保局报批开发区的规划(或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对原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旺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作进一步补充、修改、完善,报广东省环保局审批。审批后的报告书将作为今后对该工业园进行环境管理的依据。1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污染源大旺工业园已运行的项目有109个。工业园内工业企业日排放生产和生活污水13763tdCOD1614kgd,SCh约404吨/年;居民生活污水中COD的排放量为
7、3000kgd,排放生活垃圾1015tdo(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的SO2、NO2、PM1O的日平均浓度较小,环境空气质量属于较清洁水平二氧化硫日均浓度最大值为0.025mgm3,最大浓度在二级保护标准的16.7%内,出现在新江镇监测点;二氧化氮日均浓度最大值为0.043mgm3,最大浓度在二级保护标准的35.8%内,出现在新江镇监测点;PM1O日均浓度最大值为0.9mgm3,最大浓度在二级保护标准的79.3%内,出现在横岗测点。非甲烷总烧的小时浓度范围为0.578-0.965mgm3o(3)水体环境质量现状 工业园区附近的北江河段水质尚好,但所有断面石油类均超II类水
8、质标准,北江上游来水石油类超标倍数为0.3、其它断面在0.20.5。南岗工业园总排口下游200米断面,CODCr超II类标准0.27倍。 绥江河段水质状况一般,该断面的CODcr,石油类超类标准,均值超标倍数分别为0.03倍和1.1倍。其余各监测指标均优于II类水质标准。 独水河以GB3838-2002I类为评价标准,多项指标超标,部分指标超过V类标准(如CoDmn、CoDCr、BOD5、氨氮、总磷),表明独水河下游水质已受到污染。 本次监测在东排渠布设了三个水质断面,从上游往下游,分别是水库与东排渠间、东排渠上段、东排渠中游。水库与东排渠间断面:该段面所有监测项目均达到地表水IV类水质标准。
9、东排渠上段断面:该段面所有监测项目均达到地表水IV类水质标准。东排渠中游断面:该断面的18个监测项目中,CODcr,氨氮和石油类三项超V类标准,超出V类标准的倍数分别为0.78倍、0.24倍、0.3倍。CoDMn、BOD5和总磷为IV类标准,溶解氧为V类标准。除此之外,其余各监测指标达到III类水质标准。目前,该段面水质不能达到地表水IV类水质标准。西排渠的18个监测项目中,CoDmn、CODcr氨氮、石油类等超V类标准。BoD5、总磷为V类,溶解氧为IV类。除此之外,其余各监测指标达到I类水质标准。 龙王庙水库:目前,龙王庙水库水质不能达到类水质标准,高镒酸盐指数、Cc)DC八氨氮和总磷略有
10、超标,但能够达到III类水质标准。(4)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各监测点的环境噪声水平都能符合所在功能区的噪声标准值,拟建项目区域的声学环境质量较好。(5)生态环境质量现状样品分析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清洁、蔬菜作物未受污染。已建成区现状土壤侵蚀模数小于1OOOt/km/,属微度侵蚀。但在工业园区现有的填土区,潜在的土壤侵蚀模数达到6281tkm2.a,属重度侵蚀。2工程分析根据工业园规划资料,结合已入园企业的调查结果,采用物料平衡法、经验常数估算等方法,对大旺工业园区和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原料、燃料、用水和“三废”排放情况作了粗略的估算:(1)大旺工业园区用地面积25k
11、m2,工业用地面积11.78km20核准产业园区占地面积22.52.4km2o环评实际用地面积为27.6637km2(2)能源主要为电能、油和煤。按工业园现有的能源结构预测,规划远期需消耗能量为45.6万吨标准煤/年,其中油92942吨/年和煤205020吨/年。居民日常生活1PG消耗量远期为9372吨/年。(3)基于园区现有发展态势,预测园区远期生产废水排放量为3.54万吨/年、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0万吨/年,合计污水量为6.54万吨/年。(4)工业园管理部门及园内企业将采取各种有效环境保护措施来减少生产过程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经估算,整个工业园的“三废”排放量如下表17-1。3施工期环境影响
12、评价(1)生态环境影响:工业园的施工建设,会使区域自然体系的生产能力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可能破坏土壤、植被,造成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施工期的大气扬尘、机械废气排放、施工生产废水排放、机械噪声以及固体废弃物排放,对环境具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施工期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是短期的、局部的,施工完成后就会基本消失。(2)水环境影响: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活污水的排放量约为60-200m3do生活污水中CoDCr的排放量为60kgd,SS的排放量为100kgdo(3)大气环境影响:工地二次扬尘、生活燃煤燃气、运输车辆以及燃油动力机械等是施工期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工业园内机动车行驶时排放N
13、Ox和HC的量为7.0kgd,施工车辆的尾气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但施工引起的二次扬尘,对施工点周围和道路两旁将产生一定的影响。(4)固废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弃物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排放量约为150-50Okg/d。(5)噪声环境影响: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场地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和物料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主要噪声源声压级为75-5dB(A)o如果夜间施工,可能会对施工点周围的居民造成影响。表171工业园远期三废排放量估算污染物类型项目产生量排放量水污染物(远期)(含工业、生活)废污水量6.54万吨/日6.54万吨/日C
14、ODcr6435吨/年716.2吨/年氨氮726吨/年44.7吨/年大气污染物(含工业、生活、交通)(远期)SO28582吨/年1718吨/年烟尘31267吨/年643吨/年NOx2635吨/年2635吨/年固体废物(工业)(远期)一般工业废物5000吨/年0吨/年危险废物130吨/年0吨/年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1.04万吨/年1.04万吨/年4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4.1 大气环境影响(1)针对工业园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SO2最大地面小时平均浓度增值0.076mgm3,为二级环境质量保护标准的15.2%;NO2最大地面小时平均浓度增值0.117mgm3,为二级环境质量保护标准的48.8%。均出现在
15、小风气象条件下,落在工业园内。(2)SCh最大日平均浓度增值0.036mgm3,为二级环境质量保护标准的24%;NO2最大日平均浓度增值0.055mgm3,为二级环境质量保护标准的45.8%;PM1o最大日平均浓度增值0013mgm3,为二级环境质量保护标准的8.7%,落在工业园内。(3)迭加背景浓度后,工业园对周围代表性的评价点SO2日平均浓度预测达到标准的12.0%-20.7%;Nc)2日平均浓度预测达到标准的30.8%-41.7%;PM1o日平均浓度预测达到标准的54.0%-76.7%o(4)SCh年平均浓度最大增值为0.015mgm3,为标准的25%,浓度中心在工业园区的南部,NCh年平均浓度最大增值为0.024mgm3,为标准的30%;PM1o年平均浓度最大增值为0.0055mgm3,为标准的5.5%。4.2 水环境影响预测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1)当4万吨/日污水处理厂的达标尾水经人工湿地进一步处理后排入东排渠,东排渠完全能够达到IV类水质功能要求。即近期4万吨/日污水处理厂的达标尾水经人工湿地进一步处理后,大幅提高了出水水质,不会改变东排渠的水体功能,对东排渠和北江的影响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