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暂行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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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文处理暂行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公文办理工作,保障各类公文有效、及时地办理并妥善归档,特制订本规定。一发文处理第一条处发文(实设字文)的处理程序:1 .业务科室负责起草文稿,填写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文件拟稿纸(附件一),报分管处长审批签发;必要时可召开处务会或处长会审议通过。2 .业务科室将该实设字文文稿(纸质版和电子版)及拟稿纸作为综合档案材料移交到综合办公室。3 .综合办公室负责编文号、编辑格式、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红头纸套印文件、盖处公章并将成文、拟稿纸和文稿存档,业务科室负责分发;4 .如该实设字文需要发布到处网站时,由业务科室负责发布;第二条校发文(校设文)的处理流程:1
2、 .由业务科室起草文稿,报分管副处长和处长审阅后修改定稿;2 .由业务科室通过协同办公系统(简称OA系统)分别报副处长和处长审批;3 .由单位文管员通过OA系统报校办文管员;4 .校办核稿后送有关单位会签,并报校领导签发,秘书科编文号;5 .业务科室根据校领导签发件修改定稿(正文落款日期应以校领导签发日期为准);6 .综合办公室负责用红头纸套印文件并将套印好的文件到校办加盖校章;7 .盖章后的文件由业务科室负责分发,需要发布到处网站时,由业务科室自行发布;需要发布到学校网站时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向学校申请发布;8 .综合办公室负责将所有校发文文稿、签发单和成文作为综合档案材料归档。二收文处理第三条
3、收文是指来自校办或其他机关部处、院(系)需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签或办理的红头文件、批示件、会签件、公函、提案建议等各类公文。第四条经OA系统收取公文的处理流程:1 .单位文管员收取文件后将文件报处长批示;2 .单位文管员根据处长批示意见报分管处长或相关科室科长;3 .需要反馈办理结果或处理意见的公文由综合办公室递送给有关单位;4 .单位文管员在OA系统中结束办文。第五条未经OA系统收取公文的处理流程:1 .综合办公室收取文件后做好登记、填写处内呈阅单并将公文交给领导批示;2 .综合办公室根据领导意见送(或复印给)分管领导或有关科室办理;3 .需有关科室办理的,科室填写办理意见后呈分管领导签署意见;4 .综合办公室取回公文并呈处长签署意见;5 .需要反馈办理结果或处理意见的公文由综合办公室递送给有关单位,综合办公室反馈时应留复印件备查;6 .不需要反馈的收文处理完毕后原件应交到综合办公室存档。第六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开始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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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文 处理 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