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无锡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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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运河无锡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在江苏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升、无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运河航运转型提升,为大运河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改善创造有利条件,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按照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省政府关于印发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320号),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在大运河无锡段核心监控区内从事各类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利用活动,应遵守本细则
2、。第三条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必须遵守保护优先,节约优先,推动绿色发展;强化引领,实施规划管控;古今融合,传承历史文脉;因地制宜,突出无锡特色的原则。第四条本细则所称核心监控区,是指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暂行办法中明确的大运河无锡段主河道两岸各2千米的范围。第五条核心监控区起始线和终止线划定的具体范围以大运河无锡段主河道临水边界线为起始线,以具体地物或地形(自然山体、道路、河流、桥梁、建筑物及构筑物等)、行政边界、规划空间要素及实际使用的地理空间边界等为终止线。第六条本细则所称城镇中心地区,是指无锡市、区级各类中心地区及特定意图区。城镇中心地区的具体范围可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明确。
3、第七条大运河无锡段主河道,是指始于秦代开凿奠定、经隋大业六年(610年)拓浚确立、唐至清代作为国家漕运航道并保存至今的江南运河无锡段,起于京杭大运河与直湖港河口,经黄埠墩、江尖、古运河(环城河)、清名桥、下甸桥,止于京杭大运河望虞河口。第八条核心监控区涉及梁溪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吴区和无锡经开区。第二章管控分区第九条核心监控区(除大运河无锡段主河道外)划分为建成区、滨河生态空间与核心监控区其他区域三类管控区域。第十条建成区是指在核心监控区内,城镇开发边界以内的区域和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村庄建设区,主要涉及梁溪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吴区和无锡经开区。第十一条滨河生态空间是指核心监控区内,原则上除
4、建成区外,大运河无锡段主河道两侧各1千米范围内的区域,主要涉及惠山区。第十二条核心监控区其他区域是指核心监控区内除建成区、滨河生态空间以外的区域,主要涉及梁溪区、惠山区、滨湖区和新吴区。第三章国土空间规划第十三条落实管控范围。大运河无锡段核心监控区范围及管控分区划定原则应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明确,核心监控区范围及管控分区的具体范围应在区、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明确。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中可结合地形地貌、用地勘界、产权边界、道路工程线型、比例尺衔接等精度差异,对核心监控区范围及管控分区进行局部必要修正。修正后核心监控区范围及管控分区需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后实施。第十四条优化空间布局。在国土空
5、间规划中统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围绕“文化传承、运河兴城”的总体目标,协调好文化遗产保护、生态保护和开发利用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关系,打造大运河综合发展轴,稳定水网空间,拓展绿色廊道,挖掘文化资源,强化河口、河尖节点塑造,优化生态、生活、生产”三生空间布局,形成兼具经济发展、文化展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流量储备的复合型区域。明确“一轴、四脉、十廊、八尖”的空间结构。“一轴”即大运河综合发展轴;“四脉”为白屈港、九里河一宛山湖、洋溪河、尚贤河等4条重要发展脉络;“十廊”为五牧运河廊、锡澄运河廊、锡漂运河廊、梁溪河廊、北兴塘河廊、伯渎港廊、蠡河廊、梁塘河廊、秀水河一
6、长广溪廊、望虞河廊等10条生态景观廊道;“八尖”为漕河尖、双河尖、北兴尖、伯渎尖、香泾尖等5个文化产业节点及北尖公园、南尖公园、望虞尖等3个生态景观节点。第十五条提升空间品质。梳理运河沿线空间特色,加强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对核心监控区开展整体城市设计研究,对运河沿线建筑高度、风貌、视廊、风廊、天际线等提出总体要求,并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对大运河沿线的重要节点和片区开展城市设计,提出地块风貌管控要求,并统筹纳入详细规划(含村庄J)O第四章国土空间准入第十六条严格准入管理。实行国土空间准入正(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控制开发规模和强度,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第十七条加强岸线管理。严格保
7、护和合理利用岸线,维护岸线基本稳定。项目占用岸线或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确需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域保护办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无锡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要求。第十八条建成区准入。建成区内,严禁实施不符合产业政策、规划和管制要求的建设项目。(一)老城传统风貌区指世界文化遗产中国大运河遗产区范围和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的保护范围,具体包括京杭大运河一江南运河无锡城区段世界文化遗产区,清名桥沿河历史文化街区、惠山古镇历史文化街区及小娄巷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蓉湖浜、西水关等历史风貌区的保护范围等。老
8、城传统风貌区改造应加强建筑高度管控,开展建筑高度影响分析,新建建筑按照高层禁建区管理,落实限高、限密度的具体要求。老城传统风貌区内限制各类用地调整为大型的商业、商务办公、住宅商品房、仓储物流设施等项目用地。确需调整的,应征求文物保护、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主管部门意见。(二)大运河遗产保护区,包含世界文化遗产中国大运河遗产区、缓冲区以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运河保护范围等,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进行管理。第十九条滨河生态空间准入。滨河生态空间内,严控新增非公益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在现有农村居民点外新增集中居民点。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实施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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