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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山区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处置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1.2编制依据1.3事故分级1.4适用范围1.5工作原则2组织机构与职责2.1领导机构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2.2应急启动机制错误!未定义书签。3应急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3.1信息通信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3.2人员和技术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3.3物资与经费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3.4医疗卫生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3.5交通运输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3.6治安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4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错误!未定
2、义书签。4.1监测预警错误!未定义书签。4.2事故报告与通报错误!未定义书签。4.3事故评估错误!未定义书签。5应急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1.1 1宣传教育1.2 2培训.1.3 演练1.4 预案管理1.5 预案实施5. 1先期处置5.2 分级响应5.3 应急处置措施5.4检测分析评估5.5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5.6 信息发布6后期处置6.1 善后处置6.2 奖惩和责任追究6.3总结7其它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
3、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1金山区食品安全事故分级响应标准附件2金山区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处置预案操作手册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本区食品安全应急机制,提高综合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预防、减少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与危害,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上海市食品安
4、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等。1.3 事故分级本预案所称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包括食物中毒)、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根据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区域特点,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IV级)。分级标准见附件1。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本区IV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I级事故在国务院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级、In级事故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IV级事故在区政府
5、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1.5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规范高效开展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2)统一领导、联合处置。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食药安办)统一指挥,整合行政执法力量、信息技术等资源,集中高效处置食品安全事故。(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态发展;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协同应对,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调查处置等工作。(4)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加强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宣传,鼓
6、励社会广泛参与和支持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实现事先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2组织机构与职责2. 1领导机构本区突发应急管理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是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区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区应急办负责。2.2应急启动机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区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故级别。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需按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I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需按上海市食品
7、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处置;一般食品安全事故(IV级),需按金山区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处置,由区市场监管局报请区食药安办向区政府提出启动相应响应的建议,经区政府批准后,成立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未达到IV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区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及日常工作程序组织开展处置工作。1.1.1 2.1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领导或由其指定区食药安办负责同志担任,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包括区食药安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农委、金山检验检疫局、区经委、区新闻办、区
8、教育局、公安金山分局、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发改委、区城管执法局、区科委、各街镇(金山工业区)以及相关行业协会。当事故涉及国外、港澳台时,增加区外事办、区港澳办、区台办等部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食药安办(区市场监管局内)。1.1.2 指挥部职责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协助区政府组织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1.1.3 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依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工作。1.1.4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指挥部办公室由区食药安办
9、和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主任由总指挥指定区食药安办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区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各街镇(金山工业区)以及各有关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向区政府、区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为新闻机构提供经过区领导审核后的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负责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联系并报告信息;指挥部办公室建立会商、发文、信息发布和督查等制度,确保快速反应、高效处置。1.1.5 工作组设置根据事故处
10、置需要,指挥部可下设若干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各工作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1)事故调查组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区农委、金山检验检疫局、区卫生计生委、公安金山分局等相关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尽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金山分局负责立案侦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嫌监管部门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等的,由区监察局负责调查,提出处理意见。(2)危害控制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牵头,会同区农委、区市场监管局、金山检验检疫局等相关部门责令召回、下
11、架,并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扩大;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惩处违法当事人。(3)医疗救治组由区卫生计生委负责,结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情况,制定救治方案,对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治。(4)检测评估组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提出检测方案和要求,组织实施相关检测,综合分析各方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参考。(5)维护稳定组由公安金山分局牵头,加强治安管理,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配合区相关职能部门和事故发生地街镇(金山工业区),共同处置由事故引发的各类不稳定因素。(6)新闻宣传
12、组由区新闻办牵头,会同区食药安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农委、金山检验检疫局、区卫生计生委、公安金山分局等部门,组织事故处置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并配合指挥部办公室做好信息发布工作。(7)专家咨询组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咨询组,主要由食品安全、疫病防治、检验检疫、质量监督、环境保护、安全管理、风险评估、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并与其他相关的专家机构建立联络机制,负责提供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1.1.6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医疗、疾病预防控制以及各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在指挥部及有关部门的组织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3应急保障3. 1信息通
13、信保障区食药安办会同有关监管部门建立包括食品安全监测、事故报告与通报、食品安全事故隐患预警等内容在内的食品安全信息通报机制;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报告渠道,确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与相关信息的及时收集。3.1 人员和技术保障建立由食品安全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医疗等部门人员组成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动队伍,作为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专业力量;开展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确保随时能够调查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参与和指导基层相关机构开展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健全专家队伍,为事故核实、级别核定、事故隐患预警及应急响应等相关技术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14、。有关职能部门应设置相应机构和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承担食品安全事故技术检测、评估、鉴定的机构应具有相应资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受指挥部委托,立即采集或接收样本,按照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3.2 物资与经费保障根据“分级管理”原则,区、街镇(金山工业区)人民政府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要设施、设备、物资(包括控制食品安全事故所需药品、试剂、检测设施等)的储备、调拨和组织生产,应急物资储备列入同级政府预算,使应急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得到保障,并在使用储备物资后及时补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产品抽样及检验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应急
15、资金。本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的经费按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由各级财政按有关预案和规定予以安排。3.3 医疗卫生保障区卫生计生委和有关单位要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和卫生应急体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时,迅速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事发地医疗救治单位的需求,及时为收治事故患者的医院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协调上级医院对下级医院提供技术指导。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3.4 交通运输保障区交通委、公安金山分局等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必要时,对现场及相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顺利开展。3.5 治安保障公安金山分局按照有关规定,参与现场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4监测预警、报告与评