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培养工作政策问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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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培养工作政策问答第一章宏观政策一、湖南省(以下简称“我省”)为什么要实施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有哪些重大意义?答:我省是一个农业大省,也是一个教育大省,60%以上的小学、幼儿园分布在农村特别是边远山区。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培养补充困难,一直是困扰我省基础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2006年,我省正式启动了 “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专项计划”,后逐步扩大到农村幼儿园教师、初中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和中职专业课教师。2006年一2014年,我省共招收各类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2. 8万余人,已毕业9000余人,这些毕业生现已全部按协议安排到农村
2、小学和幼儿园任教,也为农村学校培养补充了一大批素质较高的年轻师资,为农村学校带来了生机和活力,这对于推进教师教育改革,改善农村教师结构,提升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高度赞誉。二、我省在实施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方面已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答:我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工作可以归纳为五个方面:一个目标,两级培养,三种学制,四类计划,五个保障。一个目标。通过为农村小学、幼儿园公费定向培养补充高素质教师,逐步解决农村特别是偏远地区学校教师招不到、派不进、留不住,教师资源配置严重失衡等问题,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两级
3、培养。我省基本形成了省、市两级培养格局。省级面向全省培养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农村幼儿园教师,市州面向本区域培养专科层次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2015年,我省又新增了农村初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和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四个培养类型。三种学制。现已形成了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2+4培养模式)、高中(中职)起点四年制本科共三种学制。四类计划。按照生源和就业去向,我省逐步形成了 “县来县去”“县来乡去”“乡来乡去”“乡来点去”四类招生计划。一是“县来县去”的普通招生计划,按照“从县(市、区)招生、回县(市、区)就业”的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确定招生
4、来源计划,学生毕业后回所定向的县(市、区)以下农村小学、幼儿园任教。二是“县来乡去”的定向到乡镇任教招生计划,按照“从县(市、区)招生、回乡(镇)就业”的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确定招生来源计划,学生毕业后回所定向的乡(镇)小学、幼儿园任教。三是“乡来乡去”的定向到民族乡招生计划,按照“从乡招生、回乡就业”的原则,以民族乡为单位统一确定招生来源计划,学生毕业后回所定向的民族乡小学、幼儿园任教。四是“乡来点去”的定向到教学点招生计划,按照“从乡(镇)招生、回乡(镇)教学点就业”的原则,以乡镇为单位统一确定招生来源计划,学生毕业后回所定向的教学点任教。五个保障。在培养基地、培养经费、课程和教
5、材、管理制度、就业政策方面形成了有效的保障机制。我省公费定向培养工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并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2011年12月22日,教育部简报第189期专题刊发了湖南省不断创新农村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机制的经验材料;2014年9月,我省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的经验在全国免费师范生教育经验交流会上得到推广;2015年6月,我省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的做法在教育部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年2020年)专题研究班上,作为我省着力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主要经验进行了大会交流。三、我省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有哪些类型?相应的培养学校有哪些?答:我省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类型有五类:幼儿园教师、
6、小学教师、初中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和中职专业课教师。招生对象有初中起点(初中毕业生)和高中(中职)起点(高中或中职毕业生)两种,学历层次有本科和专科两个层次,项目计划来源分为省级计划和市州计划两种。根据不同类型和层次,目前,培养学校情况见表1。四、关于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期间有哪些特殊规定?答: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除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政策外,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和教材费免缴,其所需经费由国家财政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或转专业(专业方向)。五、关于定向到民族乡招生计划有什么
7、特殊政策?答:关于定向到民族乡招生计划主要有以下特殊政策:1.报考定向到民族乡招生计划的考生享受加分政策(1)考生加分幅度为中考所含科目满分之和的10%,考生所获加分可任意分别加入其相关科目的中考成绩。(2)县(市、区)教育局应根据本县(市、区)情况,在确定当地相应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的同时向社会公布具体的加分办法。(3)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具体加分办法公布后3天内,向其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提供其书面的具体加分意见,具体时间由县(市、区)教育局规定。(4)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报考民族乡计划志愿时,使用加分后的中考成绩。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如同时填报了非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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