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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合作共建“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国情调研烟台基地”框架协议(征求意见稿)国情调研基地是开展国情调研的重要依托,是科研人员深入社会、深入基层进行调研的重要实践平台。在全国范围内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区,建立国情调研基地是开展长期跟踪研究,服务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地方党委、政府决策的需要;是加强学术机构与地方政府、政策研究部门长期合作的需要;是全面总结我国乡村发展规律的需要。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作为长期专门从事中国农村问题研究的国家级学术机构和思想智库,在全国多个地市建立了所级国情调研基地,形成了诸多具有权威性、前瞻性和应用性的研究成果,并通过中国社会科学院要报系列等提交政策咨询建议,为
2、国家“三农”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201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与烟台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战略框架协议,在“三农”领域全面建立合作关系,有力地推动了烟台市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为持续巩固深化双方合作关系,全方位、多维度阐释烟台市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经验,提出具有针对性的优化路径,为我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农业强国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烟台方案”。按照“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烟台市人民政府和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友好协商,就设立“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国情调研烟台基地”达成如下协议:一、基地建设的主要内容(一)开展长期调研烟台作为农业大市、海洋大市
3、,省委省政府要求烟台市委、市政府努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的烟台篇章。同时,烟台地处东部沿海地区,从地理位置、地貌特征来看,不仅有平原地区,也有山区;在农业发展上,产业具有多样化特点,特别是蓝色海洋牧场的发展,更丰富了乡村产业振兴的内容。烟台乡村振兴具有鲜明的特点,值得进一步总结提炼。此外,农村发展研究所与烟台市人民政府自2012年开始一直在进行合作。基地的建设为农村发展研究所开展调研提供了一个较好平台,将烟台作为一个典型,以便于开展长期观察点,进行系统的跟踪研究。(二)开展合作研究将基地作为平台,围绕着农村发展研究所、烟台市人民政府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合作研究,将烟台市推动乡村振兴中的新探
4、索、新经验、新做法进一步提升,并通过相关途径上报党中央、国务院,为其他地方推动乡村振兴提供借鉴;与此同时,将研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烟台市人民政府,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本烟台篇章提供决策参考。(三)开展人才培养农村发展研究所拥有一大批年轻学者、博士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以长期立足于基地,开展研究;同时,也可以为年轻学者提供锻炼的机会。二、基地建设的机制(一)双方成立联合工作组。组长由双方各指定一名负责人共同担任,建立互访交流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现场办公会议等,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更好地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双方共同设立国情调研基地办公室。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农
5、村发展研究所生态经济研究室和烟台市农业农村局人员组成,办公地点设在烟台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基地日常工作。基地办公室运行机制参考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基地办公室工作办法(试行)。双方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对基地工作予以支持。(三)基地坚持开放式研究方向。农村发展研究所其他研究室全面参与基地建设,根据课题需要开展调研,共同推动烟台基地建设。(四)建立绩效考评机制。每年度结合财政预算,拟定下一年度主要工作任务,任务结束后,基地办公室负责编制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承担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及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并引入第三方予以评价。三、基地建设的经费烟台市人民政府全力支持调研基地开展工作,确保每年为基地正常运营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开展的具体研究项目的资金需求,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另行签订合作协议。四、基地建设的期限及其他(一)基地建设周期为5年,从2023年12月到2028年12月。(二)基地建设工作及国情调研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情调研工作的意见及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协议框架内的合作项目所需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三)双方同意建立互访机制,推动合作顺利开展。协议有效期满后,根据需要双方可以续签框架协议。(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处理。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烟台市人民政府签字(盖章)签字(盖章)2023年月日2023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